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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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壽豐校區 9743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
| 學系特色 |
本系於2001年,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而成立。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為臺灣東部唯一高等教育法律學術單位,現有大學部二班、提供法學士學位,並設有研究所,提供法學碩士學位。當前我國法學教育面臨當代多元文化法律基礎設施未全之困境,本系隸屬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秉持將法學納入人文與社會科學宏大的學術理念,跳脫傳統法學訓練過早專業化的技能窠臼,許以關懷斯土斯民而實事求是的人本精神,俾以鞏固本系作為臺灣多元文化法學教研機構之獨特地位,故能在高等教育快速發展與 |
| 學科意涵 |
財經法律學系除了學習傳統法律規範(民商法、刑法、公法)外,增加了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並著重於新興法律領域的學習,如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 |
法學是社會科學中一門特殊的學科,研究法律此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規律。所有的秩序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例如自然規律、倫常、邏輯法則或美學,而法學就是研究法律的法則。法律學系主要是研究「法律制度」與「社會規則」的一門學科。我們學習各種法律,例如刑法、民法、憲法、商法等,了解國家是如何透過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利,並處理各種爭議與衝突。 |
| 學習方法 |
邏輯推演:所有法律課程都非常重視從一個概念或判斷,推移或過渡到另一個概念或判斷的邏輯活動與學習。例如,如何從法律保留推演出罪刑法定,如何從罪刑法定推演出禁止類推。 未上傳圖片 團隊學習:部分課程進行分組合作,學習與他人合作的模式。例如課程採用分組報告。 未上傳圖片 個案分析:高年級課程針對實務個案,師生進行討論,培養分析解決問題、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除各課程本身依授課內容會進行案例討論外,四年級還有實例演習的必修課(四選二)。 未上傳圖片 比較思考:部分課程進行國內外法律比較,培養語文、認識他國法律制度人文環境等能力。例如在刑法禁止類推的課程中,介紹竊電案在德國帝國法院與日本大審院的判決,以及德、日與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校外實習與出國交換:本系目前已與地方法院、市政府、律師事務所、金融公司等單位簽署學生實習協議,鼓勵學生利用寒暑假及學期期間至校外單位進行實習,將課堂所學實際運用。此外,系上同學也可申請出國交換,至國外姊妹校學習並拓展國際視野,增進跨文化交流與合作能力。透過實習和交換機會,深化專業知識並培養實務經驗。 圖解:橋頭地院實習照片 |
法律學系,主要探究人類社會實際運作中相關的法律、政治制度與行政管理等社會行為有關的相關知識;主要學習我國和其他國家的憲法基本法律、各種法律下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民事、刑事、行政法、財經法等相關法規。本校採跨領域學習,推動發展整合性教學研究,豐厚本校跨科際學術領域,課程選擇多元。
法律陪伴與法律服務站:因應本地特殊地理環境,結合在地資源深入社區、國中小學及部落執行法律陪伴及法律服務站等諮詢活動。 圖解:原住民保留地宣導
實務實習:除了法學的基礎課程,推動在地機構實務實習課程,歷年來與在地行政機關、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官學院及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簽署協議,提供學生實務實習機會,於114年上半年與法官學院簽署交流協議,邀請在地法官擔任業師前來本系推展實務教學合作課程。 圖解:簽署學術交流協議 版權:國立東華大學法官學院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貴賓合影
實務實習:除了法學的基礎課程,推動在地機構實務實習課程,歷年來與在地行政機關、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官學院及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簽署協議,提供學生實務實習機會。於去年底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簽訂實習契約提供學生多元的實習場域。 圖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與東華大學簽署協議 版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與東華大學舉行法律實習合作協議簽約儀式 |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
法政學群相關科系:自主學習、獨立思考與問題解決的能力,創新創意、跨領域整合與生涯規劃的能力,具多元文化視野、服務品德與社會責任的能力,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豐富的想像力與同理能力。並實際增加生活經驗,進而觀察社會現狀,對於各類議題具有關懷、服務深刻之經驗與反思及實踐力,呈現多元文化視野,以及關懷特定族群與弱勢,展現服務熱忱並對公共事務有高度關懷與投入,並接納與人合作溝通等各項經驗。行有餘力可時常練習撰寫影評、樂評、遊記或社會評論,練習辯論與溝通。 |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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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
只能當律師司法官嗎?那麼難考...當然不只這樣。 |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
法律不只是背法條,生硬的法條透過理解後被靈活精巧運用,將會發現法律是有趣和巧妙的利器,不但能保護自己更能捍衛權利並維持正義。法律系畢業除了律師、法官、檢察官外,出路多元,可從事企業法務、政策研究、NGO、人權工作、外交與公共事務、金融業、科技法務等各種領域。 |
|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
來國立東華大學走一趟,你會發現這裡是一個師生互動密切與相處融洽的大家庭,課程法學專業與實作兼顧,非常多元活潑。本系乃在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法學知識及跨領域專業人才,課程設計採模組式學程制教學,結合本校環境暨海洋學院與原住民民族學院,開設跨學院跨領域跨科別課程,提供學生多元豐富的學習資源。 |
