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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Go! 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華梵大學
佛教藝術學系佛學組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社會心理學群 文史哲學群
宗教學類
學系特色

臺大法律學系以培養專業、優秀、正直之法律人為基本任務,不僅傳授學生法學知識及養成專業能力,在我國法學發展、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上,長期以來均扮演重要地位。

教學目標與特色:培養具備佛學理論、文化研究及佛教藝術實務創作人才,佛教藝術隨著佛教的源起與發展深入且廣佈於世界,尤其印度及東亞地區深愛其哲思的儒染。佛教藝術史伴隨佛教思想史演進成為悠久的歷史。豐富的資源成為研究與創作實踐的寶庫,超過一般人對於宗教意義的想像,於是,將佛教藝術系全面性研究與開展,同時進行人才之教育培養,將成為積極性的時代思考。依照學生職涯規劃所需,選讀佛學理論、或是佛教藝術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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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主要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學科領域主要分為民事法、公法、刑事法、商事法、基礎法學等五大領域。「法律學」之重點不僅在於瞭解掌握現行法規範之架構及內容,認識法學解釋之方法論,更須對現行制度進行評析,強調法學素養、法律思維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佛教藝術學系之佛學組主要弘化佛教之精神。大一至大四由淺入深,逐步了解佛學經典之教義。課程內容不單只是對佛學經典的基礎扎根,也以電影、花藝、茶道等多層面管道引領學生探究佛教與禪意,並期許學生將佛教之精神實踐於生活中,為心靈尋得一片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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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法律學之學習,主要係透過聆聽授課及閱讀學習,需要基本語言(華語及外語)、邏輯與思維能力。法律學之運用,亦須透過文字或話語輸出,與他人協調溝通,即需要基本與社會交往、溝通之能力。法律學之發展,與我國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息息相關,具備一定之社會關懷亦為法律人所必須。

生活即是修行。帶著深刻與開放體驗生活的態度,佛教之精神將能逐漸領略。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系與許多社會科學都有密切關係,如政治系、經濟系與社會系等;財經法亦與管理學院會計與財金相關。不過法律是從廣泛的社會科學出發,具體化規範原則或法律條文的學問。比起其他社會科學,法律系更注重對現行法律架構的理解,並以對現狀的理解為基礎,研究如何改善。法律系較注重如何思考社會規範之「實然」與「應然」,且重視實際法律操作,而不僅學習理論或原則。

為培養德學兼備且具有人文學養的佛教弘化及學術專業人才,華梵大學佛教學院佛教學系的設立,乃傳承創辦人曉雲導師自1970年起,創設蓮華學佛園與華梵佛學研究所的辦學宗旨與精神。更以台灣第一所由佛教人士所創立綜合性大學的優勢,提供佛教理論與實修、傳統與現代密切配合的教育,並有心理諮商及輔導、心靈治療、生命關懷、佛教寺院法規與管理等跨領域的多元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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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畢業之後一定要當律師或司法官。實際上,法律人可以從事之工作非常廣泛,包含商業金融活動、公司經營、國家文官、教授、立法委員等。
畢業之後只能留在台灣。實際上,有許多跨國界之法律工作。

佛教藝術可充實個人涵養,職涯或生涯可一併學習,同時增長。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系就是拿著六法全書背誦法條。
法律系一定要記憶力很好。
法律系一定要很會講話或吵架。
法律系不需要唸英文。
法律系只學台灣的法律。

本系培養佛教藝術與佛學人才之宗旨:是以佛教藝術引領佛法及藝術的弘揚,並非每人都需出家或吃素才能報名。

補充提醒與說明

法律系重視跨領域之思考能力,不論是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多方涉獵有助於理解各種法律之規範內涵。

