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open day

ColleGo! 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學系特色

一、理論與實務兼重,透過實務實習,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二、「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學程」及「不動產管理學程」提供學生跨領域、專業及多元化之修習選擇。
三、開設法學英文、法學德文及法學日文課程以強化法學外語。
四、結合本校411出國遊學計畫(四年間出國遊學及留學各一次),鼓勵學生出國遊留學,培育國際觀及語言能力(詳見補充說明)。

財經法律學系修業五年,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強化同學因應未來跨領域法律人才需求。
開設基礎法律課程與基礎財經及科技課程,高年級有專業財貿法、科技法課程以及多門法律實作課程,重視理論與實務結合。
師資陣容堅強;與美國三所大學法學院設有雙聯學位,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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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意涵

法律為團體生活基本規範,具鞏固團體生存發展基礎之效,法律系主要在培育實現社會正義、增進國家發展、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並具備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優秀法律人才,以因應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本系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結合法律課程與基礎財經與科技課程。基礎法律課程包含民、刑法與公法等課程,建立法律基本觀念、體系架構與方法。財貿法與科技法課程強化跨領域思維及法律回應社會變遷之能力。實習課程提供同學至法院、政府單位、公益團體與法律事務所實習機會。相關課程訊息請見本系官網:https://fel.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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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平日培養閱讀報章雜誌習慣,熟悉新聞時事,並於閱讀後自我提問,以測試瞭解程度,過標示與條列重點,訓練自己可分析與整合,並融入自我見解。

大量閱讀與討論思辯是法律學習的基本方法。除此之外,本系亦採用翻轉教學、PBL與實習課程等。
財法系「財貿法組」著重財務金融、國際經貿法等專業知識,「科技法組」著重科技法(如:醫療、生科、公衛或通訊傳播等)、智慧財產權法等專業知識,適合理性思考、對跨領域法律研究以及結合理論與實作有興趣之學生。
與法律學習相關的核心素養包括系統性思考與解決問題、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道德實現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等。有志於修讀法律系者,可透過建立閱讀與寫作習慣、廣泛涉獵多元公共議題及活動、觀察與分析等方式,培養相關能力。高中課程方面修習國文、英文、社會、自然科學與科技課程,與其相應之加深加廣選修課程。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本系注重基礎法律課程及法律實務之處理能力,提供學生多元實務實習機會,另規劃跨領域學程「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組」及「不動產管理學程」,增強對司法與社會工作等方面之專業知能,亦著重民營企業、金融領域與不動產管理之法律專業人才培育。相較國內財經法律、科技法律及政治法律相關學系,本系在課程規劃、實務連結與人才培育上更為全面性及實際性。

財經法律學系簡稱「財法系」隸屬於法學院,修業五年,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此學籍分組係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培養本系學生除參與國家考試應具備之學科能力外,另外具有符合時代所需之經貿金融法律及科技法律之另一種專業能力。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人的職涯發展不僅有司法官、律師或擔任公職,尚有多元發展,包含金融機構、科技產業或一般公司的法務助理,民間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法政專業資格,甚至有商管、理工雙主修法律學生,也可朝向記帳士、會計師、稅務代理事務或專利師等商標、專利、著作權代理事務,商管、理工與法律領域的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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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法系畢業生除得參加律師、司法官及其他各法律類科之國家考試,「財貿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稅務機關、貿易公司、會計師事務所之法律專業工作;「科技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高科技業、生物科技與醫療相關產業、製造業、文教資訊業、建築業、傳播媒體業、流通業等法律專業。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誤區1:法律學習內容艱澀難懂
誤區2:法律學習重在背誦,記憶力強的同學占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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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誤解法律學習就是「背誦」跟「辯論」。實際上法律更需要閱讀、傾聽與思辯、創意等多元能力。

補充提醒與說明

1. 本系將藉由校方411出國遊留學方案(四年間出國遊學及留學各一次),協助學生申請研修、交換、實習及參訪。現今,學生可至海外姊妹校(超過400所)、亞洲基督教大學聯盟(ACUCA)成員學校(共64所),甚而僅需繳本校學費及膳宿費,即可至國際學生交換計畫(ISEP)會員學校(共340所)進行研修或取得跨國雙學位。
2. 本系設有「法律大會考」,模擬司法考試,磨練解題技巧。

