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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加入比較清單
 075919293
 gl@nuk.edu.tw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資料更新時間:2025/11/7 下午 01:46:59

學系特色

強調跨越政治與法律兩大傳統學門之知識體系,以「國家」(state)概念作為政治學與法學之共同核心內涵,發展研究與教學。政治學領域之研究與教學,培養優秀法律人才(律師司法官)或有意從事公職人才,著重國家之組織運作及政策;法學領域則包括公法、民商法及刑法等核心課程。


學科意涵

本系結合政治學(公共行政、政治思想與理論、比較政府與政治、國際關係)與法學(民商法、刑法、公法),期使學生得以兼具政治與法律雙領域的專業知識,培養前耶魯法學院院長(Former Dean of Yale Law School) Anthony T. Kronman所言的「法學政治家」(Lawyer-Statesman)。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閱讀理解能力
邏輯論理能力
自主學習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1)相較法律學系:本系加重政治學與行政學的訓練,培養泛公部門所需公職人員。
(2)相較政治學系:本系隸屬法學院法律課程完整,培養公私部門所需法律人才。
(3)相較公共事務相關科系:本系加重法學與國際關係的訓練,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公私部門所需人才。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誤解為僅限於司法官律師及公職人員等出路,而忽略法律與其他產業與學術領域結合應用,如公司法務、法遵、保險、土地管理等領域。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誤解為僅死記背誦法條,而忽略系統性理解與應用。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1.海外交流:本校與他國簽訂國際姊妹校共379校,提供國外交換學生計畫、雙聯學制、冬夏令營及學期中營隊、海外遊學、國際學伴。
2.校外實習: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實習機會。
3.學習資源:本系專屬24小時讀書自習室、課輔群組(讀書會)。
4.圖書資源:Beck Online、Westlaw、月旦法學資料庫及法源資料庫等。
5.校外參訪:法院、議會及政府機關。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行政學(4學分)
    • 憲法(4學分)
    • 民法總則(4學分)
    • 刑法總則(6學分)
    • 國家學(3學分)
    • 民法債篇總論(一)(3學分)
  • 大二必修
    • 國際關係(2學分)
    • 民法物權(一)(2學分)
    • 民法債篇總論(二)(3學分)
    • 行政法(4學分)
    • 社會學(2學分)
    • 比較政府(4學分)
    • 刑法分則(4學分)
    • 民事訴訟法(一)(2學分)
    • 民法債篇各論(4學分)
    • 民法物權(二)(2學分)
    • 刑法分則(二)(2學分)
    • 公共政策(2學分)
    • 國際現勢(2學分)
  • 大三必修
    • 行政爭訴法(一)(2學分)
    • 刑事訴訟法(一)(2學分)
    • 地方自治法制(地方政府與政治)(2學分)
    • 行政程序法制(2學分)
    • 民法親屬(2學分)
    • 民法繼承(2學分)
    • 民事訴訟法(二)(3學分)
    • 刑事訴訟法(二)(2學分)
    • 行政爭訴法(二)(2學分)
    • 商事法總論暨公司法(2學分)
    • 支付與信用工具法(票據法)(2學分)
    • 證券交易法(2學分)
    • 保險法(2學分)
    • 比較政治(4學分)
    • 當代政治哲學(2學分)
    • 公共管理(2學分)
  • 大四必修
    • 法律政策學(2學分)
    • 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2學分)
    • 民法實例演習(2學分)
    • 刑法實例演習(2學分)
    • 公法實例演習(2學分)
    • 政治學方法論/政治經濟學(2學分)
    • 立法論(2學分)
    • 談判策略與實例演練(2學分)
    • 公務員法制(2學分)
    • 國際公法/人權法(2學分)
    • 兩岸關係(2學分)

專業選修課程

  • 民商法
    • 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法物權、民法親屬、民法繼承、民法實例演習、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證交法)、消費者保護法
  • 刑事法
    • 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法實例演習、刑事訴訟法、犯罪學
  • 公法
    • 憲法、行政法(含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罰法、社會法、移民法及地方制度法等)、憲法訴訟法、行政爭訟、公法實例演習
  • 政治學與比較政府
    • 政治學、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國際關係、兩岸關係、地方自治

特色課程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 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法官助理、公設辯護人、書記官及其他司法行政人員、法務人員。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 法制、廉政、調查局、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移民行政等政府機關公務人員。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 法案助理、法務助理、法務行政人員



系友生涯發展


多元能力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5% Complete
1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Complete
1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Complete
20%

圖表來源為該校系之重視百分比,加總為100%;百分比越高,代表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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