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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學系特色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以「教學與研究發展系統的模式」,從大學部與研究所的教學任務內容做出發,按民、刑、公法三大方向,規劃一套一體與漸進式的教學與研究體系;本體系的優點在於:
(一)可讓學生在本系一路完成完整的法律人訓練。
(二)自研究所階段才進入本系的學生,在通過本系的入學測驗之後也可即刻循
本體系開始進階的學習階段。
(三)可以涵蓋所有基礎法學及科技整合的教學與研究。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作為高屏首創、獨有的財經法律系,本系以為社會作育司法、行政、企業等領域法律人才為己任,並追求:一、課程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二、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三、養成具備多元能力的專業人才。

學科意涵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本系著重於法學教育傳統科目的教學暨研究,主要藉由法學邏輯思維訓練,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去探索及發展自我。
課程內容包含:「民法」、「商事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建議養成長期且多元閱讀書報的習慣,了解並關心時事議題,透過大量的閱讀,學習不同視角分析事情的方式。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團隊學習:參加社團、擔任班級幹部
個案分析:文字整理能力
比較思考:語文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
培養法學素養與欲增進邏輯推理和分析歸納能力,課程為基礎法學科目、民商法、刑法、憲法、行政法、法哲學等

政治法律系
強調跨越政治與法律兩大傳統學門之知識體系,以「國家」概念作為政治學與法學之共同核心內涵

財經法律系
培養財經領域法律專長,課程著重國際貿易法、勞工法與財經犯罪等課程所展現的內容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系學生畢業除了當律師、司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外,還可以擔任律師事務法務、研究人員、公司法務人員、保險員、警察、國會助理、代書等。不一定只有走法律相關工作,出路相當廣,除一般工作可從事之外,還可從事需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之工作。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一般人認為法律系同學的背誦能力很強、說話咄咄逼人,常用法律專業跟不懂法律的人對話,讓社會大眾產生不好的觀感,但其實法律重在推理思考過程以及對法條背後學理的理解,也不是每個法律人說話咄咄逼人,這可能是受到影視媒體的影響才產生的誤解。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補充提醒與說明


1. 訊息完全上網與資訊站的建立
2. 課後輔導與輔導助教
3. 認識法律人可能出路的多元性
4. 國家考試資訊提供的即時性
5. 法律倫理教育的深化
6.公告最新導師時間與導師輔導知能的強化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為鼓勵同學進修,訂有學生修讀碩士班先修辦法,在大學階段即可修習碩士課程,並在就讀本系碩士班後,可抵免畢業學分,而有一年取得碩士學位的機會。另有全國唯一的日文特訓班,每年帶領學生到日本進行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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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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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刑法總則
    • 民法總則
    • 憲法
    • 政治學(三選二)
    • 經濟學(三選二)
    • 社會學(三選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商事法總論暨公司法
    • 刑法分則
    • 行政法總論
    • 日文(二選一)
    • 德文(二選一)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事訴訟法
    • 支付與信用工具法(票據法)
    • 保險法
    • 海商法
    • 刑事訴訟法
    • 刑法實例演習
    • 行政爭訟法
    • 公法實例演習
  • 大四必修
    • 國際私法
    • 法理學
    • 強制執行法
    • 商事法實例演習
    • 民法實例演習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二)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經濟學
    • 會計學
    • 財政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一/二)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民法親屬/繼承
    • 刑法分則(一/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二)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海商法
    • 支付及信用工具法(票據法)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民法實例演習
    • 商事法實例演習
    • 公法實例演習
    • 刑法實例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勞動法領域
    • 勞動法概論
  • 法哲學領域
    • 哲學導論
  • 國考領域
    • 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權概論、海洋法、國際公法、警察法規
  • 進階學習
    • 英美法導論、不動產經紀法規、少年事件處理法、校外實習(註:透過到橋頭地方法院從事實習而能活用相關課程所學到之知識,並能提早了解法律實務工作之環境,進而能及早規畫自己之學習方向及人生目標)。
  •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 本計畫之課程將環繞四大主軸:國際經濟與貿易整合、國際經貿法與國內法、國際政治與外交、溝通表達與談判,且全部課程採全英語授課,以加強學生之英語文能力。
  • 財經法律學群
    • 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公平交易法; 金融法、財稅法導論、租稅法總論、租稅法各論; 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 財經法律倫理; 國際公法、環境法、信託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私法、政府採購法、仲裁法、強制執行法
特色課程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系友生涯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30% Complete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0% Complete
2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Complete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Complete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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