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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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 學系特色 |
強調跨越政治與法律兩大傳統學門之知識體系,以「國家」(state)概念作為政治學與法學之共同核心內涵,發展研究與教學。政治學領域之研究與教學,培養優秀法律人才(律師司法官)或有意從事公職人才,著重國家之組織運作及政策;法學領域則包括公法、民商法及刑法等核心課程。 |
本系於2001年,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而成立。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
| 學科意涵 |
本系結合政治學(公共行政、政治思想與理論、比較政府與政治、國際關係)與法學(民商法、刑法、公法),期使學生得以兼具政治與法律雙領域的專業知識,培養前耶魯法學院院長(Former Dean of Yale Law School) Anthony T. Kronman所言的「法學政治家」(Lawyer-Statesman)。 |
財經法律學系除了學習傳統法律規範(民商法、刑法、公法)外,增加了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並著重於新興法律領域的學習,如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 |
| 學習方法 |
理解與記憶 圖解:張志偉老師上課即景 版權:張志偉老師
實例研習與寫作 圖解:實例考題重點解讀 版權:張志偉老師及王順文老師提供
專題討論與發表 圖解:本系畢業辯論賽 版權:國立高雄大學 |
邏輯推演:所有法律課程都非常重視從一個概念或判斷,推移或過渡到另一個概念或判斷的邏輯活動與學習。例如,如何從法律保留推演出罪刑法定,如何從罪刑法定推演出禁止類推。 未上傳圖片 團隊學習:部分課程進行分組合作,學習與他人合作的模式。例如課程採用分組報告。 未上傳圖片 個案分析:高年級課程針對實務個案,師生進行討論,培養分析解決問題、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除各課程本身依授課內容會進行案例討論外,四年級還有實例演習的必修課(四選二)。 未上傳圖片 比較思考:部分課程進行國內外法律比較,培養語文、認識他國法律制度人文環境等能力。例如在刑法禁止類推的課程中,介紹竊電案在德國帝國法院與日本大審院的判決,以及德、日與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校外實習與出國交換:本系目前已與地方法院、市政府、律師事務所、金融公司等單位簽署學生實習協議,鼓勵學生利用寒暑假及學期期間至校外單位進行實習,將課堂所學實際運用。此外,系上同學也可申請出國交換,至國外姊妹校學習並拓展國際視野,增進跨文化交流與合作能力。透過實習和交換機會,深化專業知識並培養實務經驗。 圖解:橋頭地院實習照片 |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閱讀理解能力 |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1)相較法律學系:本系加重政治學與行政學的訓練,培養泛公部門所需公職人員。 |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誤解為僅限於司法官律師及公職人員等出路,而忽略法律與其他產業與學術領域結合應用,如公司法務、法遵、保險、土地管理等領域。 |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誤解為僅死記背誦法條,而忽略系統性理解與應用。 |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
|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
1.海外交流:本校與他國簽訂國際姊妹校共379校,提供國外交換學生計畫、雙聯學制、冬夏令營及學期中營隊、海外遊學、國際學伴。 |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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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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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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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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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課程 |
