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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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社會心理學群
跨
法政學群
犯罪防治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
校本部 701 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所)發展之初即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並與實務單位多所聯繫合作,落實「理論為本、實務為體、生活為用」的發展方向,為國家社會培養一流的犯罪防治專業人才,促進社會祥和與安定。 下載詳細資料 |
本系自1996年創辦迄今,已成為南部地區擁有學士至博士班完整法學教育體系的學府。秉承著國立成功大學創校九十年來所建立窮理致知的篤實學風,鼓勵跨域合作,兼具多元發展之原則。教學宗旨為紮根法學基礎研究,並強化本校綜合性大學與科際整合的特性,設計相關課程,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從事與經濟、貿易、勞工、環保與科技法律等相關法學之研究。 下載詳細資料 |
學科意涵 |
本系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 |
法律學系主要在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以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主要分為民法、公法、刑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體系。「法律」之重點不僅有規範內容,更強調法學素養、法律的思維以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
學習方法 |
理論課程: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諮商、社會工作、刑事法學、犯罪預防、矯正教育、警政科學與精神醫學等多元層面,並結合實務人員的演講,讓同學了解實務界目前的具體做法及因應對策。 大學部課程之規劃,除正規課程外,並結合課外教學(如參觀警察局、監獄、法院或少年矯正學校等)與實習,以求課程更為創新及活潑,切合犯罪防治實務工作之需求。 未上傳圖片 社會研究法:討論社會及行為科學中從實徵研究所涉及之方法學的主要概念、思想及方法,讓修課學生一方面能獨立執行實徵研究,另一方面亦能具有分析與批判他人研究之能力。 |
聆聽授課:透過教授講課,學習法律基本邏輯與思維。將艱深之法律知識轉化為簡白之語言加以吸收。且為幫助學士班學生更加掌握學習狀況,由碩士班學長姐擔任課輔,針對必修課等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課後輔導。 版權:成大法律系 閱讀教材:閱讀學者著作,系統性學習我國法律規範與其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 圖解:法律系圖書館 版權:成大法律系 實地演練:參與法律服務,接觸真實案件,實際運用法律理論解決爭議。 圖解:成大法律服務社 版權:成大法律系 課外閱讀:接觸更多關於時事或是其他社會科學領域之資訊,培養更廣泛的思考能力。 圖解:參加講座、研習營,接觸更多資訊 版權:成大法律系 小組討論:與同儕交換想法,激盪更多元的思考。培養團隊合作解決問題之能力。 版權:成大法律系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可多涉略本系相關(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諮商、社會工作、刑事法學、犯罪預防、矯正教育、警政科學與精神醫學等多元層面)的書籍或知識。 |
聆聽授課:本系課程,多由教授講授,並製作筆記,以利閱讀與學習。在課程中,保持專注,並製作出掌握核心重點的筆記,建議同學先從專注聆聽課程,並製作簡易筆記為練習。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本系屬科際整合之科系,相較社會工作學系而言增加法學術養;相較法律學系增加社會學及心理學術養;相較心理學系增加法學及輔導諮商術養。 |
(一)財經法律學系: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以為畢業可以擔任刑事鑑識警察。 |
很多人以為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只能考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然而雖然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等業務;具備教育專業可從事公民教師,具備新聞專業可從事司法記者等工作。此外,成為公司內部的法務人員及金融業的法遵人員也是普遍的職涯選擇。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生容易誤以為可修習刑事鑑識、心理側寫等刑事實務技術,本系主要學習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理論為主。 |
一般人常誤認為法律的學習只是背誦法條,但其實法律系主要在培養學生法律邏輯概念,並不是單純死背法條而已,而是須經過學習法條的解釋與適用後進而去理解與融會貫通,光是死背法條,是無法妥善運用法律去解決實際生活中相關法律問題的。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1.經國家考試及格,可擔任監獄官、觀護人、調查員及警察、警官、法律廉政、家事調查官等刑事司法相關單位專業工作人員。 |
無 |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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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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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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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犯罪學學習犯罪意涵、犯罪之研究方法及各項犯罪類型與成因理論。 未上傳圖片 犯罪心理學使學生瞭解犯罪心理學的原理與內容、並投入討論各種犯罪類型與人格心理的綜合探討。 未上傳圖片 矯正諮商藉由助人歷程與技巧之訓練及各家諮商理論與技術之運用,深入探討主流的罪犯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最後並探討諮商與處遇方案規劃。 |
