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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校本部

116011臺北市指南路二段64號

學系特色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基於專業學習及就業需要,分為財經科技法律組與法律應用實務組。就財經科技法律組,以養成人工智慧、創新金融科技及永續經營法制之人才為主要。就法律應用實務組,則以養成法律實務之人才為主要。本系還設有法律研究所,以使學生能繼續深造。本系,亦提供學生完整法學教育並又有實務訓練之安排,除專業學習外安排學生至本校法律服務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律機構進行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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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學生除基礎課程學習外,可透過十個選修學程(如:財產法選修學程、刑事法選修學程、全球治理與國際法制選修學程、文化批判與法律創新選修學程、商務金融法制選修學程及科技法選修學程等)進一步加強分科專業能力。又還有公益服務實習課程,可提升對社會關懷之知識及能力。另為確保學習成效,於大三、大四階段開設綜合研習課程,由本系老師與司法實務專家共同開設,藉以幫助學生複習所學之基礎知並熟悉司法實務運作。

學科意涵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本系除開授基礎法律系課程外,亦分為財經科技法律與法律應用實務組,以開拓學生於人工智慧、金融科技、永續經營與司法實務的專業,期能達於專業學習之目的,並能與社會脈動為接軌。

法律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來規範個人行為。法律系則是以民法、刑法等為基礎,教導學生各種法律相關領域的知識。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因法律系,除了專業的訴狀書寫外,更必須有言辯能力,故高中生有志於就讀法律系,自可以參與辯論社或法治營等為長期性的言辯能力養成之活動。更可持續進行國民法官審判之觀察與心得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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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條眾多,同學需主動閱讀相關書籍及蒐集資料,自主學習及長期閱讀是必須的。另英文能力也極為重要,法遵工作需熟知國際法規,閱讀英文文獻為必要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有關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須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通常強調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或財經課程的學習。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法律系出去只能當法官或律師,事實上法律系的出路,從公務人員到國會助理、法官助理、企業法務、金融機構法遵及其他企業相關,學習法律的經歷可以應用於各大 企業。

法律系學生給人的傳統觀念就是當律師或司法官,其實本系很多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因曾修習輔系或雙主修,其他出路的可能性也相當多元。例如:企業法務、企業法遵、保險業法務人員等。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認為記憶不好便不適合修習法律,法律不是憑記憶死背條文就能記住,主要是由理解幫助記憶,並非只看六法全書就能融會貫通。尤其在人工智慧當道之時代,法律專業之養成,絕非在死背活條,而是能充分掌握事實與糾紛,並能利用專業為理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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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常誤認為法律的學習只是背誦法條而已,其實法律系主要在培養學生法律邏輯概念,且為孕育具有國際視野、獨立思考、邏輯思辨能力和對法律充滿興趣與熱忱的學生,廣開許多進階法律課程,除此之外,為培育學生關懷弱勢,亦開設服務課程服務本系身障學生,讓學生成為全方位的法學專業人才。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在培養學生具有法律專業之同時,亦鼓勵學生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能有其他專長領域之能力。如為養成人工智慧法律、金融科技法律等專長時,亦得同時學習人工智慧、金融領域之專長,以使自我具有不可替代性。而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本系亦會有法律倫理課程,以能使學生能成為有靈魂、有正義之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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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法學緒論
    • 著作權法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篇總論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公司法
    • 民法繼承
    • 票據法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
    • 民法債篇各論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海商法
  • 大四必修
    • 強制執行法
    • 行政訴訟法
    • 消費者保護法
    • 國際私法
    • 公平交易法
    • 家事事件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
    • 刑法(一)
    • 刑法(二)
    • 民法總則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法學的歷史、社會與思想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英美法導論
    • 身分法
    • 民法物權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國際公法
  • 大三必修
    • 法律倫理
    • 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一)
    • 商事法總論與公司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綜合研習課程
  • 大四必修
    • 證券交易法
    • 綜合研習課程
專業選修課程
  • 基礎法學
    • 法學英文、英美法導論、法院組織法、法學方法論、法理學
  • 法制學程
    • 商標專利法、網路法、國際公法、犯罪學、國家賠償法、土地法、仲裁法、英美侵權法、環境法、租稅法、政府採購法、勞動法與社會法、非訟事件法
  • 實際演練
    • 法律實習-司改實務實習、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 司法書狀寫作、刑法案例解析、民法案例解析、行政法實例、訴訟實務
  • 財經科技法律相關學程
    • 會計學、經濟學、人工智慧與刑事法、人工智慧與著作權法、人工智慧與民事法、金融科技法
  • 無領域區分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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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法律助理人員

    協助法務主管處理公司內部各項法律事務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專利代理人

    從事專利說明書撰寫、專利審查意見之分析答辯、檢索調查及技術分析鑑定、協助擬定智財權保護策略與協助專利訴訟等,負責協助企業處理相關的專利問題。


  • 司法官

    包括檢察官與法官兩種職位。前者代表國家追訴犯罪,後者在民事、形事及行政訴訟中擔任判斷者的角色。


  • 書記官

    在法院訴訟中摘錄程序的要旨,並協助法官或檢察官準備、整理開庭所需相關案卷資料。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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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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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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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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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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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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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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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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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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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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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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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0% Complete
10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Complete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Complete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Complete
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5% Complete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Complet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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