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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社會心理學群 法政學群
犯罪防治學類
學系特色

本系具備完整法律系所體系,致力於成為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同時具備職業倫理、社會關懷能力及跨領域研究能力之法律專業系所。本系亦鼓勵學生養成國際觀,培養學生具備對外交流能力,拓展學習領域以及與國際接軌之能力。 現階段配合高教深耕計畫,除傳統法學、勞動法、社會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領域外,將強化南向、人工智慧與法律、工程與法律等特色領域人才培育,組織教師工作坊,開設課程培育學生。

本系(所)發展之初即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並與實務單位多所聯繫合作,落實「理論為本、實務為體、生活為用」的發展方向,為國家社會培養一流的犯罪防治專業人才,促進社會祥和與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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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基礎領域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部分。本系近年致力於跨領域課程之建置,包含法律與資訊安全、人工智慧、醫療、商務、工程等。

本系定位在科際整合之取向,融合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側重青少年犯罪防治的教學與研究。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請高中生留意相關的立法動向及社會重大的訴訟案件,或憲法法庭判決等,養成搜集追踪法律相關資料資訊及研讀之習慣.

可多涉略本系相關(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心理諮商、社會工作、刑事法學、犯罪預防、矯正教育、警政科學與精神醫學等多元層面)的書籍或知識。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一、財經法律學系:與法律系所學之法律知識幾乎全部一樣,財經法律系會多安排學分數不多之經濟學、初級會計等課程,這些課程法律系學生亦可選修。本系則有較多民事法、刑事法及公法選修課程,此外另有勞動法、社會法及國際法與基礎法學課程,法律專業領域的選擇較為多元。
二、犯罪防治系:研究犯罪、加害人、被害人等,與法律系以學習法律規範與相關邏輯思辯之知識,差距甚大。

本系屬科際整合之科系,相較社會工作學系而言增加法學術養;相較法律學系增加社會學及心理學術養;相較心理學系增加法學及輔導諮商術養。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只能考法官、律師公務員?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稅務處理等業務;充實科技知識而考專利師。

以為畢業可以擔任刑事鑑識警察。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一、念法律不等於背法條: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並非死背法條。司法官、律師等考試提供考生法條。
二、法學組與法制組無異:各組別可互選有興趣的課程,不致因組別的差異而影響未來發展、參加國考或日後表現。

學生容易誤以為可修習刑事鑑識、心理側寫等刑事實務技術,本系主要學習犯罪學、心理學、社會學、刑事法學、諮商與社會工作及精神醫學等學科理論為主。

補充提醒與說明

讀好法律就能勝任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等職務嗎?不一定,好的法律學識只是基本能力,法官、律師或公務員承辦之案件或業務常涉及不同領域之知識,例如會計、財務、工程、資訊科技等,法律人應多充實跨領域之知識。

1.經國家考試及格,可擔任監獄官、觀護人、調查員及警察、警官、法律廉政、家事調查官等刑事司法相關單位專業工作人員。
2.修畢師培中心之教育學分,可取得中學教師資格,並通過考試後擔任學校公民科或輔導科教師。
3.於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等社會服務機構擔任約聘社會工作員或輔導人員。

學系聯絡方式

電話:(05)2720411分機25101-25105

信箱:deptlaw@ccu.edu.tw

電話:(05)2720411分機26301或26309

信箱:deptcrm@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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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法學英文(共同相對必修)
    • 強制執行法(共同相對必修)
    • 國際公法(共同相對必修)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票據法
    • 證券交易法
    • 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海商法(共同相對必修)
    • 海洋法(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社會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 勞動法總論(共同相對必修)
    • 勞動法各論(共同相對必修)
  • 大四必修
    • 訴願及行政訴訟法
    • 法律倫理學(共同相對必修)
    • 國際私法(共同相對必修)
  • 大一必修
    • 社會學(一)
    • 社會學(二)
    • 心理學(一)
    • 心理學(二)
    • 社會工作(一)
    • 社會工作(二)
    • 刑事司法概論
  • 大二必修
    • 諮商理論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行為統計與電腦(一)
    • 行為統計與電腦(二)
    • 犯罪學
    • 少年犯罪
  • 大三必修
    • 犯罪心理學
    • 社會研究法(一)
    • 社會研究法(二)
    • 監獄學
    • 刑事政策
專業選修課程
  • 基礎法學
    • 法學緒論
    • 法制史
    • 法律社會學導論
    • 法理學
    • 法學方法論
  • 英美法
    • 英美法導論
  • 第二外語
    • 日文
    • 德文
  • 民事法
    • 民事法實例演習
  • 刑事法
    • 刑事法實例演習
  • 法律實務
    • 法律服務
    • 法律實習
  • 犯罪與刑事司法
    • 課程如物質濫用概論、腦與犯罪、民法總則、婚姻與家庭、警察學、暴力犯罪、犯罪矯正管理、犯罪偵查、變態心理學、監獄行刑法、觀護制度、跨國犯罪等犯罪與刑事司法領域之範疇
  • 諮商與社會工作
    • 課程如自我探索、心理衛生、社會個案工作、人際關係與溝通、社會團體工作、諮商歷程與技術、心理測驗理論、諮商倫理、認知行為改變技術、方案規劃與評估、矯正諮商、精神醫療等諮商與社會工作領域之範疇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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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法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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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司法人員

    包括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負責審理訴訟案件,製作裁判書類;實施偵查.提起公訴等.


  •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凡具有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的身分,從事大專院校教學、研究與推廣的工作。


  • 警察

    從事依法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社會安全之人員。


  • 觀護人

    執行青少年輔導、保護管束,或是為拘禁中、緩刑中或假釋中的受刑人等,提供社會服務,提出行動建議協助其行為、生活、就業改善人員。


  • 社會工作師

    需具備社會工作師證照,根據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能,對社會生活功能、 身心病理療程、癒後病理狀況的追蹤與關懷,並提供個人或家庭相關衛教知識、資源連結、家庭訪問、辦理團體活動、申請計畫案、個案諮商、心理暨社會評估及處置等服務。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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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法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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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5% Complete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5% Complete
1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Complete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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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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