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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資料準備中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學系特色

財經法律學系11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修業五年,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並自114學年度起修業年限改為四年,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大一至大二修習基礎法律專業;財貿法組大三至大四強化金融法、國際經貿法、信託法或公平交易法等專業知識;科技法組修習智慧財產權法、醫療法、通訊傳播法、氣候變遷政策與環境法等科技法領域專業,並有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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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作為高屏首創、獨有的財經法律系,本系以為社會作育司法、行政、企業等領域法律人才為己任,並追求:一、課程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二、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三、養成具備多元能力的專業人才。

學科意涵

本系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結合法律課程與基礎財經與科技課程。基礎法律課程包含民、刑法與公法等課程,建立法律基本觀念、體系架構與方法。財貿法與科技法課程強化跨領域思維及法律回應社會變遷之能力。實習課程提供同學至法院、政府單位、公益團體與法律事務所實習機會。相關課程訊息請見本系官網:https://fel.cycu.edu.tw/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大量閱讀與討論思辯是法律學習的基本方法。除此之外,本系亦採用翻轉教學、PBL與實習課程等。
財法系「財貿法組」著重財務金融、國際經貿法等專業知識,「科技法組」著重科技法(如:醫療、生科、公衛或通訊傳播等)、智慧財產權法等專業知識,適合理性思考、對跨領域法律研究以及結合理論與實作有興趣之學生。
與法律學習相關的核心素養包括系統性思考與解決問題、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道德實現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等。有志於修讀法律系者,可透過建立閱讀與寫作習慣、廣泛涉獵多元公共議題及活動、觀察與分析等方式,培養相關能力。高中課程方面修習國文、英文、社會、自然科學與科技課程,與其相應之加深加廣選修課程。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團隊學習:參加社團、擔任班級幹部
個案分析:文字整理能力
比較思考:語文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財經法律學系簡稱「財法系」隸屬於法學院,自114學年度起修業年限改為四年,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此學籍分組係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培養本系學生除參與國家考試應具備之學科能力外,另外具有符合時代所需之經貿金融法律及科技法律之另一種專業能力。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財法系畢業生除得參加律師、司法官及其他各法律類科之國家考試,「財貿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稅務機關、貿易公司、會計師事務所之法律專業工作;「科技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高科技業、生物科技與醫療相關產業、製造業、文教資訊業、建築業、傳播媒體業、流通業等法律專業。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誤解法律學習就是「背誦」跟「辯論」。實際上法律更需要閱讀、傾聽與思辯、創意等多元能力。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校法學院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天普大學法學院及密蘇里大學堪薩斯校區法學院簽訂學碩與碩碩雙聯學位,與日本金澤大學簽訂交換生之契約書,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本系之服務與實習機會遍及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財團法人及民間企業等,分別以社團及實習課程等方式合作。
更多資訊請詳見系網頁:https://fel.cycu.edu.tw/
下載詳細資料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為鼓勵同學進修,訂有學生修讀碩士班先修辦法,在大學階段即可修習碩士課程,並在就讀本系碩士班後,可抵免畢業學分,而有一年取得碩士學位的機會。另有全國唯一的日文特訓班,每年帶領學生到日本進行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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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經濟學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
    • 行政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會計學(財貿法組)
    • 科技趨勢與治理 (科技法組)
  • 大三必修
    • 刑事訴訟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財政學(財貿法組)
    • 科技與人權(科技法組)
    • 法學實證研究導論(科技法組)
  • 大四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證券交易法
    • 法律總合演習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二)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經濟學
    • 會計學
    • 財政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一/二)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民法親屬/繼承
    • 刑法分則(一/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二)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海商法
    • 支付及信用工具法(票據法)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民法實例演習
    • 商事法實例演習
    • 公法實例演習
    • 刑法實例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財貿法組 金融法律 學程
    • 稅法總論、英美契約法、銀行法、信託法、消保實務與服務、消費者保護法、期貨交易法、經濟犯罪、投信投顧法規、金融科技法律、企業法律實務、仲裁法
  • 財貿法組 經濟法律 學程
    • 海商法、英美侵權行為法、經濟法概論、公平交易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勞社法、政府採購法、國際貿易法、法律經濟分析、國際商務爭端解決
  • 司法實務 學程
    • 法院組織法、行政程序法、法律服務/專題、司法實務與服務、犯罪學、行政救濟法、民、刑法、憲法及行政法案例研習、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刑訴案例研習、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性別平等法制、民刑事撰狀實務
  • 科技法組 智慧財產與競爭 學程
    • 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專題、公平交易法、英美契約實務、文創設計與法律、美國著作權法專題、營業秘密法、娛樂產業與法律、智財權與科技競爭、國際智慧財產權法、科技產業法專題
  • 科技法組 科技創新與永續 學程
    • 人工智慧與法律、環境法概論、個人資料保護法、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之法律、政策與治理、人工智慧與法律專題、醫療法、對話式環境法、國際貿易法、網際網路與法律、生命科技法律與倫理、通訊傳播法、電信法
  • 財經法律學群
    • 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公平交易法; 金融法、財稅法導論、租稅法總論、租稅法各論; 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 財經法律倫理; 國際公法、環境法、信託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私法、政府採購法、仲裁法、強制執行法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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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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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Complete
3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5% Complete
2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5% Complete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Complete
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Complete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Complete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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