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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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701 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
校本部 116011臺北市指南路二段64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自1996年創辦迄今,已成為南部地區擁有學士至博士班完整法學教育體系的學府。秉承著國立成功大學創校九十年來所建立窮理致知的篤實學風,鼓勵跨域合作,兼具多元發展之原則。教學宗旨為紮根法學基礎研究,並強化本校綜合性大學與科際整合的特性,設計相關課程,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從事與經濟、貿易、勞工、環保與科技法律等相關法學之研究。 下載詳細資料 |
本系學生除基礎課程學習外,可透過十個選修學程(如:財產法選修學程、刑事法選修學程、全球治理與國際法制選修學程、文化批判與法律創新選修學程、商務金融法制選修學程及科技法選修學程等)進一步加強分科專業能力。又還有公益服務實習課程,可提升對社會關懷之知識及能力。另為確保學習成效,於大三、大四階段開設綜合研習課程,由本系老師與司法實務專家共同開設,藉以幫助學生複習所學之基礎知並熟悉司法實務運作。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系主要在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以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主要分為民法、公法、刑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體系。「法律」之重點不僅有規範內容,更強調法學素養、法律的思維以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
法律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來規範個人行為。法律系則是以民法、刑法等為基礎,教導學生各種法律相關領域的知識。 |
學習方法 |
聆聽授課:透過教授講課,學習法律基本邏輯與思維。將艱深之法律知識轉化為簡白之語言加以吸收。且為幫助學士班學生更加掌握學習狀況,由碩士班學長姐擔任課輔,針對必修課等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課後輔導。 版權:成大法律系 閱讀教材:閱讀學者著作,系統性學習我國法律規範與其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 圖解:法律系圖書館 版權:成大法律系 實地演練:參與法律服務,接觸真實案件,實際運用法律理論解決爭議。 圖解:成大法律服務社 版權:成大法律系 課外閱讀:接觸更多關於時事或是其他社會科學領域之資訊,培養更廣泛的思考能力。 圖解:參加講座、研習營,接觸更多資訊 版權:成大法律系 小組討論:與同儕交換想法,激盪更多元的思考。培養團隊合作解決問題之能力。 版權:成大法律系 |
課堂講授:法律系基礎課程以講授法條及案件應用為主,協助同學了解各法條的深意,並應用於實際案例中。 版權:政治大學法律系版權所有 邏輯養成:法律並非是一門背誦的學科,透過教授教學的過程,培養學生對法律的邏輯概念。 版權:政治大學法律系版權所有 實務運用:透過實習或實例研習課程,體會所學。 版權:政治大學法律系版權所有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聆聽授課:本系課程,多由教授講授,並製作筆記,以利閱讀與學習。在課程中,保持專注,並製作出掌握核心重點的筆記,建議同學先從專注聆聽課程,並製作簡易筆記為練習。 |
法律法條眾多,同學需主動閱讀相關書籍及蒐集資料,自主學習及長期閱讀是必須的。另英文能力也極為重要,法遵工作需熟知國際法規,閱讀英文文獻為必要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一)財經法律學系: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有關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須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通常強調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或財經課程的學習。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很多人以為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只能考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然而雖然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等業務;具備教育專業可從事公民教師,具備新聞專業可從事司法記者等工作。此外,成為公司內部的法務人員及金融業的法遵人員也是普遍的職涯選擇。 |
法律系學生給人的傳統觀念就是當律師或司法官,其實本系很多畢業校友在大學時期,因曾修習輔系或雙主修,其他出路的可能性也相當多元。例如:企業法務、企業法遵、保險業法務人員等。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一般人常誤認為法律的學習只是背誦法條,但其實法律系主要在培養學生法律邏輯概念,並不是單純死背法條而已,而是須經過學習法條的解釋與適用後進而去理解與融會貫通,光是死背法條,是無法妥善運用法律去解決實際生活中相關法律問題的。 |
