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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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
三峽校區 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 學系特色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
創系於1952年,前身為「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2000年改制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與中興大學為不同學校。校區坐落於環境優美的新北市三峽區,捷運三鶯線於2026年6月30日通車,校園週遭交通及生活機能日趨便捷。本系學士班設有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組,專任老師均有法學博士學位,留學國涵蓋德美英日法等國,提供同學多樣化課程選修。學生在律師與司法官考試表現優異,素有公務員培訓搖籃之美譽。 下載詳細資料 |
| 學科意涵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
法律課程,主要學習我國法律架構及內容(以我國法體系及內容為主),認識各種法律下權利與義務關係,包括基礎法、公法、民事、刑事、財經法、勞動法及國際法等各領域,並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從課程中訓練法律思維、邏輯論證能力。另規劃實習課程,培養學生成為嫻熟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之多元化法律專業人才。 下載詳細資料 |
| 學習方法 |
1.實例演習:民法、刑法、公法為使學生更能貼近生活思考所開設之課程,目的係基於生活中案例與未來職涯發展息息相關,透過課程案例式上課方式,使學生更能有學以致用之感覺。 圖解:民法實例演習上課情形
2.讀書會:藉由學長姐帶領學弟妹討論上課之內容,有經驗學長姐分享讀書方法,也訓練法律方面教學;學弟妹更能認識學長姊,可透過提問了解哪裡不足,請學長姐回答學弟妹不懂之處。
3.課後輔導:上課內容不明白,可請教課程專設之助教,助教為教授與學生溝通間之橋梁,代替教授幫助學生更有方向學習,學生有讀科方面問題亦可請教助教。 |
課堂講授及分組報告:課堂上除藉由老師講授方式,了解基礎法學知識,啟發同學對於特定法學領域之興趣外,在課程規劃上另以分組報告,或就特定議題方式進行探討,期以學生能透過自我學習,進而訓練獨立思考研究之能力,進而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以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圖解:課堂討論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實務培訓/雙師教學:學生需於合作單位完成24/36小時實習,透過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討論之過程,觀察法律如何運用在實際生活。另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技教師進行授課,將案例帶進課堂,從各種面向切入思考,幫助學生瞭解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俾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本系學生至士林地院參加實習前培訓課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課輔制度:為幫助大一同學建立法感及掌握學習要領,由碩博士班學生擔任課輔小老師,針對民總、刑總及憲法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輔導,於課後帶領同學複習及預習,以協助大一同學適應、調整讀書方法與心態,增加學習興趣。 圖解:課輔制度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讀書會:此為升上3、4年級學生之自發性組織,由碩博士班學長姐或畢業系友指導,透過討論或案例演練方式,更能融會貫通。此為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悠久及優良之傳承,透過讀書與生涯規劃之指導,大家一起學習成長,並建立永久情誼。這項傳承一直是我們的驕傲,亦是他校系望塵莫及。 圖解:讀書會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論文寫作比賽:鼓勵學生進行學術研究及強化研究能力,舉辦「論文寫作比賽」,由教師指導學生完成論文寫作,邀請外部審查委員評分、學生進行成果發表,期使學生整合學習成果,培養對法律問題意識之掌握,並提出解決方案、表達研究成果之能力。 圖解:論文比賽頒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建議養成長期且多元閱讀書報的習慣,了解並關心時事議題,透過大量的閱讀,學習不同視角分析事情的方式。 |
與高中之前的基礎教育不同,在大學裡必須調整心態,學會主動學習,學習不能只是侷限在課堂裡、教科書中,建議同學多方面閱讀文章,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的想像力;多角度觀察社會,增進對社會現狀的同理能力。進一步若能對各種議題進行正反思辨,並試著將想法訴諸於文字及言語表達,亦有助於訓練自己的組織能力及邏輯能力。 |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 |
本系三組教學以厚植法律專業知識,了解法律實務運作,進而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培養宏觀國際視野為主。著重於司法官、律師以及企業經營所需法律專業人才應備之法學素養,輔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為主。未來若想以作研究為目標,可著重法學基礎理論之修習;若對財經領域有興趣,可選修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課程;若以司法服務為就業志向,可偏重實務案例演練課程之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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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系學生畢業除了當律師、司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外,還可以擔任律師事務法務、研究人員、公司法務人員、保險員、警察、國會助理、代書等。不一定只有走法律相關工作,出路相當廣,除一般工作可從事之外,還可從事需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之工作。 |
