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財政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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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財經學群
財稅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三峽校區 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三峽校區 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學系特色 |
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為我國現有培育財政與稅務專業人才的四個公、私立綜合大學(包括本校、政治大學、逢甲大學及真理大學)財政專業學系之一,更是其中歷史最為悠久者。本系主要為培育國家社會所需之具備租稅實務、公共財務管理以及金融監理等專業人才。除了一般的財政、經濟、和會計等基礎學科外,本系課程特別著重租稅政策、金融實務、公共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政策分析。 |
創系於1952年,前身為「中興法商學院法律系」,2000年改名「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與中興大學為不同學校。校區座落環境優美的新北市三峽區,搬遷迄今,校園週遭的交通及生活機能已日趨便捷。學士班設有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組。本系專任老師均有法學博士學位,留學國涵蓋德美英日法等國。學生在律師與司法官考試表現優異,素有公務員培訓搖籃之美譽。 下載詳細資料 |
學科意涵 |
財政學係研究政府部門之經濟行為,以及政府部門經濟行為對於經濟體系和社會福利的影響;並針對財政相關主題,開設多元選修課程,舉凡公共財務管理、地方財政、國際租稅、成本效益分析、社會安全制度與政策、環境經濟學等皆涵蓋於其中。 |
法律課程,主要學習我國法律架構及內容(以我國法體系及內容為主)、認識各種法律下權利與義務關係,包括基礎法、公法、民事、刑事、財經法、勞動法及國際法等各領域,並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從課程中訓練法律思維、邏輯論證能力。另規劃實習課程,培養學生成為嫻熟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之多元化法律專業人才。 下載詳細資料 |
學習方法 |
自我探索學習、團隊合作學習。 版權:北大財政系版權所有 文獻和書籍閱讀能力學習。 版權:北大財政系版權所有 口頭報告與對答分析學習。 版權:北大財政系版權所有 累積專業租稅競賽經驗。 版權:北大財政系版權所有 |
課堂講授及分組報告:課堂上除藉由老師講授方式,了解基礎法學知識,啟發同學對於特定法學領域之興趣外,在課程規劃上另以分組報告,或就特定議題方式進行探討,期以學生能透過自我學習,進而訓練獨立思考研究之能力,進而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以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圖解:課堂討論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實務培訓/雙師教學:學生需於合作單位完成24小時實習,透過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討論之過程,觀察法律如何運用在實際生活。另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技教師進行授課,將案例帶進課堂,從各種面向切入思考,幫助學生瞭解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俾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本系學生至士林地院參加實習前講習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課輔制度:為幫助大一同學建立法感及掌握學習要領,由碩博士班學生擔任課輔小老師,針對民總、刑總及憲法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輔導,於課後帶領同學複習及預習,以協助大一同學適應、調整讀書方法與心態,增加學習興趣。 圖解:課輔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讀書會:此為升上3、4年級學生之自發性組織,由碩博班學長姐或畢業系友指導,透過討論或案例演練方式,更能融會貫通。此為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悠久及優良之傳承,透過讀書與生涯規劃之指導,大家一起學習成長,並建立永久情誼。這項傳承一直是我們的驕傲,亦是他校系望塵莫及。 圖解:讀書會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論文寫作比賽:鼓勵學生進行學術研究及強化研究能力,舉辦「論文寫作比賽」,由教師指導學生完成論文寫作,邀請外部審查委員評分、學生進行成果發表,期使學生整合學習成果,培養對法律問題意識之掌握,並提出解決方案、表達研究成果之能力。 圖解:小論文頒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建議同學培養閱讀書籍習慣,提升中英文閱讀理解能力。在數學與邏輯方面,可加強函數、指數與對數、機率與統計、矩陣等內容,對日後學習微積分、統計學與經濟數學課程時有助益。本系鼓勵學生積極充實自我,參與課外活動,強化口語表達溝通能力,也希望學生培養運動的好習慣,保持身心健康。 |
與高中之前的基礎教育不同,在大學裡必須調整心態,學會主動學習,學習不能只是侷限在課堂裡、教科書中,建議同學多方面閱讀文章,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的想像力;多角度觀察社會,增進對社會現狀的同理能力。進一步若能對各種議題進行正反思辨,並試著將想法訴諸於文字及言語表達,亦有助於訓練自己的組織能力及邏輯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本系強調跨域整合能力,除專精於財政學領域及租稅法科目外,學習內容亦涵蓋會計學系的會計及審計專業科目;經濟學系的經濟理論與數量分析;財務金融學系的國際金融與貨幣領域。本系相對於一般商管與經濟學科,更聚焦於租稅與政府的角色,探究租稅制度的法律與經濟意涵,從財政經濟角度分析公部門收支政策效果。 |
本系三組教學以厚植法律專業知識,了解法律實務運作,進而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培養宏觀國際視野為主。著重於司法官、律師以及企業經營所需法律專業人才應備之法學素養,輔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為主。未來若想以作研究為目標,可著重法學基礎理論之修習;若對財經領域有興趣,可選修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課程;若以司法服務為就業志向,可偏重實務案例演練課程之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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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一般高中生可能誤認為財政系為商學類,舉凡經濟、統計、會計、財金、國貿等皆隸屬於商學院,但本校經濟系為社會科學院、財政系隸屬公共事務學院。大部分財政系畢業學生會從事財政金融領域相關工作,如公家機關(財稅行政人員、經建行政人員)、會計師事務所、金融公司;此外亦約有一半的學生會於畢業後選擇於研究所進修。 |