國際關係透過有系統的分析及介紹國際關係理論、外交政策行為及國際組織等,以增進同學們對國際事務之掌握及瞭解,並建立觀察國際現象之基本知能與方法。除希望建立同學們對國際重大議題之敏感度,並對國際政治發展有所掌握外,更期待同學們具備國際政治之理論概念及分析方法,進而配備系統性分析國際政治現象的能力。 圖解:課程名稱圖 版權:AI工具生成圖
國家學理解政治現象,要研究最主要的政治實體:國家。因為就內部政治而言國家的措施會影響、甚至干涉個人各方面的活動。就目前的國際關係層面來看,國家也被當成是國際組織、國際法的主要單位。至於各種政治意識型態也莫不牽連到對國家的屬性及其應有的定位問題。認識這個政治實體,是本課程最主要的課題。 圖解:課程名稱圖 版權:AI工具生成圖 未上傳圖片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具有實證法中效力位階最高的規範性特徵;同時也是基本規範,規定了國家最高機關的地位、權限、程序及效果;以及民主與法治國家等結構性原則;也確立了人民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尤其保障各面向的自由權與平等權等基本權利。從而憲法具有秩序功能、限制國家權力與整合功能,並且確保基本價值。
民法民法具全面性與實踐性,涵蓋生活中各類民事紛爭,如買賣、租賃、侵權、婚姻與繼承,訓練將日常事實轉化為法律爭點。其體系嚴謹,由總則奠基權利與行為能力,債、物權及親屬繼承編環環相扣,培養系統性思維。民法亦為法律專業之核心,指引損害裁判與契約效力,助法律人構築攻防策略。民法不僅是法條,更是實踐正義的思維基石 圖解:學生製作課程筆記 版權:政法系陳昱臻同學
刑法刑法決定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及其處罰方式,是法學教育中最具核心地位的科目之一。課程內容分為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兩部分:總則闡述刑法的基本原則與理論基礎,分則則說明各類犯罪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刑法學習特別強調邏輯思維與理論運用的結合,要求學生能以體系化思維分析案例,並體悟法律追求公平與正義的核心精神。 圖解:課程名稱圖 版權:AI工具生成圖 |
未上傳圖片 智慧財產權法本課程使同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分類、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之基本概念、原理、規範、構成要件、功能、申請、歸屬、變動、效力、限制、相互關係、侵害之判斷與救濟、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法與競爭法之關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國際條約,皆能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 未上傳圖片 財稅法導論本課程內容與目的如下:1.培養學生財稅法基礎能力、2.訓練學生正確學習財稅法之方法;3.有效率地教導學生財稅法專業知識;4.學習財稅法基本概念;5.學習財稅法之法理論與實務;6.強化學生對財稅法方法論之學習深度;7.強化學生對財稅法實務問題之學習深度 。 未上傳圖片 國際經濟法本課程透過介紹國際貿易組織(WTO)、國際知識產權之保護和執法 與 反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等國際經濟法的關鍵概念,將理論與現實生活經驗聯繫起來,讓學生認識並理解國際經濟法。 |
| 完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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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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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友生涯 |
圖解:莊育豪Q版照片 版權:本人提供
莊育豪政法系98級碩士班政治組畢業 97年地方特考四等一般民政及格 108年公務人員法制薦任升等訓、一般行政薦任升等考及格 公務人員除了要知道政治、政府體系的組成方式外,也需依法行政,要有一定程度的法律觀念。知道如何在憲法、法律及法規命令之下推動行政事務。 政治法律系的訓練剛好結合政府跟法律,可以從容的在公務機關運用所學,既有對政府架構、政治的認識及判斷,也有法律知識背景可作為行為的準則。在政法系中師長給予的訓練中都可學習到現代公務人員所需的:去傾聽民眾問題、即時歸納問題,也需要有在簡短的話語中將一件事情有架構跟邏輯清楚的說給對方瞭解之能力。
圖解:曾煥凱 版權:本人提供
曾煥凱各位學弟妹好,我是曾煥凱,於111年從高大政法系畢業,接著進入政大法律民法組就讀,並於114年畢業,現為司法官班第66期學員。 高大政法系是全台灣第一個將政治與法律兩大學群結合的學系,在我求學歷程中最大的收穫便是系上課程在傳統法律系所重視的邏輯推導、法釋譯學的闡明之餘,加入政治學的宏觀思考,促進政治及法律人的雙向溝通。 在台灣族群及兩黨對立極化的現在,尤其重要,四年在政法系課程的學習,正好可以降低前開兩門學科的扞格,非常推薦學弟妹加入政法系的大家庭!
