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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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24206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學系特色 |
財經法律學系有厚實的師資陣容、完整的課程規劃,以「專業化、國際化、整合化、全人化」為教育目標,培養魚與熊掌兼得的財經法律人才。本系重點課程:基礎法律課程、財經法律課程、一般財經課程、全英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豐富學習更不可少:法院實習、模擬法庭、全國性辯論比賽等。歡迎來財經法律學系驗證自己的實力! |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部門。財經法律學系則加入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等財經基礎領域之課程,並著重於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等智慧財產權法領域之相關知識,期使學生得以兼具財經與法律雙領域的專業知識。 |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
學習方法 |
課堂講述:教師以書面資料及敘述方式,讓學生主動閱讀、傾聽並知悉教師講授之內容。 圖解:課堂講述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個案研討:以法律理論為基礎,配合相關個案之研討分析,以全體討論或小組討論之方式,培養溝通協調、團隊合作及解決問題。 圖解:研討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自主學習:學習過程除了老師教學引導,亦注重學生的主動學習,以書面報告或口頭報告之方式(含小組或個人)發表學習成果。 實務學習:專業實務了解與應用,使基礎理論與實務相互配合。1.邀請業界專家搭配課程,講解實際任務與問題為核心,讓同學了解實務運作方式;2.至司法機關及公民營機構實習,透過實際參與應用所學,體驗真實工作情境;3.透過本院法律服務中心,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律師,充實自己的實務經驗。 圖解:新北地院實習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
未上傳圖片 邏輯推演:所有法律課程都非常重視從一個概念或判斷,推移或過渡到另一個概念或判斷的邏輯活動與學習。例如如何從法律保留推演出罪刑法定,如何從罪刑法定推演出禁止類推。 未上傳圖片 團隊學習:部分課程進行分組合作,學習與他人合作的模式。例如課程採用分組報告。 未上傳圖片 個案分析:高年級課程針對實務個案,師生進行討論,培養分析解決問題、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除各課程本身依授課內容會進行案例討論外,四年級還有實例演習的必修課(四選二)。 未上傳圖片 比較思考:部分課程進行國內外法律比較,培養語文、認識他國法律制度人文環境等能力。例如在刑法禁止類推的課程中,介紹竊電案在德國帝國法院與日本大審院的判決,以及德、日與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可以多閱讀深刻描寫各式題材的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豐富的想像力與同理能力。可以實際增加生活經驗,如:實際到法院旁聽了解法律實務如何運作,記下旁聽前後的感想;參加以法律相關主題之高中小論文競賽;平時也可針對社會新聞、網路議題或任何時事,加強拆解問題邏輯、系統思考的能力。 |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財務金融系:以商管為基礎,需修微積分、統計等課程以金融、保險、理財、財務等。 |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科系畢業只能考律師、司法官。 |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生容易誤解讀法律就是要一直背法條。但本系著重之學習方法為理解與融會貫通,光是死背法條是無法妥善運用法律去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 |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建議同學修習雙主修或輔系,培養第二專長。企業財稅管理學分學程、醫事爭議溝通與處理學分學程也是不錯的選擇。 |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
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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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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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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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財稅規劃實務課程設計以理財與稅務規劃為主,兼具理論與實務,除邀請實務界律師、會計師講授相關稅制法律及案例,並定期舉辦財經名人講座,邀請企業界知名人士分享實務經驗與相關資訊。 圖解:財經名人講座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法院實習本系與新北地院合作,透過每週至法院提供民眾訴訟輔導服務,提早熟悉實務運作方式,有助未來職業之接軌。 圖解:新北地院實習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案例研習開設多科案例研習課程,由教學經驗豐富或具有實務經驗之教師帶領同學不採用教師單一講授或分組報告方式,而是透過實務案例或國考的例題,加強每位同學實例題演練。 圖解:案例研習 版權:財經法律學系 |
未上傳圖片 智慧財產權法本課程使同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分類、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之基本概念、原理、規範、構成要件、功能、申請、歸屬、變動、效力、限制、相互關係、侵害之判斷與救濟、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法與競爭法之關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國際條約,皆能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 未上傳圖片 財稅法導論本課程內容與目的如下:1.培養學生財稅法基礎能力、2.訓練學生正確學習財稅法之方法;3.有效率地教導學生財稅法專業知識;4.學習財稅法基本概念;5.學習財稅法之法理論與實務;6.強化學生對財稅法方法論之學習深度;7.強化學生對財稅法實務問題之學習深度 。 未上傳圖片 國際經濟法本課程透過介紹國際貿易組織(WTO)、國際知識產權之保護和執法 與 反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等國際經濟法的關鍵概念,將理論與現實生活經驗聯繫起來,讓學生認識並理解國際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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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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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吳任偉律師 版權:輔大法律學院電子報
