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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

校本部

413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學系特色

一、理論與實務兼重,透過實務實習,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二、「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學程」及「不動產管理學程」提供學生跨領域、專業及多元化之修習選擇。
三、開設法學英文、法學德文及法學日文課程以強化法學外語。
四、結合本校411出國遊學計畫(四年間出國遊留學一次、出國見/實習一次),鼓勵學生出國,培育國際觀及語言能力(詳見補充說明)。

本系以培育財經及科技法律專才為目標,除符應時代發展,亦能提供學生就業所需。考量產業發展上,財經與科技產業均有強烈的法律人才需求,故培育專業之法律人才乃成為本系積極規劃之主軸。本系特別禮聘專業師資進行講授與研究。本系之畢業生可選擇赴國內外研究所進修,或進入民間企業工作,同時亦可參加司法人員特考(法官、檢察官、書記官等)、各類公務人員、律師、會計師等專技人員考試,未來發展空間相當廣泛。

學科意涵

法律為團體生活基本規範,具鞏固團體生存發展基礎之效,法律系主要在培育實現社會正義、促進國家發展、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並具備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優秀法律人才,以因應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本系主要著重於探究財經與科技法律、制度乃至於管理各層面,涵蓋財經、科技、企業、醫療等個別關聯領域,除了傳統企業或財經法務,本系也納入包括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人工智慧等相關法規。為降低各領域發生紛爭及救濟等可能性,本系更著重於法律倫理、法律風險管理等面向,輔以案例分析與個案討論,培養具備風險管理、職業倫理意識之專業法律人才。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平日培養閱讀報章雜誌習慣,熟悉新聞時事,並於閱讀後自我提問,以測試瞭解程度,過標示與條列重點,訓練自己可分析與整合,並融入自我見解。

在學習過程中留意重要公民議題或社會事件,並對其所投射或衍生之課題進行思考與有所回應,且能具展現出自己具備諸如:探索能力、觀察力,與獨立思考等特質,足以佐證自身適合就讀法律學系。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本系注重基礎法律課程及法律實務之處理能力,提供學生多元實務實習機會,另規劃跨領域學程「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學程」及「不動產管理學程」,增強對司法與社會工作等方面之專業知能;著重民營企業、金融領域與不動產管理之法律專業人才培育。相較國內財經法律、科技法律及政治法律相關學系,本系在課程規劃、實務連結與人才培育上更為全面性及實際性。

本系學習內容除了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或訴訟法等傳統六法)外,尚須多修讀有關科技及財經領域課程,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環境能源法、醫療法等科技相關法律,以及金融法、租稅法、電子商務法、國際經貿法等財經相關法律,以強化同學在專業領域之訓練。除此之外,本系尚有規劃各領域法律課程,提供同學自由選修(如:地政法規、獄政法規及法律實務課程等),藉此兼顧同學個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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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人的職涯發展不僅有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擔任公職,尚有多元發展,可擔任金融機構、科技產業或一般公司的法務師、民間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法律專業工作,如同時修習商管、理工課程,也可朝向專利師、會計師等專業工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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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取本系之同學認為財經法律學系會少讀傳統專業法律科目,且未來僅能朝向企業法務發展,這些想法必須導正。修讀本系之同學仍須接受傳統專業法律科目之訓練,只是本系課程另有特色,分別延伸至財經與科技法兩面向,因此未來不論是參加國考抑或是在業界服務,除了出路與生涯發展寬廣外,於各領域亦有獲得良好的發展機會。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1. 掌握理念核心‧細緻法律內涵
2. 理解幫助記憶‧記憶強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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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同學考取本系組總會疑惑未來是否不具專業以參加國試,對此有必要予以糾正!鑒於國家考試之基礎專業科目乃本系每位同學均須修讀之課程,故透過授課教師之講授及證照輔導班,有助於強化同學對於解題審思之能力;其次,法律需要背誦,但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背景與適用情境,若能善用資源並妥為規劃,未來的路途相當廣闊。