圖解:鄭名翔律師 版權:鄭名翔律師提供
鄭名翔政治法律學系111級大學部畢業生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研究所畢業 112年律師高考及格 但在這五個月的歷程中,我深刻體會到律師的工作絕不僅止於堆砌冷冰冰的「法條」與「實務見解」。從會面當事人、查找判決資料、撰寫書狀到整理證據,律師的工作繁複且沈重。 邱連恭老師所提到的「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我相信不僅是對法官與檢察官的期待,律師也應當如此。 每一位當事人走進律師事務所,都帶著自己的故事與情緒,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時,更能感受到他們的恐懼與無助。律師的任務,除了書狀的撰擬及法庭上的攻防,更重要的是陪伴當事人走過這段漫長且煎熬的訴訟過程。
圖解:林宣佑 版權:本人提供
劉宣佑本系103級大學部畢業 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 高雄大學政法系最珍貴的,是法政雙思維的養成—用法律的嚴謹規範政治,用政治的宏觀審視法律。這種訓練使我在華盛頓大學研究醫療數據治理及權力結構時,能自然運用跨域視角連結法律、政策與倫理。 對有志學術的同學,大學到博士班的路徑非遙不可及:大一大二夯實基礎理論,大三參與老師教學研究以淬煉興趣,大四撰寫專題思考未來研究方向。系上豐富的比較法訓練、紮實的寫作指導,都是日後申請博士班的重要資產。更關鍵的是,善用系上師資的國際連結,及早了解不同學術體系的特色。無論你是正在擇校的準新鮮人選,或已在本系就讀的學弟妹,請記得:這裡培養的不只是法律人或政治人,而是能在複雜情境中找到解方的實行者。 |
圖解:楊博欽系友 版權:楊博欽本人提供並授權
楊博欽 法官因家中經商有許多接觸法律機會(如契約之簽訂、審閱;行使票據),故求學期間受家人鼓勵而朝向法律就讀。2005年畢業於國立鳳山高中進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期,發現喜愛活潑百變的民事法,畢業後在老師鼓勵下,進入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論文探討現行保險契約實務有關健康保險遭受濫用之情形。 研究所期間接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證照及司法官資格,學業結束後,先擔任實習律師,後接受司法官訓練,於2015年完成受訓,目前在橋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以上執業過程,深受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以來學習經驗的影響;沒有大學時期法律知識的啟蒙,就不會有現在適用法律裁判案件、為社會貢獻法律專業的自己。
圖解:梁志偉系友 版權:梁志偉本人提供並授權
梁志偉 律師高中對社會科學具濃厚興趣,希望從事人際互動及掌握社會脈動的職業,自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畢業選擇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曾參加演辯社,確認將來以法律實務工作為業。畢業後考取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精進學能通過律師考試,2014年1月取得公法學碩士學位,奠定執行律師業務的基礎。 曾於高雄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現為陽銘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深感學生時期社團活動、研究工作以及老師們所傳授運用法律方法,在辦理民、刑、行政訴訟及聲請釋憲等律師業務中,能夠學以致用。迄今最有成就感的,莫過於2016年擔任731高雄氣爆受災戶的代理人,爭取到首件國家賠償的勝訴確定判決,讓所學專業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圖解:陳怡君系友 版權:陳怡君本人提供並授權
陳怡君 法務於嘉義協同中學推甄申請大學,覺得法律相關系所應有較廣出路並順利進入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系上老師教學認真多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以生動方式教授學生。四年皆持續選修英文課程維持外語能力;並積極參與提升自我的活動,如暑假期間至高雄市法制局實習,以及參與上海交通大學夏令營等。 先後在新光人壽擔任法務專員、合作金庫擔任專員,目前在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法務暨法遵,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工作期間深感法律邏輯能帶來清晰的思路,並在文字寫作上具有優於他人之精簡及正確能力;所學財經課程則是踏入金融業之基礎能力。就讀財經法律學系,對職場發展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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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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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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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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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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