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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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城中校區 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
本系提供大陸法與英美法兩大法系的完整教學課程,為全國獨有。課程分為10大學術領域,包括民事法、財經法、刑事法、公法、英美法、大陸法、科技及智財法、國際法、基礎法,以及綜合領域,並透過建置課程地圖協助學生發展職涯進路所需知能。校區地處博愛特區,鄰近各大司法機關,地理位置優異,聘請著名律師、司法官、大法官及業界知名專家授課,激盪學生思考。 |
學科意涵 |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
法律學科為學習維持社會秩序、解決社會紛爭的實體及程序之法律專業課程,包括法律專業訓練、思維能力與實務技能的培養與宏觀的人文關懷等。相關課程及資格,包含民、商事法、刑事法、憲法、行政法、法理學、國際法、英美法等。 |
學習方法 |
未上傳圖片 邏輯推演:所有法律課程都非常重視從一個概念或判斷,推移或過渡到另一個概念或判斷的邏輯活動與學習。例如如何從法律保留推演出罪刑法定,如何從罪刑法定推演出禁止類推。 未上傳圖片 團隊學習:部分課程進行分組合作,學習與他人合作的模式。例如課程採用分組報告。 未上傳圖片 個案分析:高年級課程針對實務個案,師生進行討論,培養分析解決問題、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除各課程本身依授課內容會進行案例討論外,四年級還有實例演習的必修課(四選二)。 未上傳圖片 比較思考:部分課程進行國內外法律比較,培養語文、認識他國法律制度人文環境等能力。例如在刑法禁止類推的課程中,介紹竊電案在德國帝國法院與日本大審院的判決,以及德、日與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
【課堂講授、閱讀教材】法律系課程包括法條及其應用的講授,以協助同學學習法律基本邏輯與思維、了解各法條的內涵與深意,並應用於實際案例中。另需透過閱讀法律專家學者之著作、期刊及論文,系統性學習法律規範與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提升自主學習及啟發思考。 【案例教學法】英美法課程採行哈佛法學院「案例教學」及「蘇格拉底問答式教學」,法律學生須先預習準備教師指定之英文案例,上課時經由教師問答直接參與討論,以激發學生主動之思辯與分析能力。 【實地演練】透過案例研習、服務學習課程或機關單位實習,實際運用法律理論以檢視所學成效,並學習有效率的溝通技巧。 【外語學習】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提升未來升學及就業競爭力。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
本系主要在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邏輯思辨能力,提升學生國際視野,對各項社會議題充滿法律研究興趣與熱忱。多方涉獵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知識的廣度與深度及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有助於日後進入本系學習各種法律規範內涵與運用。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
本系為全國唯一有英美法與大陸法完整教學之學系,設有全國獨有之英美法全英班課程。大陸法課程開課多元,提供學生修習十大專長領域課程及各式實務學習與實習課程。在東吳法律學系五年法學教育中,提供多元的學習機會,同學亦可申請雙主修或輔系擴展跨域能力,規劃多彩多姿的大學生活,每學期均有各式演講座談活動,擁有全國一流師資、推動自主選擇學程制度,且有高於其他法學院之124個必修學分,給予同學扎實豐富的法學教育。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
除了司法官,亦有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等法律專業公職,亦有外交人員、國安人員等相關公職可以報考;除了律師這張專業證照,還有民間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多元選擇。另有民間企業多元發展,擔任法務人員及法令遵循人員等。在校期間多元學習,專精專長領域學習,繼續升學,亦可擔任教師等學術研究人員。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
一、讀法律就是要反覆背誦法條?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
除了上課,我們還有!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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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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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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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智慧財產權法本課程使同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分類、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之基本概念、原理、規範、構成要件、功能、申請、歸屬、變動、效力、限制、相互關係、侵害之判斷與救濟、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法與競爭法之關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國際條約,皆能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 未上傳圖片 財稅法導論本課程內容與目的如下:1.培養學生財稅法基礎能力、2.訓練學生正確學習財稅法之方法;3.有效率地教導學生財稅法專業知識;4.學習財稅法基本概念;5.學習財稅法之法理論與實務;6.強化學生對財稅法方法論之學習深度;7.強化學生對財稅法實務問題之學習深度 。 未上傳圖片 國際經濟法本課程透過介紹國際貿易組織(WTO)、國際知識產權之保護和執法 與 反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等國際經濟法的關鍵概念,將理論與現實生活經驗聯繫起來,讓學生認識並理解國際經濟法。 |
【完整英美法課程】