華梵大學是除了佛學經典的薰陶也著重於人文關懷,並透過佛教藝術培養藝術氣息,了解佛學結合藝術後的深厚底蘊。

學系聯絡方式

電話: (02)33668900

信箱:law@ntu.edu.tw

電話:(02)26632102分機4210

信箱:bu@gm.hf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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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藝術學系佛學組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法身分法
    • 刑法分則
    • 國際公法
    • 法理學
    • 行政救濟法
    • 民法物權
    • 法律史
    • 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 大三必修
    • 勞動法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甲上
    • 民事訴訟法甲下
    • 刑事訴訟法
    • 公平交易法
    • 證券交易法
  • 不分年級必修
    • 佛教生死學
    • 唯識三十頌
    • 天臺懺法儀軌
    • 法華思想
    • 禪淨思想
    • 天臺思想
    • 般若思想
    • 佛經導讀
    • 佛教文學專題
    • 基礎藏語
    • 寫經與創作
    • 覺之教育
    • 佛教生命倫理學
    • 佛法與安寧療護
    • 弘化講習
    • 禪師禪詩
    • 禪意香道
    • 佛教文化與電影
  • 大一必修
    • 佛學概論(上)
    • 佛學概論(下)
    • 佛教發展史
    • 佛典入門
    • 禪修入門
    • 佛教英文(1)
    • 佛教英文(2)
  • 大三必修
    • 佛學論文寫作
    • 梵唄
    • 佛門儀軌理論與實作
    • 法會布置空間美學
  • 大四必修
    • 畢業專題
專業選修課程
  • 基礎法學領域
    • 基礎法學導論、英美法導論、外文法學名著選讀、西方法治思想史、法律經濟分析、批判法律史、女性主義與法律
  • 公法領域
    • 國家責任法、 財稅法、稅捐法導論、環境法、所得稅法、集會遊行法、隱私權、言論自由
  • 民事法領域
    • 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醫事法律與實務、醫療民事法、身分法實例演習、英美契約法、非訟事件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
  • 刑事法領域
    • 刑事政策、少年事件法、監獄學、醫事刑法理論與實務
  • 國際法領域
    • 國際稅法、國際投資法與投資仲裁、國際海洋法、WTO法、國際私法
  • 商事法領域
    • 商標法、專利法、智慧財產權法導論、銀行法專題、著作權法、海商法
  • 實際演練
    • 刑事審判實務、法律實習、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冤罪救援實務
  • 佛學思想與弘化應用模組
    • 佛學概論(上)(下)、佛教發展史、佛典入門
  • 天抬教理與止觀禪修
    • 天台宗思想、法華經、禪淨思想、天台禪修原理、禪修與當代生活、大乘止觀法門
  • 佛教文藝與生命情懷模組
    • 佛教文學、佛教美學、禪宗美學、佛傳文學、敦煌變文、覺性藝術療育、西遊記佛學思想、紅樓夢佛學思想、佛教文化與電影、禪意香道、禪意花道
  • 畢業專題模組
    • 佛學畢業專題、畢業專題
特色課程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華梵大學
佛教藝術學系佛學組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行使國家公權力,分為追訴犯罪維持秩序之檢察官,以及擔任審判工作為法律爭議做出裁判之法官。


  •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研究法律理論,提出法律待改善處以及更好之方案,促進我國法學發展以及法制建構,並從事大專院校教學、研究與推廣的工作。


  • 立法工作者

    以法學專業投入法規制定會修改工作,使理論能落實到社會規範當中促進社會發展。


  • 經營管理主管

    運用法律系所學之思維方法以及溝通表達能力,在企業或公務體系中服務。


  • 佛教文化行政

    佛教文化傳播事業、佛教文案人員、出版業、佛教文化行政工作


  •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凡具有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的身分,從事大專院校佛學之教學、研究與推廣佛學的工作。


  • 宗教及心靈療癒相關人員

    透過宗教儀式、信仰活動、身心靈活動,協助他人改善生理、心理狀況及生活品質等。


系友生涯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華梵大學
佛教藝術學系佛學組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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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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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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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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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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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Complete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5% Complete
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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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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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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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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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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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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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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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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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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