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律師或司法官只是選項之一、非為必然。除司法實務(書記官、檢察事務官、法警等)及一般企業法務法遵及稅務外,尚有關務、警務、調查、政風人員等。法律素養培育,著重思考及口語表達,畢業生在職場上占有優勢,舉凡業務推廣、行政工作、甚至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法律系畢業生均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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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外界對於財政學系與財務管理學系之學習內容認知有所誤解,兩系之間的最主要差別是財政學系以公共(政府)財務管理為研究焦點,從經濟效率及分配公平觀點分析政府行為如何影響個人及企業決策;而財務管理學系則著重私部門財務管理問題,例如個人投資理財計畫、企業融資決策等議題。 |
法律的學習除法條背誦外,更重要的是法條的理解及適用。法律就如同工具般,所需要的不是記憶其有哪些功能,而是學習如何有效發揮其功能,仰賴的反而是邏輯推演及實際操作,將法律條文妥善適用於當事人個案事實中,隨著操作趨於熟練,條文便會深植在腦海及生活當中,自然省去痛苦的背誦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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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提醒與說明 |
對於研究公部門的賦稅政策、政府支出與管制行為,以及政府部門的經濟行為對於經濟體系和社會福利影響有興趣的同學,可以考慮就讀財政學系;此外,本系學士班修業滿四學期,第五學期起得申請「五年一貫學程」,一貫修習學、碩士學位,以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有利於學生之生涯規劃。另外設有專屬本系學生之清寒助學金、還願勵學獎學金及基金會獎學金等資源,幫助清寒學子及鼓勵優秀學生。 |
選修課程劃分:公、民、刑、財及國際法,任一學群修畢18學分以上另取得證書。跨校系領域學分學程:國際外交事務、醫療科技暨法律、租稅行政救濟、智慧財產權、家事法與社會工作、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等..計10數個學程,各約15-20學分,修畢後另取得證書。期使選修多元化,在不增加額外修課負擔下,有助學生未來生涯規劃。其他影片介紹https://reurl.cc/kq7b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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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財政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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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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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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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財政大講堂本課程以專題講座方式進行,特邀具備實務與相關決策經驗之業師,講授財政賦稅與金融發展議題,結合理論、政策規劃、與國際實務發展層面,使學生能以更寬廣的視野、多元的角度了解決策流程,培育規劃與專業應用能力,具體實踐向下扎根,培育財稅金融菁英人才之理念。 租稅法本課程為財政學系必修核心課程之一。賦稅收入乃國家生存之必要條件,租稅法則是國家為徵收租稅所制定,並強制人民遵行之法律規定。本課程將大二及大三所修習之財政理論與租稅制度政策,融入法律面向進行實務教學,以期充實本系學生之財政稅務專業素養,訓練其成為公私部門所需之財政金融專業人才。 金融制度與實務本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並重,涵蓋金融理論制度與市場、金融機構之經營管理、會計及財務管理、銀行及貨幣理論與政策、股票市場與債券管理及選擇權等主題;課堂上亦注重實務面向、配合金融環境發展趨勢,更加入國際金融主題,以培育金融機構之規劃與專業決策人才。 國際租稅本課程由國際化觀點,介紹涉外所得的租稅制度及法則,針對跨國企業所面臨的國際租稅問題,特別是不同海外投資型態之租稅課徵與規劃、各國對外來投資之租稅獎勵及企業因應策略、國際購併之租稅規劃、企業投資理財之租稅規劃、電子商務之課稅、跨國投資節稅策略與規劃等問題加以研究討論,增廣同學國際租稅見聞。 |
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著重課堂所學應與實務結合,開設「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課程,每學期均與相關單位合作(例如法扶、司改會、新北勞工局、消基會、新北地院訴訟輔導科等)要求學生於指定機關單位實習服務。同學藉由實務經驗學習,了解職場所需具備之能力與特質,俾未來工作順利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司改會實習說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法律個案研究本課程藉由本院法律服務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特色而開設,修課同學藉由實際上與當事人會晤過程,了解如何接待當事人及進退應對技巧,並從繁雜事實中整理分析法律關係,學習在緊湊時間內,妥當適用法條並向當事人說明,是門極具挑戰但收穫豐厚的一門課程。 圖解:法律諮詢 版權:法律服務社拍攝提供 未上傳圖片 司法書狀撰寫身為法律人,書狀撰寫極為重要,而如何撰寫出一份讓讀者能快速切入要點且極具說服力的書狀更是重中之重。本課程特別禮聘實務界享負盛名且實務經驗深厚的資深律師教學,指導同學書狀撰寫技巧,並透過實務個案模擬如何為當事人作最有利之陳述,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兼具。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鑒於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之需求與日俱增,本系整合國際經貿法律、國際談判、國際經濟、國際政治等跨領域課程,開設「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程」,學員們於修課期間需通過英文模擬談判演練與期末報告等要求,在校內外30位師資培育下,修課同學津津樂道。 圖解: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醫療科技暨法律跨校學分學程本系與臺北醫學大學合作開設,期能藉由醫學與法學跨域學習,產生絕佳的化學反應,學生習得生物、醫學相關知識,未來在適用法律上能更精準確切,有助於解決更多面向的問題。 圖解:參訪醫學中心模擬病房畫面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國立臺北大學 財政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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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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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許慈美許慈美學姐為本系第5屆系友,現職為臺銀證券董事長,學歷: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前中興大學財稅學系)、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 許慈美學姐於大學畢業後,一路從基層稅務員做起,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科長、賦稅署組長、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處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財政部賦稅署署長,長期從事於消費稅業務,她不僅具備專業、親和力,還有高度領導力,許慈美學姐更有「營業稅活字典」、「電子發票之母」之稱。
