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司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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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社會心理學群
跨
法政學群
犯罪防治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
校本部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所)發展之初即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並與實務單位多所聯繫合作,落實「理論為本、實務為體、生活為用」的發展方向,為國家社會培養一流的犯罪防治專業人才,促進社會祥和與安定。 下載詳細資料 |
臺大法律學系以培養專業、優秀、正直之法律人為基本任務,不僅傳授學生法學知識及養成專業能力,在我國法學發展、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上,長期以來均扮演重要地位。 |
學科意涵 |
本系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 |
法律學系主要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學科領域主要分為民事法、公法、刑事法、商事法、基礎法學等五大領域。「法律學」之重點不僅在於瞭解掌握現行法規範之架構及內容,認識法學解釋之方法論,更須對現行制度進行評析,強調法學素養、法律思維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
學習方法 |
理論課程: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諮商、社會工作、刑事法學、犯罪預防、矯正教育、警政科學與精神醫學等多元層面,並結合實務人員的演講,讓同學了解實務界目前的具體做法及因應對策。 大學部課程之規劃,除正規課程外,並結合課外教學(如參觀警察局、監獄、法院或少年矯正學校等)與實習,以求課程更為創新及活潑,切合犯罪防治實務工作之需求。 未上傳圖片 社會研究法:討論社會及行為科學中從實徵研究所涉及之方法學的主要概念、思想及方法,讓修課學生一方面能獨立執行實徵研究,另一方面亦能具有分析與批判他人研究之能力。 |
未上傳圖片 聆聽授課:透過教授講課,學習法律之立法旨趣、基本邏輯與思維。台大法律學系有優秀之教師,能以簡白之話語將艱深難懂之法律文字知識轉化為具有系統性之知識,使學生吸收並啟發思考。同時比較外國最新法制發展,培養學生之國際觀,與世界接軌。 未上傳圖片 閱讀教材:閱讀學者著作,學習我國法律規範與其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並引導同學自主學習及思考。 未上傳圖片 實地演練:法律學系設有法律服務社,學生有機會參與法律服務,接觸真實案件及當事人,能實際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爭議,並學習如何交涉商談。 未上傳圖片 課外閱讀:接觸更多關於時事或是其他社會科學領域之資訊,培養更廣泛的思考能力。 未上傳圖片 小組討論:透過案例研討,與同儕交換想法,激盪更多元的思考,以培養團隊合作解決問題之能力。國外短期交換:法律學系與其他國家之法學院簽訂與學生交換協議,能使學生在就學期間出國交換學期一學期或一年,以擴展語文能力及專業知識。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可多涉略本系相關(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諮商、社會工作、刑事法學、犯罪預防、矯正教育、警政科學與精神醫學等多元層面)的書籍或知識。 |
法律學之學習,主要係透過聆聽授課及閱讀學習,需要基本語言(華語及外語)、邏輯與思維能力。法律學之運用,亦須透過文字或話語輸出,與他人協調溝通,即需要基本與社會交往、溝通之能力。法律學之發展,與我國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息息相關,具備一定之社會關懷亦為法律人所必須。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本系屬科際整合之科系,相較社會工作學系而言增加法學術養;相較法律學系增加社會學及心理學術養;相較心理學系增加法學及輔導諮商術養。 |
法律系與許多社會科學都有密切關係,如政治系、經濟系與社會系等;財經法亦與管理學院會計與財金相關。不過法律是從廣泛的社會科學出發,具體化規範原則或法律條文的學問。比起其他社會科學,法律系更注重對現行法律架構的理解,並以對現狀的理解為基礎,研究如何改善。法律系較注重如何思考社會規範之「實然」與「應然」,且重視實際法律操作,而不僅學習理論或原則。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以為畢業可以擔任刑事鑑識警察。 |
畢業之後一定要當律師或司法官。實際上,法律人可以從事之工作非常廣泛,包含商業金融活動、公司經營、國家文官、教授、立法委員等。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生容易誤以為可修習刑事鑑識、心理側寫等刑事實務技術,本系主要學習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理論為主。 |
法律系就是拿著六法全書背誦法條。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1.經國家考試及格,可擔任監獄官、觀護人、調查員及警察、警官、法律廉政、家事調查官等刑事司法相關單位專業工作人員。 |
法律系重視跨領域之思考能力,不論是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多方涉獵有助於理解各種法律之規範內涵。 |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司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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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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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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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犯罪學學習犯罪意涵、犯罪之研究方法及各項犯罪類型與成因理論。 未上傳圖片 犯罪心理學使學生瞭解犯罪心理學的原理與內容、並投入討論各種犯罪類型與人格心理的綜合探討。 未上傳圖片 矯正諮商藉由助人歷程與技巧之訓練及各家諮商理論與技術之運用,深入探討主流的罪犯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最後並探討諮商與處遇方案規劃。 |
未上傳圖片 從缺本系未曾調查特定課程受歡迎程度,不便回答 未上傳圖片 從缺本系未曾調查特定課程受歡迎程度,不便回答 未上傳圖片 從缺本系未曾調查特定課程受歡迎程度,不便回答 未上傳圖片 從缺本系未曾調查特定課程受歡迎程度,不便回答 未上傳圖片 從缺本系未曾調查特定課程受歡迎程度,不便回答 |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司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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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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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系友范姿樺 版權:系友范姿樺提供
范姿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所在學期間,考上四等書記官。現於新北地檢服務。 圖解:系友陳宜君 版權:系友陳宜君提供
陳宜君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碩士 於本系所在學期間,考上高等社會工作師。現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防治組擔任社會工作員。 圖解:系友陳又慈 版權:系友陳又慈提供
陳又慈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畢業後,應屆考上三等社會行政。現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擔任社工員。 未上傳圖片 圖解:系友楊秀卿 版權:系友楊秀卿提供
楊秀卿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學士 於本系畢業後,應屆考上三等觀護人。現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 |
未上傳圖片
無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未上傳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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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司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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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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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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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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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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