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律師或司法官只是選項之一、非為必然。除司法實務(書記官、檢察事務官、法警等)及一般企業法務、法遵及稅務外,尚有關務、警務、調查、政風人員等。法律素養培育,著重思考及口語表達,畢業生在職場上占有優勢,舉凡業務推廣、行政工作、甚至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法律系畢業生均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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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一般人認為法律系同學的背誦能力很強、說話咄咄逼人,常用法律專業跟不懂法律的人對話,讓社會大眾產生不好的觀感,但其實法律重在推理思考過程以及對法條背後學理的理解,也不是每個法律人說話咄咄逼人,這可能是受到影視媒體的影響才產生的誤解。 |
法律的學習除法條背誦外,更重要的是法條的理解及適用。法律就如同工具般,所需要的不是記憶其有哪些功能,而是學習如何有效發揮其功能,仰賴的反而是邏輯推演及實際操作,將法律條文妥善適用於當事人個案事實中,隨著操作趨於熟練,條文便會深植在腦海及生活當中,自然省去痛苦的背誦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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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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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課程劃分:公法、民法、刑法、財經法及國際法5個學群,方便學生就興趣領域學群規劃修課,亦可彈性自由選修。跨校系領域學分學程,計有國際外交事務、醫療科技暨法律、租稅行政救濟、智慧財產權、家事法與社會工作、勞動法與人力資源管理等…10數個學程,各約15-20學分,修畢後另取得證書。期使選修多元化,在不增加額外修課負擔下,有助學生未來生涯規劃。其他影片介紹: https://ioh.tw/talks/%E5%8C%97%E5%A4%A7%E6%95%99%E6%8E%88%E8%AA%AA%E7%B5%A6%E4%BD%A0%E8%81%BD-%E9%BB%83%E9%8A%98%E8%BC%9D-tw-professor-ntp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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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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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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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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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課程 |
刑事法課程
刑法總則講述刑法的基本原則及三階犯罪階層論之架構(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與罪責),以講授故意作為犯之成立體系為主。 圖解:助教期末課輔照片
民事法課程
民法包含民法總則、債編、物權及身分法,本課程之老師於架構建立上有其一定之講究,並會搭配重要或最新之實務案例說明,讓同學能從課本走向實務運用的構思道路上。 圖解:民法實例演習上課照片
公法課程
憲法基本權為保障人性尊嚴的核心,本課程的學習重點在幫助同學瞭解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之內涵。 圖解:助教期末課輔照片
商事法課程
公司法是商法的基礎與入門,蓋公司是目前從事商業活動最重要之組織型態。因此,本課程教學目標在使學習者能了解公司法的基本理論、公司基本架構與法制之形成,並使學習者進一步具備解析本國公司法基本法律問題之能力。 圖解:商事法實例演習上課照片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本學程課程內容集國際經貿、法律、政治與英語文能力之大成,修課學生除本身之專業領域外,能透過密集的課程講授與實務操作,加強涉外事務之處理能力。 圖解:經貿談判班校外參訪照片 |
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著重課堂所學應與實務結合,開設「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課程,每學期均與相關單位合作(例如:法扶基金會、司改會、新北勞工局、消基會、平冤協會、新北地院訴輔科等…),學生於機關單位進行24或36小時實習服務,藉由現場實習,了解職場所需具備之能力與特質,俾利未來順利將所學與工作接軌。 圖解:司改會實習說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未上傳圖片 檢察實務專題研究本課程依「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開設。為提升法學院學生對於檢察官角色及檢察職權之認識,使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課程接軌,以強化學生對法學理論之實務應用能力,及早理解實務工作內容,以利職涯選擇,並奠定進入司法官職前教育基礎能力,成為更宏觀成熟之法律人。 未上傳圖片 司法書狀撰寫身為法律人,書狀撰寫極為重要,而如何撰寫出一份讓讀者能快速切入要點且極具說服力的書狀更是重中之重。本課程特別禮聘實務界享負盛名且實務經驗深厚的資深律師教學,指導同學書狀撰寫技巧,並透過實務個案模擬如何為當事人作最有利之陳述,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兼具。 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分學程鑒於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之需求與日俱增,本系整合國際經貿法律、國際談判、國際經濟、國際政治等跨領域課程,開設「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分學程」。 圖解: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分學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醫療科技暨法律跨校學分學程本系與臺北醫學大學合作開設,期能藉由醫學與法學跨域學習,產生絕佳的化學反應,學生習得生物、醫學相關知識,未來在適用法律上能更精準確切,有助於解決更多面向的問題。 圖解:參訪醫學中心的模擬病房畫面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 完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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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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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友生涯 |
