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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銘傳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桃園校區)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社會心理學群 法政學群
犯罪防治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桃園校區

桃園市龜山區大同里德明路 5 號

學系特色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基於專業學習及就業需要,分為財經科技法律組與法律應用實務組。就財經科技法律組,以養成人工智慧、創新金融科技及永續經營法制之人才為主要。就法律應用實務組,則以養成法律實務之人才為主要。本系還設有法律研究所,以使學生能繼續深造。本系,亦提供學生完整法學教育並又有實務訓練之安排,除專業學習外安排學生至本校法律服務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律機構進行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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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教育宗旨以培養「犯罪防治、公共安全、司法社工」相關專業領域人才為主,整合刑事司法、安全管理與社會工作之理論與實務,落實知能並進、學用合一,使學生能具備專業知識、技能與國際視野。

學科意涵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本系除開授基礎法律系課程外,亦分為財經科技法律與法律應用實務組,以開拓學生於人工智慧、金融科技、永續經營與司法實務的專業,期能達於專業學習之目的,並能與社會脈動為接軌。

犯罪防治學系係刑事司法範疇的延伸,結合社會學、心理學等社會與心理學群相關領域規範之學科,串連預防(或防治)、救助及輔導的過程,進而達到跨域整合的能力。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因法律系,除了專業的訴狀書寫外,更必須有言辯能力,故高中生有志於就讀法律系,自可以參與辯論社或法治營等為長期性的言辯能力養成之活動。更可持續進行國民法官審判之觀察與心得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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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關懷及自我學習能力
1.修課紀錄及課程學習成果。
2.學習歷程自述:學生自我剖析個人特質、論述自我職涯方向等。
3.社會關懷相關事蹟證明
解決與溝通問題能力
1.社團、班級幹部或其他校內外活動參與證明:參與校內外社團或班級擔任幹部、校內外活動證明或成果紀錄等。
2.才藝/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如參與各項才藝相關競賽證明或成果紀錄。
多元創新與統整規劃能力
1.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連結本系學習內涵與自己未來學習計畫之陳述或其他自我學習之相關證明文件。
2.修課及學習歷程與相關成果作品:參加各項學科研習營或相關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1.廣義的刑事司法體系含警政、司法及犯罪矯正單位等各相關機構,但因當前社會錯綜複雜的各型態犯罪問題, 須藉助多元學科的理論與方法, 從各種角度各場域,進行整合的研究,找出諸多現象的根源,據以研擬整合性的犯罪防治策略;故特以犯罪防治為主軸,串連司法社工與公共安全,比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或法律學系畢業出路有更多元選擇。
2.本系招生的人數超過警大與警專及中正大學犯防系的總招生人數,為百大熱門科系之一。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法律系出去只能當法官或律師,事實上法律系的出路,從公務人員到國會助理、法官助理、企業法務、金融機構法遵及其他企業相關,學習法律的經歷可以應用於各大 企業。

犯罪防治學系一定是警官。
犯罪防治學系一定是社工師。
犯罪防治學系未來一定要當保全。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記憶不好便不適合修習法律,法律不是憑記憶死背條文就能記住,主要是由理解幫助記憶,並非只看六法全書就能融會貫通。尤其在人工智慧當道之時代,法律專業之養成,絕非在死背活條,而是能充分掌握事實與糾紛,並能利用專業為理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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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學系不需要學習數理或管理等知識。
犯罪防治學系跟法律系相似,應該是對刑事犯罪更具有專業。
犯罪防治學系只能考警察是錯誤的,本系可參加的公職考試計有:警察特考、高、普考:觀護人、政風人員、一般行政、社會行政、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監獄官、監所管理員、法警、海巡特考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在培養學生具有法律專業之同時,亦鼓勵學生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能有其他專長領域之能力。如為養成人工智慧法律、金融科技法律等專長時,亦得同時學習人工智慧、金融領域之專長,以使自我具有不可替代性。而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本系亦會有法律倫理課程,以能使學生能成為有靈魂、有正義之法律人。

學生可選擇心理系、公事系等相關社會科學為主修領域;另可修習輔系課程、跨領域學程等,發展個人的競爭優勢。同時建議自由轉換主修學程,有助於學生探索職涯性向,適性發展並發揮個人潛能,強化個人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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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法學緒論
    • 著作權法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篇總論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公司法
    • 民法繼承
    • 票據法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
    • 民法債篇各論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海商法
  • 大四必修
    • 強制執行法
    • 行政訴訟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國際私法
    • 公平交易法
    • 家事事件法
  • 大一必修
    • 社會學
    • 心理學
    • 法學緒論
    • 社會工作概論
    •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中華民國憲法
    • 社會統計
    • 刑事司法概論
    • 社會心理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
    • 刑法總則
    • 危機與風險管理
    • 社會研究法
    • 刑法分則
    • 犯罪學
  • 大三必修
    • 犯罪預防
    • 刑事訴訟法
    • 犯罪防治專題研究
    • 行政學
  • 大四必修
    • 犯罪心理學
    • 被害者學
    • 實務實習
    • 公文寫作
專業選修課程
  • 基礎法學
    • 法學英文、英美法導論、法院組織法、法學方法論、法理學
  • 法制學程
    • 商標專利法、網路法、國際公法、犯罪學、國家賠償法、土地法、仲裁法、英美侵權法、環境法、租稅法、政府採購法、勞動法與社會法、非訟事件法
  • 實際演練
    • 法律實習-司改實務實習、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 司法書狀寫作、刑法案例解析、民法案例解析、行政法實例、訴訟實務
  • 財經科技法律相關學程
    • 會計學、經濟學、人工智慧與刑事法、人工智慧與著作權法、人工智慧與民事法、金融科技法
  • 犯罪防治結合司法社工
    • 青少年犯罪與輔導、社會個案/團體工作、諮商與輔導、毒品犯罪防治、家庭暴力防治、家庭社會工作、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少年保護工作、性別暴力防治等
  • 犯罪防治結合公共安全
    • 被害者學、領導與溝通、公共政策、企業安全管理、刑事政策、犯罪類型學、警察法規、犯罪偵查學、社區工作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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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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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法律助理人員

    協助法務主管處理公司內部各項法律事務工作。


  • 刑事司法人員

    1.警察與警官
    三等及四等警察人員
    2.監所管理員與監獄官
    三等監獄官及四等監所管理員
    3. 調查局調查人員
    三等四等五等調查工作組調查人員
    4.觀護人
    成人觀護人及少年調查保護官
    5.移民特考三等四等移民官員


  • 社會/人類學研究人員

    從事社會現象研究,及人類行為之起源、進化、發展、生活方式,與社會關係為課題之工作。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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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Complete
2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20% Complete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20% Complete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5% Complete
1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0% Complete
10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0% Complete
2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Complete
2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20% Complete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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