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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學系特色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作為高屏首創、獨有的財經法律系,本系以為社會作育司法、行政、企業等領域法律人才為己任,並追求:一、課程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二、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三、養成具備多元能力的專業人才。

本系厚植學生民商法、刑事法及憲法與行政法之法律基礎,並增加對於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四大學群之專業學力。益有進者,提供選修國際商務法全英語、專利師、財經法律與會計資訊、以及財經法律與財務金融等四大學程之跨領域學習,培養跨界雙專長。

學科意涵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財經法律將基礎傳統法學科目例如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事法、民刑訴訟法、國際公法等基礎法學課程列為學士班必修科目,訓練學生基本法學專業,並作為進階課程之基礎。另將稅法總論、商標專利法、著作權法、行政救濟法、國際貿易法、金融法…等中階科目列為本系必修,為學生修習專業財經法學建立基礎。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團隊學習:參加社團、擔任班級幹部
個案分析:文字整理能力
比較思考:語文能力

本系招收關懷社會、經濟及財金之法律議題,對於民商法、財經法及財稅法領域有興趣,且熱愛跨國移動學習之學生,因此除了既有的高中課程自主學習之外,建議參加課外社團活動、服務學習...等,從參與的過程中,培養社會服務、領導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1.與財務金融學系不同於本系著重於法律相關知識,並涉略商法課程。
2.與法律系最大不同在於除了基礎之民商法、刑事法、憲法與行政法外,尚針對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有所涉獵。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1.財經法律學系畢業就是要當律師。
2.當律師可以跟人吵架。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學生易混淆財經法律學系與財務金融之差異,財經法律學系主要以法律相關領域為主、財經相關與跨領域課程為輔。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為鼓勵同學進修,訂有學生修讀碩士班先修辦法,在大學階段即可修習碩士課程,並在就讀本系碩士班後,可抵免畢業學分,而有一年取得碩士學位的機會。另有全國唯一的日文特訓班,每年帶領學生到日本進行學術交流。

本系課程著重紮實法學訓練,兼顧理論與實務整合學習,側重企業暨國際經貿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及財稅法之教學,並鼓勵學生朝向多元跨領域學程學習。本系除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高考律師司法官及公務員、及企業法務為目標,並提供學生參與國際交流之機會。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二)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經濟學
    • 會計學
    • 財政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一/二)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民法親屬/繼承
    • 刑法分則(一/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二)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海商法
    • 支付及信用工具法(票據法)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民法實例演習
    • 商事法實例演習
    • 公法實例演習
    • 刑法實例演習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商標法
    • 專利法
    • 法律倫理學
    • 行政救濟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金融法
    • 著作權法
    • 國際貿易法
專業選修課程
  • 財經法律學群
    • 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公平交易法; 金融法、財稅法導論、租稅法總論、租稅法各論; 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 財經法律倫理; 國際公法、環境法、信託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私法、政府採購法、仲裁法、強制執行法
  • 專業相對必修
    • 1.法學英文、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海商法、強制執行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應選4科8學分,若同時修有單科(一)(二)者,只承認2學分,惟多修之學分可列入專業選修或自由選修學分。 2.考量國考選考科目,提供學生多選擇性的相對必修課程。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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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稅務人員

    從事稅收、買賣契約及其他證件之檢查,以決定個人、企業應繳之稅務種類及其他金額等工作。


  • 法官

    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 檢察官

    從事偵查及執行追訴犯罪之人員。


系友生涯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Complete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Complete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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