圖解:徐仲志律師 版權: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徐仲志律師獲獎: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第六屆傑出校友 現職:致和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學生時期,經常邊背法條邊用手寫,增加記憶力外同時訓練考試作答速度。平常還會在每個法條下搜尋一個判例做為參考進而增加答題的幅度和答案的深度。如此的訓練,不管參加任何考試,一來不但不用猜是哪位老師出題,二來遇到類似的題目也能增加答案的內容。 不僅考取台灣的律師執照,為了服務台商,也考取中國的律師執照。認為律師的工作有點像生意人,任何的活動幾乎都要涉獵,因為如此才可獲得客戶信任,有客戶的信任,你才是TOP 1的律師。
圖解:許震宇老師 版權: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許震宇老師獲獎: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第一屆傑出系友 現職:樹德科技大學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念法律的原因與他人不一樣,不是為了實現公平正義,因為每個人的公平正義都不一樣,只是想要研究為何你能欺負我?或者我能如何保護自己保護家人。想當老師的原因是,如果當法官就只能影響雙方而已,當律師則很有可能被當事人影響,並希望能同時解決很多人對於法律有疑惑方面的工作。 考取了三個碩士,並有在補習班任教。在補習班教書的經驗中學到了讀法律要注意架構與涵攝。架構就是樹枝狀圖,涵攝就是以白話的方式將法律專業語言說出。
圖解:李衣婷律師 版權: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李衣婷律師獲獎:國立高雄大學113年度第七屆傑出校友、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第一屆傑出系友 現職:睿益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家中經濟不富裕,經濟上無法倚靠家人,所以半工半讀完成學業,但從不覺得家庭、經濟是人生道路上的阻礙,反倒認為是上天給予學習機會,接觸一般人不容易接觸的領域,對於日後從事律師工作助益匪淺。 考取律師資格後,第一件事就是加入脫貧計畫、每年繳交12,000元成為委員,藉此回饋社會、協助更多弱勢,後來也在系上開辦獎助學金,更是「支付命令修法」幕後推手之一。 |
未上傳圖片
賴英照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校(現國立宜蘭大學)後,再先後完成國立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Louis Loss,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 賴英照學長現任臺北大學講座教授,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
李建良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李建良學長為臺灣知名公法學者,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代理)所長。長期深耕憲法、行政法、環境法與科技法等領域,學術涵養宏博,著作等身,其研究成果於國內公法學界具備奠基性與開創性之深遠影響。因學長對我國法治之深化建設貢獻卓著,於2026年榮膺中央研究院第35屆新科院士,為中研院遷臺後第二位法律學門當選的院士。
俞秀端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5期結業,曾擔任婦幼專組、檢肅黑金及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福建連江地檢、花蓮地檢、彰化地檢及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俞秀端學姐出身貧困礦工家庭,雖長期受病痛折磨仍堅持苦讀,不向命運低頭。辦理重大案件時,展現堅毅不撓之精神與正義感,獲選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深獲社會大眾肯定。
李秉宏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任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法務處律師。 李秉宏學長因早產導致先天性視網膜病變,透過盲聾甄試錄取本系,在學時間以卡式錄音帶分3次複習上課內容,第一次草草略過;第二次細聽;第三次抓漏,專挑不熟的聆聽,俾利充分理解課本內容。於2004年11月,在4979人競爭、不到8%錄取率下,他以第128名考取律師,成為臺灣第一位盲人律師。
張鈞寗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為演藝工作者。 張鈞寗學姐於學士班就讀期間即開啟演藝生涯,迄今電視劇集、舞台劇、電影、短片、音樂錄影帶、各類代言等,作品無數,曾獲第44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提名,並榮獲第10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女演員獎項,亦曾擔任各非營利團體公益愛心大使,形象良好備獲各界肯定。 |
我的學系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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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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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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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2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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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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