吳當傑吳當傑先生為本系第6屆系友,現職為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學歷: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前中興大學財稅學系)、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進修及哈佛大學東亞研究所研究。經歷:曾任華南金控董事長、臺灣土地銀行董事長、財政部政務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證券期貨局局長。 吳當傑學長財經經歷豐富,熟悉金融市場及金融業者的需求,操盤國安基金多時,是跨領域人才。
曾銘宗曾銘宗學長為本系第8屆系友,現職為富邦金控副董事長,學歷: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前中興大學財稅學系)、中興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班。曾銘宗學長勉勵後輩要做「有價值的人」,「毋須做成功之士,寧做有價值的人」。 經歷:合庫銀行總經理、金管會金檢局局長、財政部政務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財政部常務次長兼臺灣金控暨臺灣銀行董事長等。曾銘宗先生擔任金管會主委任內推動金融打亞洲盃、金融進口替代、OBU業務負面表列、接管清算幸福人壽等三家問題保險公司。
謝鈴媛謝鈴媛學姐為本系第11屆系友,現職為財政部次長,學歷: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前中興大學財稅學系)、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謝鈴媛學姐熱衷於關務工作,認為「成功不必在我」,往往將功勞歸於其他部門,她認為,最重要的是種下正向改變的種子,要讓年輕、專業、廉能、熱情活潑的形象深植海關。 謝鈴媛學姐自母校畢業後參加高等考試,並繼續在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攻讀碩士,碩士班畢業後即到財政部關政司服務,從關政司專門委員一路升至國際財政司副司長,後接任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所長,於2015年回到關務署接任副署長,在2018年接任關務署。謝鈴媛學姐認為關務工作相當辛苦,但卻相當重要,與國際貿易及國家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希冀對於關務工作有重要貢獻。
李政宏李政宏學長為本系第17屆系友,現任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為成功的企業家代表。 李政宏學長從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前中興大學財稅學系)畢業後,接手家族事業,維持舊有父親留下的專業人才管理,從中汲取業務、廠務乃至技術的養分,分析瞭解公司生存的法寶,利用原來的優勢,加以變化和創新。李政宏學長於2019年當選上海台商協會會長,任內全力協助解決台商的投資、經商、創業與學習問題,並加強、深化及多元兩岸的交流與交往。 |
未上傳圖片
賴英照賴英照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校(現國立宜蘭大學)之後,即先後完成國立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 Louis Loss;深造回國後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 現任臺北大學講座教授,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 未上傳圖片
王榮周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 曾任元大金控董事長,華南金控公司董事長、兆豐金控公司暨兆豐銀行董事長、元大銀行獨立董事、副董事長暨總經理、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財政部常務次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財政部國庫署署長、以及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等職務。 未上傳圖片
蘇友辰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八期結業、曾任台中、台北、雲林檢察官、法官、庭長。 現為知名人權律師:1為平反蘇建和等司法冤案,擔任義務辯護律師奮鬥長達12年之久。2在前立委員謝啟大領導之下,與政大教授郭明政、檢察官李子春共同草擬「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因犯罪行為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予以適當補償,保障其應有權益。3推動制訂「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未上傳圖片
吳陳鐶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班及(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七期結業。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法務部常務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參事、法律事務司司長、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主任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未上傳圖片
黃璽君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彰化、桃園、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推事、律師高等考試及格、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 |
國立臺北大學 財政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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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系統運作:評估與分析系統的運作方式、效能,考慮運作成本與效益,制定系統運作可改善或調整的方式。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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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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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3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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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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