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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大學
法律學系
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臺北校區)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社會心理學群
兒童家庭學類
學系特色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培養多元專長能力,以強化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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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系結合家庭教育、幼兒教保與老人服務領域之專業,培育學生具有教育、輔導、服務之能力。
2.學生可修習教保學程成為教保員,並具備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照顧服務員及托育人員考照資格專業資格。
3.本系培育人才目標「雙學程」及「雙證照」。「雙學程」:教保學程(教保員)及/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雙證照」:托育人員及取得照服員之專業資格。

學科意涵

鑑於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產業日趨朝向跨領域整合發展,法律人的養成,不應再囿限於傳統法學,法律人才的職場,也不應該再侷限於司法官與律師。故,本系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開設「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三大專業跨領域選修課程學程,提供學生多元的畢業進路,為產業培育更多具跨領域專業能力之法律人才。

本系系名「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所指涉的學科包括:
1.「家庭研究」含括: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老人服務等專業領域。
2.「兒童發展」含括:幼兒、兒童發展及幼兒教保。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法律學系的學習需要大量的閱讀與思考,法律的學習並非只是背誦,而是需要理解立法背後的邏輯關係。基此,建議有興趣進入法律系學習的同學,可以培養良好的閱讀習慣,以及養成思考的習慣,對於未來進入法律領域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本系亦屬教育學群。建議學習準備能強化下述之能力與特質:
1.表現對家庭教育、幼兒教保、老人服務之興趣。
2.具備關懷與服務熱忱。
3.展現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為打造一跨領域學習環境,以培養具跨領域能力之法律人,本系降低對學生最低必選修學分數之要求,讓學生擁有充分之選課自由,以進行跨領域學習,發展多元專長,進以增進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1.本系和老人服務相關科系之別為:本系結合家庭與老人領域之專業,以家庭生活教育為核心概念進行課程規劃與設計;
2.本系與幼兒教育系之別為:本系結合家庭與幼兒領域之專業,學習範圍更加寬廣,包括結合家庭教育、幼兒教保之應用等。

整體來說,本系以諮商輔導課程增強學生服務幼兒、家長、老人的溝通能力。課程串連三領域,教保學程為主,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及老人服務為輔。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人才的職場,只能侷限於司法官、律師與公職?
本系畢業生的就業方向,相當多元。其除可選擇法律人傳統的就業管道外,也可以到國內各產業,擔任法務(遵)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師、法律研究人員,或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透過本系的培育,將豐富學生對兒少、成人、老人心理世界的認識及家庭系統的了解,有助部分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幼兒、家庭、諮商、老人生活保健領域之研究所。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人的養成, 僅限於傳統法學的研習?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以培養學生多元的專長能力,提升其未來升學與就業競爭力。

本系的學習內容不僅包括:幼兒教育(教保學程),亦提供家庭教育、老人服務及諮商輔導相關專業內容之學習。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位於實踐大學臺北校區,地處臺北市市中心,緊鄰國防部及內湖科技園區與南港軟體園區,10公里內可及之範圍有: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等中央政府,故宮博物院、臺北市美術館、當代藝術館、中正紀念堂、兩廳院、華山藝文專區、新舞臺等藝文機構,及信義金融商圈。捷運大直站與臺北松山機場站近在咫尺、臺鐵與高鐵站僅在15分鐘車程之遙、堤頂交流道僅10分鐘車程,大眾運輸方便,地理位置可稱極佳。

本系鼓勵學生到相關職場實習,以強化實作能力。實習單位包括國內外,如在台灣或新加坡幼兒園、樂齡、家庭服務中心或相關產業。
本系亦屬於教育學群-幼兒教育學類,本系課程包含教保學程,修畢此學程即具備教保員資格,可任教於幼兒園。

