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腦品文學,左腦讀判決—中文人與法律學的奇妙邂逅
2025/8/15
國立中央大學中文系 歐耀鈞同學
中文人的萌芽成長
我從小就非常喜歡閱讀,對語文十分感興趣,高中時通過檢定考試,進入語文資優班就讀,畢業國文成績屬社會組排名前百分之一,加上偏愛古典文學與傳統戲曲,於是選擇進入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就讀,希望未來從事教職,或成為作家。
一場車禍的提點
為什麼我身為中文人,卻和法律結下了不解之緣呢?猶記得升大學前的暑假某日,那個夕陽西下的傍晚時分,我騎著摩托車,從圖書館返家的路途中,發生了一場車禍,雙方車毀人傷,後續接踵而至的警察酒測、警局做筆錄、損害賠償、請領保險、修繕費用、訴外和解等問題,無一不和法律息息相關,讓我體會到「生活即是法律」。透過熟習法律,不僅能在面對他人侵害時,知道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更能藉此律己,以免於生活中觸法而不自知,同時能像當初幫助我的交通隊員警一樣,向社會上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因此我下定決心,大學時要在中文系的基礎上,試著離開舒適圈,朝向未知的新領域「法律」探索。
跌跌撞撞的初相遇—戰勝民法總則
立定志向後,我大一上學期剛入學,就想要預修法律基礎課程,但遇上擋修,於是我寫信向當時開設「民法總則」的楊教授,說明我的志向與規劃,請求教授准許我預修,教授的回信中寫道:「想學都值得鼓勵,這是教育本質。」應允了我的請求。而當我真的開始修民法總則,發現入門法律領域,確實有一定的門檻。首先光是民法總則的法條,就多如牛毛,看完要費一番工夫,法條又需要經過適當的解釋,才能應用到具體個案上,讓身為初學者的我,感到困惑不已,於是我養成了「多問多懂」的學習態度,凡是遇見不解之處,就向教授請教,直到真正理解為止,雖然期中考成績不理想,但期末考成功雪恥,拿到九十多分。即使我現在已經身經百戰,取得超過二十門課的法律學分,寫作大量法律小論文,並將成為法律學研究生,但第一次接觸法律,跌跌撞撞的窘態,仍讓我回想起來忍不住嘴角上揚。我也感謝當初努力的自己,若非遇到諸多挫折,也不會養成「多問多懂」的好習慣,奠定我在法學領域深造的基礎。
中文與法律,是魚與熊掌嗎?
讀中文系對唸法律到底有沒有幫助?我的答案是:絕對有!在中大中文系,我們要學習「點書」,就是幫古書加上標點符號,也會接觸到大量的古今文學作品,如漢賦、六朝駢麗文、唐詩宋詞、明清戲曲、紅樓夢、民初現代詩等等,諸子百家的思想理論更是少不了,除此之外,還要努力通過文字學、聲韻學、訓詁學的考驗,分組上台口頭報告,幾乎已成為每堂課的標配,有時候教授會指派寫小論文的功課,鼓勵我們選擇有興趣的題目,自主蒐集、研讀、分析資料,加強理解與創作的功力。這一連串的讀、寫、說訓練,無形中加深了我對文字的敏銳度,讓我更能言簡意賅地表達所思所想,閱讀速度也顯著提升。這在法律領域非常吃香,因為我們常常要看動輒一萬字以上的法學論著和法院判決書,再做重點摘要,所以眼睛能夠快、狠、準地擷取文章重點,讓大腦吸收,是十分重要的軟實力,而且中文人有文字基本功,跨入法學領域,適應期可以大幅縮短。雖以旁人的角度來看,中文人的文學世界,充滿著風花雪月,法律人的法學世界,處處是理性思辯,似乎動如參商,不可能有交集,但實則不然,兩門學科有很多地方,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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