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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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
學系特色 |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基於專業學習及就業需要,分為財經科技法律組與法律應用實務組。就財經科技法律組,以養成人工智慧、創新金融科技及永續經營法制之人才為主要。就法律應用實務組,則以養成法律實務之人才為主要。本系還設有法律研究所,以使學生能繼續深造。本系,亦提供學生完整法學教育並又有實務訓練之安排,除專業學習外安排學生至本校法律服務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律機構進行實習。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本系除開授基礎法律系課程外,亦分為財經科技法律與法律應用實務組,以開拓學生於人工智慧、金融科技、永續經營與司法實務的專業,期能達於專業學習之目的,並能與社會脈動為接軌。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
學習方法 |
1.課程教學:教授在課堂上認真講解課程內容,說明法條意涵以及案例解析,使學生更加清楚明白法學知識,並靈活運用於生活案例。2.實務操作:藉由於本系實習法庭,以具體案件來為模擬審判,已能讓學生達於學用合一之目的。 讀書會:由專任老師、研究生或高年級學生,進行課業輔導,以強化學生對於法律之學習。 1.閱讀法學著作:閱讀大量國內外法學相關著作並加以整合,透過不同觀點學習我國之法律。2.出版法學文獻:本系定期出版真理法學論叢,以讓本系師生,能藉由法學論文之發表,提升法律素養。 政府機關實習機會:本系提供未來就業相關的實習機會,讓對於有想考取公務員的學員們提早認識上班環境,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考選部、法院、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等單位實習,實習結束後還可以得到額外的學分,可以讓學業進長的同時於實務上也能大步向前。 民間NGO之實習:本系除提供公務員相關實習管道,另提供一般法律系畢業者,在社會上相關法律工作實習機會,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實習結束後一樣可以得到額外學分,學業實務同時進步一舉兩得。 |
1.課堂授課:透過教師課堂上教學,輔以教科書或PPT學習 圖解:課堂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2案例實習:透過課堂上民刑事案例研究或各實習單位實務實習,驗證學習 圖解:實習法庭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3 TA教學:透過TA教學,演練實例題解題並強化國家考試解題技巧 圖解:TA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因法律系,除了專業的訴狀書寫外,更必須有言辯能力,故高中生有志於就讀法律系,自可以參與辯論社或法治營等為長期性的言辯能力養成之活動。更可持續進行國民法官審判之觀察與心得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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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礎資訊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與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許多人認為法律系出去只能當法官或律師,事實上法律系的出路,從公務人員到國會助理、法官助理、企業法務、金融機構法遵及其他企業相關,學習法律的經歷可以應用於各大 企業。 |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許多人認為記憶不好便不適合修習法律,法律不是憑記憶死背條文就能記住,主要是由理解幫助記憶,並非只看六法全書就能融會貫通。尤其在人工智慧當道之時代,法律專業之養成,絕非在死背活條,而是能充分掌握事實與糾紛,並能利用專業為理性解決。 |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系在培養學生具有法律專業之同時,亦鼓勵學生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能有其他專長領域之能力。如為養成人工智慧法律、金融科技法律等專長時,亦得同時學習人工智慧、金融領域之專長,以使自我具有不可替代性。而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本系亦會有法律倫理課程,以能使學生能成為有靈魂、有正義之法律人。 |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
真理大學 法律學系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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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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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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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刑事類科以讓學生了解我國刑法的運作方式,以老師風趣幽默的教學方式,利用生活中的案例與社會案件發生,強調用最生活化的例子,幫助法條理解與記憶。並能藉由實際法庭操作,以能達於學用合一之目的。 實習課程法律除了理解法條文義外,實務上的操作經驗也是必要的,本系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行政執行署等等機關的實習機會,讓學生自行選擇,透過親自參與實務上的操作,有助於學習上的幫助,對於法律的了解更進一步。 未上傳圖片 民事案例解析利用常見的民事案例,課堂中與學生討論生活中常見事務,簡化繁多複雜的民事法條,加深重要法條的運用與操作,本系內有實習法庭的設置,有助學生模擬開庭的對答方式與開庭的攻防技巧。 刑事法專題藉由具體案例的模擬操作,並於期末對外公開舉辦模擬審判,以讓學生實際感受審判實況,以能儘早適應未來職場環境。 |
未上傳圖片 公平交易法
學養俱優的教授,透過幽默風趣的上課方式解析實例案件,廣受學生好評。名額 未上傳圖片 民事實例問題研究實務豐富經驗的教授,透過解析民事訴訟實例案件教學,內容實用,廣受學生好評。 未上傳圖片 刑事實例問題研究
執業律師多年的教授,帶領同學以專家角度解析實務發生之刑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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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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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本系不評斷任何一位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就本系畢業學生來說,都是最優秀者。 |
圖解:陳蕙君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陳蕙君銘傳管理學院法律學系、銘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大學畢業後先後服務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總經理室資深法務多年後,回歸母校貢獻所學 未上傳圖片
林君美衛理女中畢業 89年銘傳大學第4屆法律系畢業 89年修畢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90年實習及 格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檢察事務官第4期) 92年初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93年至100年任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現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 圖解:吳政洋 版權:I幸福‧愛屏東-屏東地檢署,萬巒郷佳佐社區_社區治安會議
吳政洋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非訟、訴訟輔導書記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總局、新竹分局政風室課員 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桃園分署行政執行官 於銘傳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即報考91年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全國第8名) 9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類科及格 97年司法特考第一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98年司法特考行政執行官考試及格(全國第5名) 100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01年司法特考司法官考試及格(全國第31名) 於擔任上開公職期間,表現良好,屢獲長官肯定。公餘不忘苦讀進修,力爭上游,終考取法律人最高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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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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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手工操作:能依據物體變化(如移動速度),快速地調整出肢體反應,或以運用手部與手指進行精細動作。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聽覺辨識:能在有干擾的情況下專注於聲音來源,分辨音調、音量,並將不同強度的聲音轉為可辨讀的語句。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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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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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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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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