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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24206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學系特色

財經法律學系有厚實的師資陣容、完整的課程規劃,以「專業化、國際化、整合化、全人化」為教育目標,培養魚與熊掌兼得的財經法律人才。本系重點課程:基礎法律課程、財經法律課程、一般財經課程、全英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豐富學習更不可少:法院實習、模擬法庭、全國性辯論比賽等。歡迎來財經法律學系驗證自己的實力!

本系厚植學生民商法、刑事法及憲法與行政法之法律基礎,並增加對於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四大學群之專業學力。益有進者,提供選修國際商務法全英語、專利師、財經法律與會計資訊、以及財經法律與財務金融等四大學程之跨領域學習,培養跨界雙專長。

學科意涵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部門。財經法律學系則加入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等財經基礎領域之課程,並著重於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等智慧財產權法領域之相關知識,期使學生得以兼具財經與法律雙領域的專業知識。

財經法律將基礎傳統法學科目例如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事法、民刑訴訟法、國際公法等基礎法學課程列為學士班必修科目,訓練學生基本法學專業,並作為進階課程之基礎。另將稅法總論、商標專利法、著作權法、行政救濟法、國際貿易法、金融法…等中階科目列為本系必修,為學生修習專業財經法學建立基礎。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可以多閱讀深刻描寫各式題材的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豐富的想像力與同理能力。可以實際增加生活經驗,如:實際到法院旁聽了解法律實務如何運作,記下旁聽前後的感想;參加以法律相關主題之高中小論文競賽;平時也可針對社會新聞、網路議題或任何時事,加強拆解問題邏輯、系統思考的能力。

本系招收關懷社會、經濟及財金之法律議題,對於民商法、財經法及財稅法領域有興趣,且熱愛跨國移動學習之學生,因此除了既有的高中課程自主學習之外,建議參加課外社團活動、服務學習...等,從參與的過程中,培養社會服務、領導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財務金融系:以商管為基礎,需修微積分、統計等課程以金融、保險、理財、財務等。
法律學系:主要分為公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專業領域。
本系除公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專業領域外,再加入經濟與會計、公司證券、專利商標、稅法等財經法律課程。
下載詳細資料

1.與財務金融學系不同於本系著重於法律相關知識,並涉略商法課程。
2.與法律系最大不同在於除了基礎之民商法、刑事法、憲法與行政法外,尚針對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有所涉獵。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科系畢業只能考律師、司法官。
其實財經法律學系培育學生專業法律素養與經濟金融知識齊備,畢業出路甚廣:律師、司法官、檢察事務官、公證人、高考法制人員、金融保險、智慧財產行政、國際經貿法律、商標專利審查官、經濟部商務人員、調查局等、財經法律專業人員、政府有關財經單位等。

1.財經法律學系畢業就是要當律師。
2.當律師可以跟人吵架。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學生容易誤解讀法律就是要一直背法條。但本系著重之學習方法為理解與融會貫通,光是死背法條是無法妥善運用法律去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

學生易混淆財經法律學系與財務金融之差異,財經法律學系主要以法律相關領域為主、財經相關與跨領域課程為輔。

補充提醒與說明

建議同學修習雙主修或輔系,培養第二專長。企業財稅管理學分學程、醫事爭議溝通與處理學分學程也是不錯的選擇。

本系課程著重紮實法學訓練,兼顧理論與實務整合學習,側重企業暨國際經貿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及財稅法之教學,並鼓勵學生朝向多元跨領域學程學習。本系除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高考律師司法官及公務員、及企業法務為目標,並提供學生參與國際交流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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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行政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保險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法律倫理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商標法
    • 專利法
    • 法律倫理學
    • 行政救濟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金融法
    • 著作權法
    • 國際貿易法
專業選修課程
  • 案例研習
    • 憲法案例研習、債法案例研習、物權法案例研習、身分法案例研習、行政法案例研習、刑法案例研習、商事法案例研習、刑事法綜合案例研習、公法綜合案例研習、民事法綜合案例研習
  • 專業必選
    • 經濟學、會計學、民法親屬、民法繼承、國際公法、財經法律英文、票據法、海商法、商標法、專利法、國際貿易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著作權法、經濟法、稅法總論、稅法各論
  • 專業選修
    • 法學緒論、刑法分則、個人資料保護法、財政學、政府採購法、貨幣銀行學、刑事訴訟法、民刑事案例演習、財稅規劃實務、通訊傳播法理論與實務、環境法理論與實務、國際海洋法及海事組織、行政救濟法、行政組織法、消費者保護法、家事事件法、法院實習
  • 法學英文
    • 法學英文-美國證券法規、法學英文-美國公司法、法學英文-美國刑事法、法學文-美國憲法、法學英文-美國產品責任法、英美法導論、英美侵權法、英美契約法、法學英文寫作-英、科技與法律-英、美國商事法-英
  • 專業相對必修
    • 1.法學英文、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海商法、強制執行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應選4科8學分,若同時修有單科(一)(二)者,只承認2學分,惟多修之學分可列入專業選修或自由選修學分。 2.考量國考選考科目,提供學生多選擇性的相對必修課程。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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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稅務人員

    從事稅收、買賣契約及其他證件之檢查,以決定個人、企業應繳之稅務種類及其他金額等工作。


  • 法官

    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 檢察官

    從事偵查及執行追訴犯罪之人員。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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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運作分析:分析特定需求並規劃合適的運作流程,運用技術調整、組裝、設定設備,讓設備及系統正常運作。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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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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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5% Complete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Complete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Complete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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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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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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