| 我的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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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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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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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智慧財產權法本課程使同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分類、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之基本概念、原理、規範、構成要件、功能、申請、歸屬、變動、效力、限制、相互關係、侵害之判斷與救濟、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法與競爭法之關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國際條約,皆能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 未上傳圖片 財稅法導論本課程內容與目的如下:1.培養學生財稅法基礎能力、2.訓練學生正確學習財稅法之方法;3.有效率地教導學生財稅法專業知識;4.學習財稅法基本概念;5.學習財稅法之法理論與實務;6.強化學生對財稅法方法論之學習深度;7.強化學生對財稅法實務問題之學習深度 。 未上傳圖片 國際經濟法本課程透過介紹國際貿易組織(WTO)、國際知識產權之保護和執法 與 反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等國際經濟法的關鍵概念,將理論與現實生活經驗聯繫起來,讓學生認識並理解國際經濟法。 |
未上傳圖片 原住民族法總論選擇原住民族相關議題,討論分析並試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法理學多元方式教學,以蘇格拉底式教學,和修課同學不斷辯證討論法律論點。 圖解:修復式轉型正義理念
專題講座邀請不同專長領域演講者前來分享在各領域的所見所學,同學反應熱烈。 圖解:太魯閣之殤專題講座 |
| 完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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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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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友生涯 |
圖解:楊博欽系友 版權:楊博欽本人提供並授權
楊博欽 法官因家中經商有許多接觸法律機會(如契約之簽訂、審閱;行使票據),故求學期間受家人鼓勵而朝向法律就讀。2005年畢業於國立鳳山高中進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期,發現喜愛活潑百變的民事法,畢業後在老師鼓勵下,進入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論文探討現行保險契約實務有關健康保險遭受濫用之情形。 研究所期間接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證照及司法官資格,學業結束後,先擔任實習律師,後接受司法官訓練,於2015年完成受訓,目前在橋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以上執業過程,深受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以來學習經驗的影響;沒有大學時期法律知識的啟蒙,就不會有現在適用法律裁判案件、為社會貢獻法律專業的自己。
圖解:梁志偉系友 版權:梁志偉本人提供並授權
梁志偉 律師高中對社會科學具濃厚興趣,希望從事人際互動及掌握社會脈動的職業,自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畢業選擇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曾參加演辯社,確認將來以法律實務工作為業。畢業後考取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精進學能通過律師考試,2014年1月取得公法學碩士學位,奠定執行律師業務的基礎。 曾於高雄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現為陽銘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深感學生時期社團活動、研究工作以及老師們所傳授運用法律方法,在辦理民、刑、行政訴訟及聲請釋憲等律師業務中,能夠學以致用。迄今最有成就感的,莫過於2016年擔任731高雄氣爆受災戶的代理人,爭取到首件國家賠償的勝訴確定判決,讓所學專業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圖解:陳怡君系友 版權:陳怡君本人提供並授權
陳怡君 法務於嘉義協同中學推甄申請大學,覺得法律相關系所應有較廣出路並順利進入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系上老師教學認真多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以生動方式教授學生。四年皆持續選修英文課程維持外語能力;並積極參與提升自我的活動,如暑假期間至高雄市法制局實習,以及參與上海交通大學夏令營等。 先後在新光人壽擔任法務專員、合作金庫擔任專員,目前在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法務暨法遵,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工作期間深感法律邏輯能帶來清晰的思路,並在文字寫作上具有優於他人之精簡及正確能力;所學財經課程則是踏入金融業之基礎能力。就讀財經法律學系,對職場發展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
湯文章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檢覆合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合格 地政士考試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第三十一期結業 大學、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地院、高院退休法官、審判長、庭長 東大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籃健銘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 元日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林忠熙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 元日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健弘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陳家偉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學程畢業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 丞民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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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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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系統運作:評估與分析系統的運作方式、效能,考慮運作成本與效益,制定系統運作可改善或調整的方式。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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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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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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