資料更新時間:2024/10/22 下午 02:06:30
學系特色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基於專業學習及就業需要,分為財經科技法律組與法律應用實務組。就財經科技法律組,以養成人工智慧、創新金融科技及永續經營法制之人才為主要。就法律應用實務組,則以養成法律實務之人才為主要。本系還設有法律研究所,以使學生能繼續深造。本系,亦提供學生完整法學教育並又有實務訓練之安排,除專業學習外安排學生至本校法律服務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律機構進行實習。
學科意涵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本系除開授基礎法律系課程外,亦分為財經科技法律與法律應用實務組,以開拓學生於人工智慧、金融科技、永續經營與司法實務的專業,期能達於專業學習之目的,並能與社會脈動為接軌。
學習方法
1.課程教學:教授在課堂上認真講解課程內容,說明法條意涵以及案例解析,使學生更加清楚明白法學知識,並靈活運用於生活案例。
2.實務操作:藉由於本系實習法庭,以具體案件來為模擬審判,已能讓學生達於學用合一之目的。
讀書會:由專任老師、研究生或高年級學生,進行課業輔導,以強化學生對於法律之學習。
1.閱讀法學著作:閱讀大量國內外法學相關著作並加以整合,透過不同觀點學習我國之法律。
2.出版法學文獻:本系定期出版真理法學論叢,以讓本系師生,能藉由法學論文之發表,提升法律素養。
政府機關實習機會:
本系提供未來就業相關的實習機會,讓對於有想考取公務員的學員們提早認識上班環境,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考選部、法院、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等單位實習,實習結束後還可以得到額外的學分,可以讓學業進長的同時於實務上也能大步向前。
民間NGO之實習:
本系除提供公務員相關實習管道,另提供一般法律系畢業者,在社會上相關法律工作實習機會,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實習結束後一樣可以得到額外學分,學業實務同時進步一舉兩得。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因法律系,除了專業的訴狀書寫外,更必須有言辯能力,故高中生有志於就讀法律系,自可以參與辯論社或法治營等為長期性的言辯能力養成之活動。更可持續進行國民法官審判之觀察與心得筆記。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法律系出去只能當法官或律師,事實上法律系的出路,從公務人員到國會助理、法官助理、企業法務、金融機構法遵及其他企業相關,學習法律的經歷可以應用於各大 企業。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記憶不好便不適合修習法律,法律不是憑記憶死背條文就能記住,主要是由理解幫助記憶,並非只看六法全書就能融會貫通。尤其在人工智慧當道之時代,法律專業之養成,絕非在死背活條,而是能充分掌握事實與糾紛,並能利用專業為理性解決。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在培養學生具有法律專業之同時,亦鼓勵學生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能有其他專長領域之能力。如為養成人工智慧法律、金融科技法律等專長時,亦得同時學習人工智慧、金融領域之專長,以使自我具有不可替代性。而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本系亦會有法律倫理課程,以能使學生能成為有靈魂、有正義之法律人。
核心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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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法學緒論
- 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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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必修
- 民法債篇總論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公司法
- 民法繼承
- 票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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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
- 民法債篇各論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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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必修
- 強制執行法
- 行政訴訟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國際私法
- 公平交易法
- 家事事件法
專業選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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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法學
- 法學英文、英美法導論、法院組織法、法學方法論、法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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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學程
- 商標專利法、網路法、國際公法、犯罪學、國家賠償法、土地法、仲裁法、英美侵權法、環境法、租稅法、政府採購法、勞動法與社會法、非訟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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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演練
- 法律實習-司改實務實習、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 司法書狀寫作、刑法案例解析、民法案例解析、行政法實例、訴訟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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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科技法律相關學程
- 會計學、經濟學、人工智慧與刑事法、人工智慧與著作權法、人工智慧與民事法、金融科技法
特色課程
刑事類科
以讓學生了解我國刑法的運作方式,以老師風趣幽默的教學方式,利用生活中的案例與社會案件發生,強調用最生活化的例子,幫助法條理解與記憶。並能藉由實際法庭操作,以能達於學用合一之目的。
實習課程
法律除了理解法條文義外,實務上的操作經驗也是必要的,本系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行政執行署等等機關的實習機會,讓學生自行選擇,透過親自參與實務上的操作,有助於學習上的幫助,對於法律的了解更進一步。
未上傳圖片
民事案例解析
利用常見的民事案例,課堂中與學生討論生活中常見事務,簡化繁多複雜的民事法條,加深重要法條的運用與操作,本系內有實習法庭的設置,有助學生模擬開庭的對答方式與開庭的攻防技巧。
刑事法專題
藉由具體案例的模擬操作,並於期末對外公開舉辦模擬審判,以讓學生實際感受審判實況,以能儘早適應未來職場環境。
適合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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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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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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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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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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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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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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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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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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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助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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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法務主管處理公司內部各項法律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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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發展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多元能力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圖表來源為該校系之重視百分比,加總為100%;百分比越高,代表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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