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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民教育組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所屬學群 教育學群
社科教育學類
法政學群 管理學群
行政管理學類
所在校區

資料準備中

校本部

500207彰化市進德路1號

學系特色

本系是以「公共治理」作為教學研究主軸;分為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兩組,主要發展面向有二,一為公共事務領域的人才培育,旨在培養擔任公務員以及私部門行政管理之人才;另一則為提供公民與社會的師資養成,並培育建構公民社會之人才。
上述兩領域之人才培育均可跨組選修,以強化學生之專業素養。

本系是以「公共治理」作為教學研究主軸;分為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兩組,主要發展面向有二,一為公共事務領域部分,旨在培養擔任公務員和公共行政之人才;另一則為提供公民與社會的師資養成需要,培育建構公民社會之人才。

學科意涵

本系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發展,係以培育公共治理人才與公民社會師資作為教學與研究之主軸,並依據本系設立目標,進行課程設計,在公共事務方面,係以公共治理為課程設計之核心理念;在公民教育方面,則以建構公民社會及強化培育公民科師資為目的,精進多元學科發展,融入社會、政治、法律以及經濟等社會科學領域之課程。

本系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發展,係以培育公共治理人才及公民與社會師資作為教學與研究之主軸,並依據本系設立目標,進行課程設計,在公共事務方面,係以公共治理為課程設計之核心理念;在公民教育方面,則以建構公民社會及強化培育公民科師資為目的,精進多元學科發展,融入社會、政治、法律以及經濟等領域之課程。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在學期間能夠多方關心重大公共議題,並從不同角度去觀察瞭解,也可以和師長或同儕討論,廣泛聽取不同看法,避免囿於成見。透過討論互動的過程,也訓練培養個人之思考和論述能力。

建議同學多關注公共議題,思考和建立個人獨立之觀點,增加對公共議題論述之能力,甚至可嘗試提出解決方案或辦法。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本系與其他法政學群科系之最大不同點在於,本系課程設計涵蓋社會科學領域的不同學門,除傳統公共事務或公共政策之專業養成訓練外,因本系屬於全師培系所,原則上多數入學新生即具備師資生資格,無須額外再行考取,本系另設有童軍學程,透過師資培育課程和專業加科的修習,對於有志於取得中等教育公民與社會教師資格以及童軍教師資格的學子而言,提供更多的選擇可能性。

本系與其他法政學群科系之最大不同點在於本系課程設計涵蓋社會科學領域的不同學門,除傳統公共事務或公共政策之課程訓練外,另安排有法律、社會和經濟等不同學門之基礎課程,同學可以有機會進一步接觸學習不同領域之課程,探索自己之學習興趣或擴張個人之專業範圍。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本系學生畢業後的生涯發展不侷限於從事教師或公務員,公共管理相關的職業都可以有所發揮。且因所學涵蓋社會科學各個領域,對於有心持續進修的同學而言,除了政治、公行等研究所外,法研所、社會所也都可以成為同學之選擇。

本系學生畢業後的生涯發展不侷限於從事教師或公務員,不論公私部門,與公共管理相關的職業都可以有所發揮。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公民師資之培育並非僅藉由課程講授培養同學之專業知識,亦強調親赴高中課堂實地見習並參與觀課議課,從中累積學習教學方式和技巧。

本組同學之學習訓練,除了專業課程之安排外,亦強調實務見習和參與,例如親赴地方機關參訪,參與社區營造特色規劃,透過實作累積學習經驗。課程安排相當多元豐富,有助於同學開發個人興趣和志向。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之教學課程不斷求新求變精益求精,力求符合社會發展和實務需求。本系亦積極鼓勵學生善加利用學校提供之國際交流機會,例如海外交換生計畫之參與,進行一至二學期之國際交換,除強化個人語言能力外,更可拓展個人學習視野。

本系不斷精進教學課程,力求符合社會發展和實務需求,對於有志於從事公部門服務工作者,亦擬定培育計畫,精進師資,擴充資源,務求協助同學能順利跨越門檻。
本校提供優越之國際交流機會,本系亦努力透過國際學術交流,拓展學生之學術和文化視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民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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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政治學(一)
    • 政治學(二)
    • 經濟學(一)
    • 經濟學(二)
    • 社會學(一)
    • 社會學(二)
    • 中華民國憲法(一)
    • 中華民國憲法(二)
    • 行政學(一)
    • 公民教育(一)
    • 兩岸關係
    • 法學緒論
    • 國際關係
    • 人權教育
  • 大二必修
    • 民法(一)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比較政府與政治
    • 社會科學專題研究
    • 教育法規
    • 比較公民教育
    • 公民社會
    • 心理學
    • 倫理學
    • 臺灣文化導論
    • 民法(二)
  • 大三必修
    • 刑法(一)
    • 行政法(一)
    • 多元文化通論
    • 應用倫理學
    • 個體經濟學
    • 民主政治
    • 民法(三)
    • 文化人類學
    • 總體經濟學
    • 刑法(二)
  • 大四必修
    • 政治經濟學
  • 大一必修
    • 政治學(一)
    • 政治學(二)
    • 經濟學(一)
    • 經濟學(二)
    • 社會學(一)
    • 社會學(二)
    • 中華民國憲法(一)
    • 中華民國憲法(二)
    • 行政學(一)
    • 公民教育(一)
    • 兩岸關係
    • 法學緒論
    • 國際關係
    • 行政學(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一)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比較政府與政治
    • 社會科學專題研究
    • 公共政策(一)
    • 人力資源管理
    • 全球治理
    • 公共政策(二)
    • 外交政策分析
    • 現行考銓制度
  • 大三必修
    • 刑法(一)
    • 行政法(一)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政治社會學
    • 財政學
    • 地方治理
    • 公共管理
    • 行政法(二)
    • 中國大陸研究
  • 大四必修
    • 政治經濟學
    • 行政法(三)
    • 公法實例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公民教育
    • 行政學(二)、公共政策(一)、人力資源管理、全球治理、社區組織與發展、民法(二)、社會發展、現行考銓制度、公共政策(二)、外交政策分析
  • 公共事務
    • 公民教育(二)、人權教育、哲學概論、社區組織與發展、民法(二)、社會發展、公民社會、比較公民教育、倫理學、心理學、政黨與選舉、租稅法
特色課程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民教育組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適合從事工作
  • 中學教師

    本系畢業生修畢教育學程且通過教師檢定者,將具有中等教師資格,可擔任各國民中學、普通中學學校教師人員。


  • 課輔老師

    從事文理及職業補習班學生之學習指導的教學工作。


  • 其他研究人員

    可擔任社會科學領域如社會學、哲學、歷史學及政治學之研究人員。


  • 行政人員

    協助主管及專業人員處理一般行政業務工作。


  • 中學教師

    修畢教程且通過教師檢定考試者具有中等教師身分,可擔任各國民中學、普通中學學校教師人員。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修習一定法律學分者將具備參加律師高考之資格 ,且可參與其他司法特考,如書記官、廉政人員、公設辯護人等司法工作。


系友生涯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民教育組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40% Complete
4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Complete
2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Complete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2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5% Complete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2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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