吳任偉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學士、碩士。 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助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智慧財產權中心副召集人。 學長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副主任,協助負責南台灣業務。公餘除講學於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華岡興業基金會;並任中華人權協會監事及南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高雄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及人權保護委員會召集人。關注人權及熱心協助偏鄉、弱勢族群,實現天主教關懷弱勢的精神。 圖解:詹佩芬學姐 版權:輔大法律學院電子報
詹佩芬學歷:1.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83年入學/87年畢業;2.Vanderbilt University, MBA 2001-2003;3.University of Texas, Austin, Executive Management Program 2013 經歷:Ms. Chan 現任BBVA企業投資銀行,美國業務執行董事 學姐擁有19年銀行業務經驗, 她於2010年加入BBVA (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曾擔任BBVA美國風險管理執行副總裁,負責領導一個40人組成的團隊來監管全美120億美元(3兆6千萬台幣)的銀行貸款。在加入BBVA之前,Ms. Chan在SunTrust Robinson Humphrey,瑞穗銀行,Wachovia證券和 Regions 銀行擔任過各種企業投資銀行,私募股權和風險管理職位。 圖解:蔡志揚學長 版權:輔大法律學院電子報
蔡志揚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系碩士 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司法改革雜誌編輯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法規專門委員 學長除了於建築、營繕、工程、政府採購、土地開發、瑕疵住宅、不動產、環保等爭議事件,在實務界相當活躍之外,且累積有許多大型集體訴訟案件的經歷。再者,在台灣「都市更新」剛開始實際運用於個案之時,學長就開始接觸有關案件,迄今業已經手超過百件以上的都更個案,為當今都更實務經驗最豐富的律師之一。 |
圖解:楊博欽系友 版權:楊博欽本人提供並授權
楊博欽因家中經商有許多接觸法律機會(如契約之簽訂、審閱;行使票據),故求學期間受家人鼓勵而朝向法律就讀。2005年畢業於國立鳳山高中進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期,發現喜愛活潑百變的民事法,畢業後在老師鼓勵下,進入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論文探討現行保險契約實務有關健康保險遭受濫用之情形。 研究所期間接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證照及司法官資格,學業結束後,先擔任實習律師,後接受司法官訓練,於2015年完成受訓,目前在橋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以上執業過程,深受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以來學習經驗的影響;沒有大學時期法律知識的啟蒙,就不會有現在適用法律裁判案件、為社會貢獻法律專業的自己。 圖解:梁志偉系友 版權:梁志偉本人提供並授權
梁志偉高中對社會科學具濃厚興趣,希望從事人際互動及掌握社會脈動的職業,自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畢業選擇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曾參加演辯社,確認將來以法律實務工作為業。畢業後考取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精進學能通過律師考試,2014年1月取得公法學碩士學位,奠定執行律師業務的基礎。 目前在高雄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深感學生時期社團活動、研究工作以及老師們所傳授運用法律方法,在辦理民、刑、行政訴訟及聲請釋憲等律師業務中,能夠學以致用。迄今最有成就感的,莫過於2016年擔任731高雄氣爆受災戶的代理人,爭取到首件國家賠償的勝訴確定判決,讓所學專業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圖解:陳怡君系友 版權:陳怡君本人提供並授權
陳怡君於嘉義協同中學推甄申請大學,覺得法律相關系所應有較廣出路並順利進入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系上老師教學認真多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以生動方式教授學生。四年皆持續選修英文課程維持外語能力;並積極參與提升自我的活動,如暑假期間至高雄市法制局實習,以及參與上海交通大學夏令營等。 先後在新光人壽擔任法務專員、合作金庫擔任專員,目前在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法務暨法遵,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工作期間深感法律邏輯能帶來清晰的思路,並在文字寫作上具有優於他人之精簡及正確能力;所學財經課程則是踏入金融業之基礎能力。就讀財經法律學系,對職場發展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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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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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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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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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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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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