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時間:2024/10/31 下午 02:05:43
學系特色
本系具備完整法律系所體系,致力於成為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同時具備職業倫理、社會關懷能力及跨領域研究能力之法律專業系所。本系亦鼓勵學生養成國際觀,培養學生具備對外交流能力,拓展學習領域以及與國際接軌之能力。 現階段配合高教深耕計畫,除傳統法學、勞動法、社會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領域外,將強化南向、人工智慧與法律、工程與法律等特色領域人才培育,組織教師工作坊,開設課程培育學生。
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基礎領域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部分。本系近年致力於跨領域課程之建置,包含法律與資訊安全、人工智慧、醫療、商務、工程等。
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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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課程之閱讀與思考:由授課教師講授基礎知識、學生須閱讀相關文獻,思考並理解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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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之討論與書寫:以實際案例為專題,邀請實務人士座談,或由學生進行團體報告及分析書寫案例之法律關係。並訓練書狀書寫、國家考試解題書寫能力。少數課程會透過模擬法庭方式進行實際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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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法律服務、社區服務)之人際溝通與社會觀察:包含了法律諮詢服務,由學生實際面對當事人,在教師與研究生帶領下,在校內或校外處理實際法律紛爭之案件;以及社區或機構服務,認識真實社會,觀察社會之運作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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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及律師事務所實習之法律綜合分析操作能力:培養學生將法律理論與實務結合之能力,了解法律之實際操作、法院業務之內容,體察民眾實際需求,預作法律生涯規劃等,本系特與台中律師公會合作,提供本系學生實習課程。教學方式包含律師事務所見習、模擬法庭,及近年重要社會法律案件分析討論。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請高中生留意相關的立法動向及社會重大的訴訟案件,或憲法法庭判決等,養成搜集追踪法律相關資料資訊及研讀之習慣.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一、財經法律學系:與法律系所學之法律知識幾乎全部一樣,財經法律系會多安排學分數不多之經濟學、初級會計等課程,這些課程法律系學生亦可選修。本系則有較多民事法、刑事法及公法選修課程,此外另有勞動法、社會法及國際法與基礎法學課程,法律專業領域的選擇較為多元。
二、犯罪防治系:研究犯罪、加害人、被害人等,與法律系以學習法律規範與相關邏輯思辯之知識,差距甚大。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只能考法官、律師公務員?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稅務處理等業務;充實科技知識而考專利師。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一、念法律不等於背法條: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並非死背法條。司法官、律師等考試提供考生法條。
二、法學組與法制組無異:各組別可互選有興趣的課程,不致因組別的差異而影響未來發展、參加國考或日後表現。
補充提醒與說明
讀好法律就能勝任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等職務嗎?不一定,好的法律學識只是基本能力,法官、律師或公務員承辦之案件或業務常涉及不同領域之知識,例如會計、財務、工程、資訊科技等,法律人應多充實跨領域之知識。
核心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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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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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法學英文(共同相對必修)
- 國際公法(共同相對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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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票據法
- 證券交易法
- 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海商法(共同相對必修)
- 海洋法(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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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必修
- 訴願及行政訴訟法
- 勞動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勞動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 學國際私法(共同相對必修)
- 強制執行法(共同相對必修)
- 法律倫理(共同相對必修)
專業選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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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
- 立法技術與程序
- 行政程序法
- 地方自治法
- 傳播法
- 環境法
- 警察法
- 教育法
- 經濟行政法
- 憲法實例演習
- 行政法實例演習
- 公法實例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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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
- 法律實習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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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習
本系與台中律師公會為有效整合學術與實務資源,共同推動學生於律師事務所之實務見習課程。該課程限法律學系四年級學生選修,每位同學分配至不同的律師事務所且由個別律師一對一指導,讓學生親身接觸法律實務工作。並辦理模擬法庭活動,使學生有機會將平日學校課堂所學知識化為實際操作,以提高學生未來法律職場上之競爭力。
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課程係與法律服務社相結合,學期中每週在法學院提供民眾面談法律諮詢之服務,由研究生帶領大學部同學接受諮詢。每學年並安排至雲嘉南地區國小進行法律教育宣導活動,以及與律師事務所合作至雲嘉南地區鄉鎮出隊提供當地民眾法律諮詢,讓參與活動的學生有機會親身接觸一般民眾日常法律問題,進而培養實務經驗。
圖解:國小法治教育宣導
版權:法律服務社拍攝
法律倫理學
近年本系修課人數最多之課程為「法律倫理學」。該課程是協助法律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務人員等)解決實際執行法律工作時可能面臨的道德難題。「法律倫理學」在法學教育中一直是被忽略的科目,在台灣社會對法律人(尤其是司法官、檢察官與律師) 有普遍誤解的今天,本課程更形重要。
圖解:法官倫理講座
版權:法律系拍攝
適合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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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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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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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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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負責審理訴訟案件,製作裁判書類;實施偵查.提起公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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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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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的身分,從事大專院校教學、研究與推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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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發展
殷玉龍(律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國立成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碩士、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43期結業。
歷任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而後奉派至美國康乃爾大學。結束後奉派法務部任辦事檢察官,而後升任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負責司法互助、洗錢防制、不法資產追討返還及反貪腐之國際合作、國土安全合作及跨境隱私傳輸等,及多項國際談判擔任代表,目前於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任顧問律師。
吳照民(公務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內政部民政司科員及專員、行政院法規會諮議及編審、教育部法制處科長。
自中正大學畢業後錄取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一般行政類組增額錄取人員,至內政部民政司服務。公職生涯迄今已16年餘,其中5年服務於內政部民政司地方行政科承辦地方自治相關法規研擬及解釋事務;而後至行政院法規會從事半年訴願工作後轉至該單位負責法規審查工作約7年;目前服務於教育部法制處從事法規審查工作已4年。
曾祥之(統一企業國際事務法務專案經理)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碩士、政治大學高階管理碩士。
從進入中正,自由的空氣開啟了豐富的大學生活。多元課程培養我嚴謹思辨邏輯,成為職涯跨領域之鑰,從大學便立志成為企業法律專業人才,讓我從留學到成為企業主管都能應用所學,處理國際投資併購、授權案件、與各大企業高階主管進修商管領域EMBA都游刃有餘。選擇中正不僅培育紮實法律專業,更孕育擁有寬廣視野的未來領導人。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圖表來源為該校系之重視百分比,加總為100%;百分比越高,代表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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