未上傳圖片 刑法總則刑法乃規定犯罪行為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一門法律。學習刑法或適用刑法,其任務在判斷行為人的某一行為是否符合犯罪要件(犯罪論),答案如為肯定,進而決定相關的法律效果(刑罰論)。判斷行為是否成立犯罪的審查過程,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必須嚴格遵照刑法體系。 未上傳圖片 國際海洋法
培養學生認識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各種制度與公約之解釋與適用、培養學生理解海洋法之各種法律問題,以及分析與解決該問題之能力並使學生理解我國在海洋法上之各種問題以及初步之解決能力。 未上傳圖片 國際公法本課程首先將對國際公法之概念、特徵、效力基礎、以及國際法是否為法?作一概述。然後將國際公法分成四大項目:國際法主體、國際法行為、國家責任、與國際爭端解決。 未上傳圖片 美國法學名著選讀
本課程將帶領同學閱讀美國法學名著 使同學學習英美法學著作之閱讀方法。 未上傳圖片 刑法基本問題研究
本課程將對於刑法學中重要之基本問題予以深入探討,並藉由選讀不同學者之著作,使學生能夠瞭解對於刑法基本問題解決方案之豐富且多元之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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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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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系友范姿樺 版權:系友范姿樺提供
范姿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所在學期間,考上四等書記官。現於新北地檢服務。 圖解:系友陳宜君 版權:系友陳宜君提供
陳宜君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碩士 於本系所在學期間,考上高等社會工作師。現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防治組擔任社會工作員。 圖解:系友陳又慈 版權:系友陳又慈提供
陳又慈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畢業後,應屆考上三等社會行政。現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擔任社工員。 未上傳圖片 圖解:系友楊秀卿 版權:系友楊秀卿提供
楊秀卿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畢業後,應屆考上三等觀護人。現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 |
圖解:成功大學 葉婉如副教授 版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網站
葉婉如副教授葉婉如老師畢業於本系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並至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本系專任助理教授。老師之研究專長及教學領域為民法、民事責任法、損害賠償法、工程契約、旅遊契約、人工智慧與法律等領域。 葉婉如老師現任本系專任副教授。 圖解:成功大學 王毓正副教授 版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網站
王毓正副教授王毓正老師畢業於本系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並至德國符茲堡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老師之研究專長為環境法、行政法、科技法、歐盟法等領域,並曾於2006/07/21 ~ 2006/09/14間獲行政院教育部獎助,前往德國特里爾( Trier )大學環境暨科技法研究中心( IUTR ),進行「歐盟專題研究」。 王毓正老師現任本系專任副教授。老師曾任成功大學人類行為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訴願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保諮詢委員、文化部水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規調適計畫顧問、台南市政府訴願委員、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等職位。目前借調至海洋委員會之國家海洋研究院擔任海洋政策及文化中心主任。 圖解:前健保署署長 李伯璋 版權:健保署網站
李伯璋前署長李伯璋醫師畢業於本系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為國內腎臟移植外科名醫,過去曾在衛福部台南醫院擔任院長一職,並兼任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他在屆臨退休的年齡接任健保署署長一職,是為了落實自己對台灣醫療改革的理念!現已退休擔任本系兼任教授。 李伯璋醫師提到自己30年前在成大醫院工作時,他與醫療團隊同仁們一步一腳印的努力,將成大醫院成為南部多重器官捐贈移植的重鎮。擔任署長後,他也會堅守「健保永續經營」,與醫界、民眾「溝通、溝通、再溝通」,更透過醫療資訊雲端分享來提供國人優質醫療服務,給予國人更完善的健康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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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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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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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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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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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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