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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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
校本部 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 |
學系特色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一、理論與實務兼重,透過實務實習,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
法律為團體生活基本規範,具鞏固團體生存發展基礎之效,法律系主要在培育實現社會正義、促進國家發展、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並具備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優秀法律人才,以因應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
學習方法 |
1.課堂授課:透過教師課堂上教學,輔以教科書或PPT學習 圖解:課堂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2案例實習:透過課堂上民刑事案例研究或各實習單位實務實習,驗證學習 圖解:實習法庭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3 TA教學:透過TA教學,演練實例題解題並強化國家考試解題技巧 圖解:TA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
課堂講授:教授帶著學生學習法律的基本理論,打穩知識基礎,透過課堂的問答和討論,提升法律邏輯思考能力。 實務案例研習:透過分析真實的法律案例,學習如何把書本中的理論知識應用於現實法律爭議案件中,藉此學習從多角度思考問題,培養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讀書會自主學習:學生自組讀書會,自主選擇學習的內容,透過小組討論相互分享觀點,增進知識的廣度和深度。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1.基礎資訊能力 |
平日培養閱讀報章雜誌習慣,熟悉新聞時事,並於閱讀後自我提問,以測試瞭解程度,過標示與條列重點,訓練自己可分析與整合,並融入自我見解。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本系注重基礎法律課程及法律實務之處理能力,提供學生多元實務實習機會,另規劃跨領域學程「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學程」及「不動產管理學程」,增強對司法與社會工作等方面之專業知能;著重民營企業、金融領域與不動產管理之法律專業人才培育。相較國內財經法律、科技法律及政治法律相關學系,本系在課程規劃、實務連結與人才培育上更為全面性及實際性。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
法律人的職涯發展不僅有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擔任公職,尚有多元發展,可擔任金融機構、科技產業或一般公司的法務師、民間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法律專業工作,如同時修習商管、理工課程,也可朝向專利師、會計師等專業工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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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
1. 掌握理念核心‧細緻法律內涵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
1. 本系將藉由校方411出國遊留學方案(四年間出國遊留學一次、出國見/實習一次),協助學生申請研修、交換、實習及參訪。現今,學生可至海外姊妹校(超過400所)、亞洲基督教大學聯盟(ACUCA)成員學校(共64所),甚而僅需繳本校學費及膳宿費,即可至國際學生交換計畫(ISEP)會員學校(共340所)進行研修或取得跨國雙學位。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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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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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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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公平交易法
學養俱優的教授,透過幽默風趣的上課方式解析實例案件,廣受學生好評。名額 未上傳圖片 民事實例問題研究實務豐富經驗的教授,透過解析民事訴訟實例案件教學,內容實用,廣受學生好評。 未上傳圖片 刑事實例問題研究
執業律師多年的教授,帶領同學以專家角度解析實務發生之刑事案例。 |
設計思考與實踐(法律培力)本課程主要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及「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提供學生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希望學生可以藉由實際參與,透過做中學了解法律實務工作,學習中除專業知識養成,更能培育職場倫理之教育理念,以培力法律系學生的法律專業服務力。 圖解:法律服務社至中小學進行法治教育宣導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法律服務學習本系提供全方位之法學課程及活動,奠定學生紮實的法學基礎,並秉持利他與關懷弱勢之精神,推展法律服務及深耕法治教育,藉由實務實習課程、專業及跨領域學程修習,結合理論及實務,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圖解:系上教師拜訪實習機構,關心學生實習狀況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國民法官法以國民法官法為基礎,並介紹日本裁判員法、刑事訴訟法作為比較,以利學習過刑事訴訟法之學生,進一步認識國民法官法與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之不同,以及未來實務運作方式之改變,並搭配司法院在中部法院模擬法庭之場次,進行移地教學。 圖解:透過模擬法庭瞭解與學習實務運作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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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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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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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陳蕙君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陳蕙君銘傳管理學院法律學系、銘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大學畢業後先後服務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總經理室資深法務多年後,回歸母校貢獻所學 未上傳圖片
林君美衛理女中畢業 89年銘傳大學第4屆法律系畢業 89年修畢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90年實習及 格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檢察事務官第4期) 92年初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93年至100年任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現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 圖解:吳政洋 版權:I幸福‧愛屏東-屏東地檢署,萬巒郷佳佐社區_社區治安會議
吳政洋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非訟、訴訟輔導書記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總局、新竹分局政風室課員 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桃園分署行政執行官 於銘傳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即報考91年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全國第8名) 9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類科及格 97年司法特考第一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98年司法特考行政執行官考試及格(全國第5名) 100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01年司法特考司法官考試及格(全國第31名) 於擔任上開公職期間,表現良好,屢獲長官肯定。公餘不忘苦讀進修,力爭上游,終考取法律人最高志 |
圖解:蕭仕庸檢察官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蕭仕庸檢察官現任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國高中時對於學習的科目並無太大的興趣,亦不滿國高中的填鴨式教育,因此荒廢了學業許久。直到就讀法律系後,覺得大學畢業後即將進入職場,再加上對於法律科目有濃厚的興趣,在就讀法律系不久後,就決定為自己設立一個目標:參加「司法官、律師」考試,除想證明自己即便是就讀非名校的法律系亦不比別人差之外,亦想測試自己學習法律的成果,同時想擴大自己的視野,瞭解實務的運作。 圖解:張方俞律師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張方俞律師現任員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靜宜大學法律顧問、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法律顧問 從法院書記官到執業律師,一路走來,除面臨角色轉換,工作時數亦有顯著的不同。從只有看戲心態,到須承擔勝敗責任;從朝九晚五,到加班為常態,這是律師界常見的現象,如此努力,無非是為了謀求當事人最大利益,並能兼顧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正常發展。 圖解:王晨運主任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王晨運主任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 在靜宜就讀研究所期間,參加了民間司改會的實習計畫,擔任志工協助個案申訴、冤案救援等,因此研究所畢業後,投入了民間司改會的工作,組織了許多對各類司法議題有共同理念的律師學者及學生志工,從法治教育、個案申訴、冤案救援到立法遊說等不同面向推動司法制度改革,在司改會的期間,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不單只是解決紛爭的途徑,更可以是助人的工具。 圖解:鄧幃仁專利師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鄧幃仁專利師112年錄取高考專利師 雖然靜宜法研並無像大學部一樣設有修習有學分數的實習課程,但實習機會並沒有排除碩士生──我在升碩三的暑假爭取至該事務所進行實習,此次實習對於準備專利師考試幫助甚多。實習期間師長與道長前輩不辭辛勞諄諄教導,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實際撰寫專利說明書、摘要、申請專利範圍等相關申請程序文件,也學習到撰寫舉發申請書、理由以及如何進行檢索與比對等事項,讓我備考期間對書本上所寫的理論更能融會貫通地去應試。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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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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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4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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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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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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