1、全台最完整英美法律系列課程,設有五門英美法必修課程(英美法導讀、英美侵權法、英美契約法、美國憲法、美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及九門英美法選修課程,課程教授以小班教學為主。 【法律實務實習課程】開設實習課程,利用暑假期間前往實務機關,藉由實務案件的觀摩、學習與實做,深刻體會法律制度的實務內涵,使學生於本系畢業前,即能具備相當的實務觀。 【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開設各領域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舉辦「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辯論賽」,透過跨領域的命題、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交集、撰擬中英文法律意見書及中文司法書狀、向由律師扮演之模擬當事人進行簡報,以及在實任法官前進行辯論等活動,讓學生練習爭點分析、資料檢索、邏輯推理、問題解決等能力。 【學系學程課群】為培養學生就業能力與競爭力,並促進跨領域之多元學習目標本,除落實基礎必修課程外,尚開設各式專業選修課程,並提供諸多選修學程課群(如:民事實務專業、英美法、刑法、公法、財經法、科技法、國際經貿等課群),供本系學生依其興趣更有計畫地修讀課程,進一步發展成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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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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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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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楊博欽系友 版權:楊博欽本人提供並授權
楊博欽因家中經商有許多接觸法律機會(如契約之簽訂、審閱;行使票據),故求學期間受家人鼓勵而朝向法律就讀。2005年畢業於國立鳳山高中進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期,發現喜愛活潑百變的民事法,畢業後在老師鼓勵下,進入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論文探討現行保險契約實務有關健康保險遭受濫用之情形。 研究所期間接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證照及司法官資格,學業結束後,先擔任實習律師,後接受司法官訓練,於2015年完成受訓,目前在橋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以上執業過程,深受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以來學習經驗的影響;沒有大學時期法律知識的啟蒙,就不會有現在適用法律裁判案件、為社會貢獻法律專業的自己。 圖解:梁志偉系友 版權:梁志偉本人提供並授權
梁志偉高中對社會科學具濃厚興趣,希望從事人際互動及掌握社會脈動的職業,自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畢業選擇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曾參加演辯社,確認將來以法律實務工作為業。畢業後考取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精進學能通過律師考試,2014年1月取得公法學碩士學位,奠定執行律師業務的基礎。 目前在高雄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深感學生時期社團活動、研究工作以及老師們所傳授運用法律方法,在辦理民、刑、行政訴訟及聲請釋憲等律師業務中,能夠學以致用。迄今最有成就感的,莫過於2016年擔任731高雄氣爆受災戶的代理人,爭取到首件國家賠償的勝訴確定判決,讓所學專業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圖解:陳怡君系友 版權:陳怡君本人提供並授權
陳怡君於嘉義協同中學推甄申請大學,覺得法律相關系所應有較廣出路並順利進入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系上老師教學認真多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以生動方式教授學生。四年皆持續選修英文課程維持外語能力;並積極參與提升自我的活動,如暑假期間至高雄市法制局實習,以及參與上海交通大學夏令營等。 先後在新光人壽擔任法務專員、合作金庫擔任專員,目前在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法務暨法遵,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工作期間深感法律邏輯能帶來清晰的思路,並在文字寫作上具有優於他人之精簡及正確能力;所學財經課程則是踏入金融業之基礎能力。就讀財經法律學系,對職場發展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念祖東吳大學第四屆傑出校友。 李念祖律師擔任全台最大之法律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曾參與戶籍法第八條(捺指紋換領身份證)釋憲、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服兵役聲請釋憲等案,為實現公平正義而努力,並應邀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長 蔡清祥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蔡清祥部長曾任檢察長、調查局局長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為我國司法行政工作及培育司法人才方面貢獻卓著。
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陳明堂次長長期擔任我國法律見解重要機構法務部次長一職,參與過無數重要法案的修正與討論,對我國法案修正上做出無數貢獻。
行政院政務委員 鄧振中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東吳大學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 鄧振中委員曾任經濟部長及多項公職,長年來於政府機關致力於外交、經濟和兩岸談判。曾協助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督導新南向產業經濟與商務貿易交流政策及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TP)。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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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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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程式設計:了解程式語法以及邏輯架構,撰寫、修改程式,開發並設計系統。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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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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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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