補充提醒與說明

1. 本系將藉由校方411出國遊留學方案(四年間出國遊留學一次、出國見/實習一次),協助學生申請研修、交換、實習及參訪。現今,學生可至海外姊妹校(超過400所)、亞洲基督教大學聯盟(ACUCA)成員學校(共64所),甚而僅需繳本校學費及膳宿費,即可至國際學生交換計畫(ISEP)會員學校(共340所)進行研修或取得跨國雙學位。
2. 本系設有「法律大會考」,模擬司法考試,磨練解題技巧。

若想對本系其它方面更了解者,請上本系網站高中專區(https://fel.asia.edu.tw/zh_tw/high_school_zone)查詢。
至於一般課業問題,亦可參閱本系首頁(網址:http://fel.asi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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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一)
    • 民法總則(二)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法律專業閱讀與書寫
    • 憲法(一)
    • 憲法(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刑法分則(一)
    • 刑法分則(二)
    • 民法親屬
    • 民法物權(一)
    • 民法繼承
    • 民法物權(二)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
    • 民法債編各論(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二)
    • 刑事訴訟法(一)
    • 刑事訴訟法(二)
  • 大四必修
    • 法理學
    • 法律專題研討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經濟學
    • 會計學
    • 憲法(一)(二)
  • 大二必修
    • 親屬法
    • 繼承法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刑法分則(一)(二)
    • 行政法總論(一)(二)
  • 大三必修
    • 商事法(一)公司法
    • 商事法(二)票據法
    • 商事法(四)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一)(二)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行政救濟法規
專業選修課程
  • 大一
    • 法學緒論、法院組織法、英美法導論、民法總則實習、刑法總則實習等
  • 大二
    • 公證法、英美契約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地方自治法、消費者保護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大眾傳播法總論、法律社會學、票據法、法制史、智慧財產權法概論、法學日文、醫事法、犯罪學與刑事政策、行政法實習、民法債編總論實習等
  • 大三
    • 租稅法、法律倫理學、法律服務學習、進階刑法、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環境影響評估法、社會法概論、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保險法、海商法、勞動法、公法案例研習、刑法專題研究、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行政救濟法、法律與國情、行政執行法理論與實務、進階公司法、進階民法、國際私法、原住民文化與法律等
  • 大四
    • 證券交易法、性別與法律、營業秘密法、跨國婚姻法律問題、基礎法學德文、法學英文、民事法案例研習、刑事法案例研習、進階民事訴訟法、進階刑事訴訟法、金融法制與銀行法、強制執行暨非訟事件法、警察法規、國民法官法、公平交易法、訴訟書狀實務、信託法、破產與債務清理法制、金融法制與銀行法、仲裁法等
  • 科技法律 財經法律
    • 人工智慧與管理 專利法 著作權法 商標法 電子商務法 公平交易法 環境與能源法 營業秘密法 醫療法規 醫療法規 租稅法(一)總論 消費者保護法 租稅法(二)各論 地政法規 證劵及期貨交易法規 信託法規 國際經貿法規 強制執行法 金融法規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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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法官

    從事審理訴訟案件、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及製作裁判書。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擬具法律意見、契約書、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公民營機構法務人員,包含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調查局調查員、警察、檢察官助理、法官助理、行政執行官、書記官、法警、執達(行)員、公司法務、銀行法遵等。


  • 其他

    更多職涯發展,請參見本系網頁學生表現:https://law.pu.edu.tw/index.php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書記官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代書/地政士

    代辦土地和不動產交易的法律文件申請及相關服務。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保險業務經紀人

    從事銷售保險,為顧客規劃保險計劃並解決客戶在保險業務上的需求與理賠,提供問題諮詢服務等。


  • 專家學者

    可持續進修成為教學與研究人員,針對法律問題供協助與研究成果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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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40% Complete
4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Complete
3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30% Complete
3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Complete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5% Complete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0% Complete
2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Complete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Complete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40% Complete
4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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