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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學系特色

本學系大學部為四年制,因應現代工商社會之需要、培養學識具有未來就業、法學深入研究的法律專業知識及國家用人之人才,本系學生須修習一般法律系專業課程,畢業授與法學士學位,並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及出版法學專刊,提升學生法學理論基礎與社區、機關、中小學結合,提供法律諮詢及法治教育服務,以利提升基本法律應用能力、企業法務、法律專業倫理與態度能力。

本系具備完整法律系所體系,致力於成為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同時具備職業倫理、社會關懷能力及跨領域研究能力之法律專業系所。本系亦鼓勵學生養成國際觀,培養學生具備對外交流能力,拓展學習領域以及與國際接軌之能力。 現階段配合高教深耕計畫,除傳統法學、勞動法、社會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領域外,將強化南向、人工智慧與法律、工程與法律等特色領域人才培育,組織教師工作坊,開設課程培育學生。

學科意涵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本系除開授一般法律系課程外,另加強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法及其他財經法律相關科目

法律學系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基礎領域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部分。本系近年致力於跨領域課程之建置,包含法律與資訊安全、人工智慧、醫療、商務、工程等。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可參觀法院或參與法律研習活動

請高中生留意相關的立法動向及社會重大的訴訟案件,或憲法法庭判決等,養成搜集追踪法律相關資料資訊及研讀之習慣.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一、財經法律學系:與法律系所學之法律知識幾乎全部一樣,財經法律系會多安排學分數不多之經濟學、初級會計等課程,這些課程法律系學生亦可選修。本系則有較多民事法、刑事法及公法選修課程,此外另有勞動法、社會法及國際法與基礎法學課程,法律專業領域的選擇較為多元。
二、犯罪防治系:研究犯罪、加害人、被害人等,與法律系以學習法律規範與相關邏輯思辯之知識,差距甚大。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法律系出去只能當法官或律師
事實上法律系的出路,從公務人員到國會助理、法官助理或是企業法務及其他企業相關,學習法律的經歷可以應用於各大
企業。

只能考法官、律師公務員?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稅務處理等業務;充實科技知識而考專利師。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記憶不好便不適合修習法律
法律不是憑記憶死背條文就能記住,主要是由理解幫助記憶,並非只看六法全書就能融會貫通。

一、念法律不等於背法條: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並非死背法條。司法官、律師等考試提供考生法條。
二、法學組與法制組無異:各組別可互選有興趣的課程,不致因組別的差異而影響未來發展、參加國考或日後表現。

補充提醒與說明

讀好法律就能勝任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等職務嗎?不一定,好的法律學識只是基本能力,法官、律師或公務員承辦之案件或業務常涉及不同領域之知識,例如會計、財務、工程、資訊科技等,法律人應多充實跨領域之知識。

學系聯絡方式

電話:(02)2621-2121轉8501

信箱:aulawmail@gmail.com

電話:(05)2720411分機25101-25105

信箱:deptlaw@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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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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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法學組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法學緒論
    • 著作權法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篇總論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公司法
    • 民法繼承
    • 票據法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
    • 民法債篇各論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海商法
  • 大四必修
    • 強制執行法
    • 行政訴訟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國際私法
    • 公平交易法
    • 家事事件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法學英文(共同相對必修)
    • 強制執行法(共同相對必修)
    • 國際公法(共同相對必修)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票據法
    • 證券交易法
    • 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海商法(共同相對必修)
    • 海洋法(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 勞動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勞動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 大四必修
    • 訴願及行政訴訟法
    • 法律倫理學(共同相對必修)
    • 國際私法(共同相對必修)
專業選修課程
  • 基礎法學
    • 法學英文、英美法導論、法院組織法、法學方法論、法理學
  • 法制學程
    • 商標專利法、網路法、國際公法、犯罪學、國家賠償法、土地法、仲裁法、英美侵權法、環境法、租稅法、政府採購法、勞動法與社會法、非訟事件法
  • 實際演練
    • 法律實習-司改實務實習、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 司法書狀寫作、刑法案例解析、民法案例解析、行政法實例、訴訟實務
  • 財經相關學程
    • 會計學、經濟學
  • 基礎法學
    • 法學緒論
    • 法制史
    • 法律社會學導論
    • 法理學
    • 法學方法論
  • 英美法
    • 英美法導論
  • 第二外語
    • 日文
    • 德文
  • 民事法
    • 民事法實例演習
  • 刑事法
    • 刑事法實例演習
  • 法律實務
    • 法律服務
    • 法律實習
特色課程
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法律助理人員

    協助法務主管處理公司內部各項法律事務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司法人員

    包括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負責審理訴訟案件,製作裁判書類;實施偵查.提起公訴等.


  •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凡具有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的身分,從事大專院校教學、研究與推廣的工作。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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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多元能力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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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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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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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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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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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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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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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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