學系聯絡方式

電話:(02)2538-1111分機6111

信箱:law@g2.usc.edu.tw

電話:(02)25381111分機6516

信箱:fscd8@g2.us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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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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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臺北校區)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
    • 憲法(二)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民法身分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一)
    • 刑法分則(二)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三必修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二)
    • 刑事訴訟法(一)
    • 刑事訴訟法(二)
  • 大四必修
    • 證券交易法
    • 法律倫理學
  • 大一必修
    • 資訊科技應用
    • 家庭概論
    • 社會學
    • 心理學
    • 幼兒發展
    • 性別教育
    • 自我探索與覺察
    • 人際關係
    • 幼兒教保概論
    • 人類發展學
    • 家庭生活教育概論
  • 大二必修
    • 婚姻與家庭
    •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
    • 老人學
    • 統計學
    • 社會統計軟體應用
    • 幼兒觀察
    • 家庭資源管理
    • 兒童遊戲
  • 大三必修
    • 基本研究
    • 家庭生活教育方案設計
    • 特殊幼兒教育
    • 專業倫理
  • 大四必修
    • 諮商理論與技術
    • 親職教育
    • 專題討論
專業選修課程
  • 專業選修課程學程
    • 法學緒論、英美法導論、國際公法、勞動社會法、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法學德文、海商法、法理學、強制執行暨非訟事件法、國際私法、海洋法、司法書狀撰寫、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行政法實例研習、刑法實例研習、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民事法綜合研習、公法綜合研習、商事法綜合研習、法學研究與寫作等
  • 家庭與法律課程學程
    • 家庭概論、心理學、家庭與法律導論、兒童少年人權與法律、諮商理論與技術、高齡社會與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犯罪學、司法社會工作、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事件法
  • 創意時尚與法律課程學程
    • 時尚產業概論、時尚品牌、時尚與法律導論、時尚美學、著作權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國際貿易法
  • 人工智慧與法律課程學程
    • 人工智慧概論、人工智慧與法律導論、智慧物聯網概論、著作權法、資訊與法律、商標法、數位轉型與商業思維、專利法、電子商務與法律、營業秘密法、醫療法
  • 教保學程
    • 兒童音樂與律動、琴法、幼兒健康與安全、兒童戲劇、幼兒園課室經營、繪本賞析與應用、幼兒園教材教法、幼兒園教保實習、兒童餐點與營養、多媒體應用、幼兒園學習環境設計、幼兒學習評量、保母實務與管理等。
  • 家庭教育與輔導
    • 輔導原理、團體動力、助人歷程與技巧、體驗學習與引導、家庭生活教育實務、多媒體應用、家庭諮商、家庭財務管理、生活情緒與管理等。
  • 老人服務
    • 老人與家庭、生活與照顧服務綜論、老人學習、專業實習、老人照顧實務與應用、多媒體應用、代間方案、創造力訓練等。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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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觀護人

    執行青少年輔導、保護管束,或是為拘禁中、緩刑中或假釋中的受刑人等,提供社會服務,提出行動建議協助其行為、生活、就業改善人員。


  • 司法社工

    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及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 教保員

    除教保員外,亦可在幼兒教保相關產業發展
    幼兒教保:幼兒園之教保員、安親班、社區保母系統相關專業人員、才藝班(幼兒體能教師、幼兒美術教師、幼兒其他才藝教師等)、縣市親子館/托嬰中心、社會福利機構保育人員等。
    兒童文教:童書教材編輯/教具研發、幼兒產品行銷
    特考:公立幼兒


  • 老人服務相關產業

    老人休閒、旅遊、住宅、輔具、保健用品等服務事業專員
    老人照護、養護、安養、文康服務機構之行政管理
    居家、社區服務機構行政人員
    理財規劃、保險、生前契約、生命禮儀服務人員
    營利/非營利組織老人服務方案企劃/行政人員
    其他老人服務相關產業人員


  • 家庭教育相關產業

    營利/非營利組織之綜合企劃/推廣教育/行政人員
    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服務中心
    高普考:農會推廣員、家事調查官
    社會福利機構之生活輔導員、家政指導員
    創業:家事督導與行政、家庭產品行銷/出版員


系友生涯
實踐大學
法律學系
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臺北校區)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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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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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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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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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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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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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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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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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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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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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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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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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Complete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Complete
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Complete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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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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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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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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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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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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