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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
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管理學群
行政管理學類
法政學群 管理學群
行政管理學類
所在校區

博愛校區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校本部

500207彰化市進德路1號

學系特色

本系以培養公共事務管理人才為主,並輔以公務法律專長、相關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應試就業之增能課程。本系課程特色包括:(一)以都會創新治理之公共事務為主軸;(二)以培育公共事務人才為目標;(三)以市政資源為實務課程教材;(四)以課程多元化為教學導向,及(五)以學習護照增進學生總體能力。

本系是以「公共治理」作為教學研究主軸;分為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兩組,主要發展面向有二,一為公共事務領域部分,旨在培養擔任公務員和公共行政之人才;另一則為提供公民與社會的師資養成需要,培育建構公民社會之人才。

學科意涵

國家社會之所以能永續運行,乃因公共事務獲得妥善之管理與經營,因此相關專業領域之人才培育為維持國家社會運作之重要課題。

本系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發展,係以培育公共治理人才及公民與社會師資作為教學與研究之主軸,並依據本系設立目標,進行課程設計,在公共事務方面,係以公共治理為課程設計之核心理念;在公民教育方面,則以建構公民社會及強化培育公民科師資為目的,精進多元學科發展,融入社會、政治、法律以及經濟等領域之課程。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多多參與公共事務相關活動

建議同學多關注公共議題,思考和建立個人獨立之觀點,增加對公共議題論述之能力,甚至可嘗試提出解決方案或辦法。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本系之設立旨在培育優秀之國家公職人員、公共治理人才、以及其他公共事務相關學術研究人才。本系的特色包括:
一、本系與臺北市政府簽有公共事務實習課程合作契約,提供學生至臺北市政府各局處實習。
二、本系與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及臺北市士林區公所簽有「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官學聯盟合作備忘錄,提供學生可參加參與式預算討論過程的議題選擇、預算編擬、實施範圍等課題,並藉此培育相關桌長及記錄人員。

本系與其他法政學群科系之最大不同點在於本系課程設計涵蓋社會科學領域的不同學門,除傳統公共事務或公共政策之課程訓練外,另安排有法律、社會和經濟等不同學門之基礎課程,同學可以有機會進一步接觸學習不同領域之課程,探索自己之學習興趣或擴張個人之專業範圍。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本系畢業生不僅可擔任公職人員,並可擔任組織機關管理人員、非營利組織人員、政治場域行動人員(政黨組織人員、民意代表助理、民意調查人員等)、都會創新治理人員、兩岸暨全球發展人員及研究單位人員等。

本系學生畢業後的生涯發展不侷限於從事教師或公務員,不論公私部門,與公共管理相關的職業都可以有所發揮。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1.本系在學習內容方面,不僅止於法律或公民參與單一面向,還包括社會學、政府組織與運作、企業經營、公共行政等多元面向。
2本系在學習方法方面,不只是僅有學習理論的基礎,還包括實地參訪、至臺北市政府各局處實習:另本系設有民意與政策研究中心,可培養民意調查人員。

本組同學之學習訓練,除了專業課程之安排外,亦強調實務見習和參與,例如親赴地方機關參訪,參與社區營造特色規劃,透過實作累積學習經驗。課程安排相當多元豐富,有助於同學開發個人興趣和志向。

補充提醒與說明

1.本系設有學習護照制度,學生須於畢業前完成學術活動、服務學習、課外活動、獎勵及證照等計80點證照紀錄。
2.本系另設有公務法律學分學程及政策智庫學分學程,配合校方有開設全人醫療學分學程及健康照顧社會工作學分學程相關課程,提供學生跨學域並具整合性之多元修課選擇學習環境。

本系不斷精進教學課程,力求符合社會發展和實務需求,對於有志於從事公部門服務工作者,亦擬定培育計畫,精進師資,擴充資源,務求協助同學能順利跨越門檻。
本校提供優越之國際交流機會,本系亦努力透過國際學術交流,拓展學生之學術和文化視野。

臺北市立大學
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行政學
    • 政治學
    • 中華民國憲法
    • 社會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
    • 經濟學
    • 人事行政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大三必修
    • 市政學
    • 公共政策
    • 非營利組織與現代社會
    • 公共管理
    • 公共事務實習
    • 學習護照
  • 大四必修
    • 組織理論
    • 財務行政
  • 大一必修
    • 政治學(一)
    • 政治學(二)
    • 經濟學(一)
    • 經濟學(二)
    • 社會學(一)
    • 社會學(二)
    • 中華民國憲法(一)
    • 中華民國憲法(二)
    • 行政學(一)
    • 公民教育(一)
    • 兩岸關係
    • 法學緒論
    • 國際關係
    • 行政學(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一)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比較政府與政治
    • 社會科學專題研究
    • 公共政策(一)
    • 人力資源管理
    • 全球治理
    • 公共政策(二)
    • 外交政策分析
    • 現行考銓制度
  • 大三必修
    • 刑法(一)
    • 行政法(一)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政治社會學
    • 財政學
    • 地方治理
    • 公共管理
    • 行政法(二)
    • 中國大陸研究
  • 大四必修
    • 政治經濟學
    • 行政法(三)
    • 公法實例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政策與管理
    • 心理學、管理學概論、統計學、邏輯與批判思考、性別議題與公共政策、危機管理、公文寫作、方案規劃與評估、行政倫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務管理、各國人事制度、政府組織與再造、行銷與管理、現行考銓制度、電子治理、策略管理、全球化與環境變遷、政府績效管理、公共行政名著選讀、社會政策與立法、組織行為
  • 城市與社會發展
    • 大眾傳播、中國大陸社會、非營利組織管理、社會問題、公共議題經濟學、風險社會學、區域治理、都市社會學、社會心理學、都市規劃與區域發展、中國大陸政治與經濟、社會創新、政府治理議題、國際關係、全球治理、犯罪學、兩岸關係與國家發展
  • 民主與法治
    • 法學緒論、比較政府、民主與法治、法理學、民法概要、談判理論與實務、調查研究方法、議會政治、公務員法、政黨與選舉、媒體溝通、刑法總則、刑法分則
  • 公共事務
    • 公民教育(二)、人權教育、哲學概論、社區組織與發展、民法(二)、社會發展、公民社會、比較公民教育、倫理學、心理學、政黨與選舉、租稅法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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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適合從事工作
  • 行政人員

    公職與國營事業人員:本系2006年成立至今,通過國考人數逾百人,每4位學生即有1位考取。


  • 行政主管

    組織機關管理人員:擔任公務機關行政主管,遍及中央與地方行政及立法機關、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學校、各國營事業。


  • 行政人員

    政治場域行動人員:從事政治實務工作,擔任市議員、民代助理、里長等。


  • 活動企劃人員

    非營利組織人員:從事企劃與執行工作,遍及財團法人、公共媒體等。


  • 升學

    升學:本系設有碩士班與碩士在職班,可供學生繼續深造。


  • 行政人員

    協助主管及專業人員處理一般行政業務工作。


  • 中學教師

    修畢教程且通過教師檢定考試者具有中等教師身分,可擔任各國民中學、普通中學學校教師人員。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修習一定法律學分者將具備參加律師高考之資格 ,且可參與其他司法特考,如書記官、廉政人員、公設辯護人等司法工作。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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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

多元能力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5% Complete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5% Complete
1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5% Complete
1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Complete
2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Complete
2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Complete
2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5% Complete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2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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