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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校本部

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學系特色

本系基於培育法律與財金專業知識基礎人才之目標,課程設計上除注重一般基礎法學課程,如憲法、民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商事法外,並重視財務金融法律之獨特專業的法學領域課程,如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金融法規及租稅法規及洗錢防制等,與財金專業學科如財務管理、財報分析、貨幣銀行學等課程。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作為高屏首創、獨有的財經法律系,本系以為社會作育司法、行政、企業等領域法律人才為己任,並追求:一、課程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二、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三、養成具備多元能力的專業人才。

學科意涵

財金法律學系屬於法政學群,係研究財務金融產業中法律問題與法令遵循之學科。為培育兼顧財金專業及法律專業雙領域,課程設計包含基礎法學課程、財務金融法律專業法學課程及財務金融領域相關課程外,並積極輔導學生考取各類財金與法律專業證照考試。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1.邏輯清晰
2.不厭惡文字閱讀
3.不畏與人相處
4.解決問題的能力
下載詳細資料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團隊學習:參加社團、擔任班級幹部
個案分析:文字整理能力
比較思考:語文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法律學系著重培養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而財金法律學系係以培養為工商產業之專業法律人才。惟財金法律學系係更明確定位於培養「財務金融產業」中財金與法律專業知識兼備之法律人(法務人員及法令遵循人員)。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財法人學生畢業後職涯發展多元,除考試服公職(如法官、檢察官等),可朝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如律師等,),亦可進入財金產業中於私人機關服務(如法務人員、法令遵循人員)。財金法律人才為律師中的專業律師、法官中的專業法官,更是企業生存競爭不可或缺的員工,市場對於財金法律人才的需求,具有持續性和永久性。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財法系需要數學很好?本系需要上經濟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貨幣銀行學等相關的課程,所以需要具備著基本的數學能力,但數學的好壞不是絕對的條件,還是有機會從其他科目下去補強的;唸法律無須強背法條,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及財金證照考試,設有免費之國考(財金證照)輔導班;今年更將開設金融界最夯的「金融法務」學分學程;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碩士班更有與河海大學、南京大學等雙聯學位;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北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為鼓勵同學進修,訂有學生修讀碩士班先修辦法,在大學階段即可修習碩士課程,並在就讀本系碩士班後,可抵免畢業學分,而有一年取得碩士學位的機會。另有全國唯一的日文特訓班,每年帶領學生到日本進行學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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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中華民國憲法
    • 民法總則
    • 民法債編總論
    • 刑法總則(上)(下)
  • 大二必修
    • 民法物權
    • 民法債編各論
    • 身分法
    • 刑法分則(上)(下)
    • 行政法(上)(下)
    • 財務管理
    • 金融科技法律概論
    • 貨幣銀行學
    • 消費者保護法
  • 大三必修
    • 信託法規
    • 公司法
    • 保險法
    • 租稅法總論
    • 票據暨支付工具法規
    • 民事訴訟法(上)(下)
    • 刑事訴訟法(上)(下)
  • 大四必修
    • 證券暨期貨交易法(上)(下)
    • 財金證照輔導專題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二)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經濟學
    • 會計學
    • 財政學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一/二)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民法親屬/繼承
    • 刑法分則(一/二)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一/二)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海商法
    • 支付及信用工具法(票據法)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民法實例演習
    • 商事法實例演習
    • 公法實例演習
    • 刑法實例演習
專業選修課程
  • 財金基礎課程
    • 經濟學、會計學、企業管理、金融概論、財報分析概論等
  • 財金法律課程
    • 中國大陸財金法律概論、土地法規、國際公法暨海洋法、英美法導論、公平交易法、英美契約法、洗錢防制暨企業法令遵循概論、租稅法各論、英美侵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國際私法、英美商事法、政府採購法、公司治理法規、法律之經濟分析、國際經貿法、企業併購法規等
  • 財金法律實務課程
    • 財金法律實務、企業實習、企業進階實習、法律服務、法律倫理、法律畢業專題研究等
  • 財經法律學群
    • 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公平交易法; 金融法、財稅法導論、租稅法總論、租稅法各論; 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 財經法律倫理; 國際公法、環境法、信託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私法、政府採購法、仲裁法、強制執行法
特色課程
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金融專業人員

    在金融、投資相關企業、組織或部門中,從事有價證券受託買賣,如股票交易、期貨及選擇權等相關金融商品。


  • 保險業務經紀人

    從事銷售保險,為顧客規劃保險計劃並解決客戶在保險業務上的需求與理賠,提供問題諮詢服務等。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系友生涯
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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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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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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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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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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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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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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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Complete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Complete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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