本校法學院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天普大學法學院及密蘇里大學堪薩斯校區法學院簽訂學碩與碩碩雙聯學位,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本系之服務與實習機會遍及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財團法人及民間企業等,分別以社團及實習課程等方式合作。
更多資訊請詳見系網頁:https://fel.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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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聯絡方式

電話:(04)26328001#17041-3

信箱:pu20650@pu.edu.tw

電話:(03)265-5501~5

信箱:efs@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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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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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一)
    • 民法總則(二)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法律專業閱讀與書寫
    • 憲法(一)
    • 憲法(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刑法分則(一)
    • 刑法分則(二)
    • 民法親屬
    • 民法物權(一)
    • 民法繼承
    • 民法物權(二)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
    • 民法債編各論(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二)
    • 刑事訴訟法(一)
    • 刑事訴訟法(二)
  • 大四必修
    • 法理學
    • 法律專題研討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經濟學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
    • 行政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會計學(財貿法組)
    • 科技趨勢與治理 (科技法組)
  • 大三必修
    • 刑事訴訟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財政學(財貿法組)
    • 科技與人權(科技法組)
    • 法學實證研究導論(科技法組)
  • 大四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五必修
    • 法律總合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大一
    • 法學緒論、法院組織法、英美法導論、民法總則實習、刑法總則實習等
  • 大二
    • 公證法、英美契約法、地方自治法、消費者保護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大眾傳播法總論、法律社會學、票據法、法制史、智慧財產權法概論、法學日文、醫事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等
  • 大三
    • 租稅法、法律倫理學、法律服務學習、進階刑法、進階行政法、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社會法概論、土地稅法規、保險法、海商法、勞動法、公法案例研習、刑法專題研究、著作權法、商標法、行政救濟法、法律與國情、行政執行法理論與實務、進階公司法、進階民法(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等
  • 大四
    • 證券交易法、性別與法律、營業秘密法、跨國婚姻法律問題、基礎法學德文、民事法案例研習、刑事法案例研習、進階民事訴訟法、進階刑事訴訟法、金融法制與銀行法、強制執行暨非訟事件法、警察法規、國民法官法、公平交易法、訴訟書狀實務、信託法、破產與債務清理法制、金融法制與銀行法等
  • 財貿法組 金融法律 學程
    • 稅法總論、英美契約法、銀行法、信託法、消保實務與服務、消費者保護法、期貨交易法、經濟犯罪、投信投顧法規、金融科技法律、企業法律實務、仲裁法
  • 財貿法組 經濟法律 學程
    • 海商法、英美侵權行為法、經濟法概論、公平交易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勞社法、政府採購法、國際貿易法、法律經濟分析、國際商務爭端解決
  • 司法實務 學程
    • 法院組織法、行政程序法、法律服務/專題、司法實務與服務、犯罪學、行政救濟法、民、刑法、憲法及行政法案例研習、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刑訴案例研習、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性別平等法制、民刑事撰狀實務
  • 科技法組 智慧財產與競爭 學程
    • 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專題、公平交易法、英美契約實務、文創設計與法律、美國著作權法專題、營業秘密法、娛樂產業與法律、智財權與科技競爭、國際智慧財產權法、科技產業法專題
  • 科技法組 科技創新與永續 學程
    • 人工智慧與法律、環境法概論、個人資料保護法、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之法律、政策與治理、人工智慧與法律專題、醫療法、對話式環境法、國際貿易法、網際網路與法律、生命科技法律與倫理、通訊傳播法、電信法
特色課程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法官

    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公民營機構法務人員,包含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行政執行官、書記官、法警、執達(行)員、公司法務、銀行法遵等。


  • 其他

    更多職涯發展,請參見本系網頁學生表現:https://law.pu.edu.tw/index.php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系友生涯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Complete
3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5% Complete
2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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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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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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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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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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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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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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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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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0% Complete
2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Complete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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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樂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5% Complete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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