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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政治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海大校區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學系特色

強調跨越政治與法律兩大傳統學門之知識體系,以「國家」(state)概念作為政治學與法學之共同核心內涵,發展研究與教學。政治學領域之研究與教學,培養優秀法律人才(律師司法官)或有意從事公職人才,著重國家之組織運作及政策;法學領域則包括公法、民商法及刑法等核心課程。

訓練學生具有海洋法律、海洋事務之理解和熟悉之專才。
培養藍色經濟投資、海洋新興產業及行銷之人才。
發展有技術、有市場的臺灣之優勢策略規劃之法政人才。
能因應多變的國際政經與海洋情勢進行政策評估與管理的能力之法政人才。

學科意涵

本系結合政治學(公共行政、政治思想與理論、比較政府與政治、國際關係)與法學(民商法、刑法、公法),期使學生得以兼具政治與法律雙領域的專業知識,培養前耶魯法學院院長(Former Dean of Yale Law School) Anthony T. Kronman所言的「法學政治家」(Lawyer-Statesman)。

訓練學生具有海洋法律、海洋事務之理解和熟悉之專才。
培養藍色經濟投資、海洋新興產業及行銷之人才。
發展有技術、有市場的臺灣之優勢策略規劃之法政人才。
能因應多變的國際政經與海洋情勢進行政策評估與管理的能力之法政人才。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閱讀理解能力
邏輯論理能力
自主學習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1)相較法律學系:本系加重政治學與行政學的訓練,培養泛公部門所需公職人員。
(2)相較政治學系:本系隸屬法學院法律課程完整,培養公私部門所需法律人才。
(3)相較公共事務相關科系:本系加重法學與國際關係的訓練,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公私部門所需人才。

涵養學生海洋法政相關素養,培訓並輔導其未來海洋法政公私領域就業之能力與機會(關注國際與國內海洋法政事務發展與海洋法政人力的迫切需求)。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誤解為僅限於司法官律師及公職人員等出路,而忽略法律與其他產業與學術領域結合應用,如公司法務、法遵、保險、土地管理等領域。

本系畢業學生的出路及生涯發展不僅只有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而是要成為能因應多變的國際政經與海洋情勢進行政策評估與管理的能力之法政人才。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誤解為僅死記背誦法條,而忽略系統性理解與應用。

學科整合及注重理論及學實務兼備之學位學程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1.海外交流:本校與他國簽訂國際姊妹校共379校,提供國外交換學生計畫、雙聯學制、冬夏令營及學期中營隊、海外遊學、國際學伴。
2.校外實習: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實習機會。
3.學習資源:本系專屬24小時讀書自習室、課輔群組(讀書會)。
4.圖書資源:Beck Online、Westlaw、月旦法學資料庫及法源資料庫等。
5.校外參訪:法院、議會及政府機關。

我的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行政學(4學分)
    • 憲法(4學分)
    • 民法總則(4學分)
    • 刑法總則(6學分)
    • 國家學(3學分)
    • 民法債篇總論(一)(3學分)
  • 大二必修
    • 國際關係(2學分)
    • 民法物權(一)(2學分)
    • 民法債篇總論(二)(3學分)
    • 行政法(4學分)
    • 社會學(2學分)
    • 比較政府(4學分)
    • 刑法分則(4學分)
    • 民事訴訟法(一)(2學分)
    • 民法債篇各論(4學分)
    • 民法物權(二)(2學分)
    • 刑法分則(二)(2學分)
    • 公共政策(2學分)
    • 國際現勢(2學分)
  • 大三必修
    • 行政爭訴法(一)(2學分)
    • 刑事訴訟法(一)(2學分)
    • 地方自治法制(地方政府與政治)(2學分)
    • 行政程序法制(2學分)
    • 民法親屬(2學分)
    • 民法繼承(2學分)
    • 民事訴訟法(二)(3學分)
    • 刑事訴訟法(二)(2學分)
    • 行政爭訴法(二)(2學分)
    • 商事法總論暨公司法(2學分)
    • 支付與信用工具法(票據法)(2學分)
    • 證券交易法(2學分)
    • 保險法(2學分)
    • 比較政治(4學分)
    • 當代政治哲學(2學分)
    • 公共管理(2學分)
  • 大四必修
    • 法律政策學(2學分)
    • 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2學分)
    • 民法實例演習(2學分)
    • 刑法實例演習(2學分)
    • 公法實例演習(2學分)
    • 政治學方法論/政治經濟學(2學分)
    • 立法論(2學分)
    • 談判策略與實例演練(2學分)
    • 公務員法制(2學分)
    • 國際公法/人權法(2學分)
    • 兩岸關係(2學分)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法學緒論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海洋事務概論
    • 政治學
    • 行政學
    • 經濟學
    • 程試語言與資料處理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國際公法
    • 國際關係
    • 海洋政策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篇各論
    • 海商法
    • 海法保險法
    • 海事行政法
    • 國際海洋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專業選修課程
  • 民商法
    • 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法物權、民法親屬、民法繼承、民法實例演習、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證交法)、消費者保護法
  • 刑事法
    • 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法實例演習、刑事訴訟法、犯罪學
  • 公法
    • 憲法、行政法(含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罰法、社會法、移民法及地方制度法等)、憲法訴訟法、行政爭訟、公法實例演習
  • 政治學與比較政府
    • 政治學、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國際關係、兩岸關係、地方自治
  • 海洋法律課群選修
    • 訓練學生具有海洋法律、海洋事務之理解和熟悉之專才。 基礎理論之專業力與分析力。
  • 海洋政策課程選修
    • 具備國際化與產業觀之洞察力。 海洋法政調查研究之實證與實作力。
  • 產學及實習課選修
    • 海洋相關產業之就業力、學習力與調適力。
特色課程
完整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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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法官助理、公設辯護人、書記官及其他司法行政人員、法務人員。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法制、廉政、調查局、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移民行政等政府機關公務人員。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法案助理、法務助理、法務行政人員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系友生涯

我的學系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多元能力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5% Complete
1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Complete
1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Complete
2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0% Complete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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