一般人常誤認為法律的學習只是背誦法條而已,其實法律系主要在培養學生法律邏輯概念,且為孕育具有國際視野、獨立思考、邏輯思辨能力和對法律充滿興趣與熱忱的學生,廣開許多進階法律課程,除此之外,為培育學生關懷弱勢,亦開設服務課程服務本系身障學生,讓學生成為全方位的法學專業人才。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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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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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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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刑法總則刑法乃規定犯罪行為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一門法律。學習刑法或適用刑法,其任務在判斷行為人的某一行為是否符合犯罪要件(犯罪論),答案如為肯定,進而決定相關的法律效果(刑罰論)。判斷行為是否成立犯罪的審查過程,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必須嚴格遵照刑法體系。 未上傳圖片 國際海洋法
培養學生認識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各種制度與公約之解釋與適用、培養學生理解海洋法之各種法律問題,以及分析與解決該問題之能力並使學生理解我國在海洋法上之各種問題以及初步之解決能力。 未上傳圖片 國際公法本課程首先將對國際公法之概念、特徵、效力基礎、以及國際法是否為法?作一概述。然後將國際公法分成四大項目:國際法主體、國際法行為、國家責任、與國際爭端解決。 未上傳圖片 美國法學名著選讀
本課程將帶領同學閱讀美國法學名著 使同學學習英美法學著作之閱讀方法。 未上傳圖片 刑法基本問題研究
本課程將對於刑法學中重要之基本問題予以深入探討,並藉由選讀不同學者之著作,使學生能夠瞭解對於刑法基本問題解決方案之豐富且多元之面貌。 |
語文課程本系重視語文之養成,針對大一學生開設選修日文、德文及法文課程。 版權:政治大學法律系版權所有 綜合研習課程綜合研習課程開設於法律系高年級,主要配合國考重要法律領域開設實例研習課程。 各中心開設之實習課程本系六大中心每學年度皆會開設與校外機構合作之實習課程,透過實習課程了解法律實務之運作。 版權:政治大學法律系版權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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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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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成功大學 葉婉如副教授 版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網站
葉婉如副教授葉婉如老師畢業於本系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並至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本系專任助理教授。老師之研究專長及教學領域為民法、民事責任法、損害賠償法、工程契約、旅遊契約、人工智慧與法律等領域。 葉婉如老師現任本系專任副教授。 圖解:成功大學 王毓正副教授 版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網站
王毓正副教授王毓正老師畢業於本系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並至德國符茲堡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老師之研究專長為環境法、行政法、科技法、歐盟法等領域,並曾於2006/07/21 ~ 2006/09/14間獲行政院教育部獎助,前往德國特里爾( Trier )大學環境暨科技法研究中心( IUTR ),進行「歐盟專題研究」。 王毓正老師現任本系專任副教授。老師曾任成功大學人類行為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委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訴願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保諮詢委員、文化部水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規調適計畫顧問、台南市政府訴願委員、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等職位。目前借調至海洋委員會之國家海洋研究院擔任海洋政策及文化中心主任。 圖解:前健保署署長 李伯璋 版權:健保署網站
李伯璋前署長李伯璋醫師畢業於本系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為國內腎臟移植外科名醫,過去曾在衛福部台南醫院擔任院長一職,並兼任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他在屆臨退休的年齡接任健保署署長一職,是為了落實自己對台灣醫療改革的理念!現已退休擔任本系兼任教授。 李伯璋醫師提到自己30年前在成大醫院工作時,他與醫療團隊同仁們一步一腳印的努力,將成大醫院成為南部多重器官捐贈移植的重鎮。擔任署長後,他也會堅守「健保永續經營」,與醫界、民眾「溝通、溝通、再溝通」,更透過醫療資訊雲端分享來提供國人優質醫療服務,給予國人更完善的健康照護。 |
未上傳圖片
施文森政大法律系畢業。 前司法院大法官。 未上傳圖片
蔣萬安政大外交系、法律系畢業。 律師及立法委員。 未上傳圖片
蔡炯燉政大法律系畢業。 司法院副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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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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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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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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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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