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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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43301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200號 |
校本部 111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
學系特色 |
一、理論與實務兼重,透過實務實習,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
本系以訓練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自本系畢業除熟悉主要法律之內容外,並能掌握解釋與論述的實際操作方法,亦取得司律國家考試之應試資格,不論日後的生涯規劃是就業或繼續深造,均奠定足夠基礎;課程涵蓋國家考試科目及新興法律趨勢並擁有豐富且堅強的師資,另本系部分課程於延平分部(大新館)開課,鄰近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檢察署。 |
學科意涵 |
法律為團體生活基本規範,具鞏固團體生存發展基礎之效,法律系主要在培育實現社會正義、促進國家發展、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並具備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優秀法律人才,以因應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 |
法律學系以培育法律專業與解決紛爭之人才為目標,是一種具有高度實用性的社會科學。透過系列課程養成法律思維、邏輯論證等能力。相關的課程包含傳統的民法、刑法、公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領域,亦有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勞動法令、金融監理等,並結合實務的訓練,以達前述之目標。 |
學習方法 |
課堂講授:教授帶著學生學習法律的基本理論,打穩知識基礎,透過課堂的問答和討論,提升法律邏輯思考能力。 實務案例研習:透過分析真實的法律案例,學習如何把書本中的理論知識應用於現實法律爭議案件中,藉此學習從多角度思考問題,培養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讀書會自主學習:學生自組讀書會,自主選擇學習的內容,透過小組討論相互分享觀點,增進知識的廣度和深度。 |
授課老師以課堂講授方式並在教科書及輔助資料的幫助之下,從介紹法規之共通原則及規範內容開始,使學生了解基礎法學知識。 圖解:課堂講授 針對實務上個案、現代社會問題或法律爭議的分析與討論,使學生能運用其所學到的理論及基礎,進一步進行法律解釋與適用。 圖解:案例演練 透過實習、服務學習及法律服務社等方式,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實務運作程序,使學生能觀察到法律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用,預備好未來進入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 圖解:實務實習 透過分組報告方式,鼓勵學生團隊合作,透過小組分工與共同討論模式,讓學生化被動為主動,就特定議題進行探討,以訓練學生透過自我學習、練習獨立思考分析能力、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性,並體驗共同解決問題之經驗。 圖解:團隊學習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平日培養閱讀報章雜誌習慣,熟悉新聞時事,並於閱讀後自我提問,以測試瞭解程度,過標示與條列重點,訓練自己可分析與整合,並融入自我見解。 |
在高中階段最好的準備方式,你可以試著多閱讀各式題材的長篇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除培養對於文字的理解能力外,也可增進對於邏輯的訓練,如行有餘力時,也可嘗試撰寫長篇的閱後心得、書評等或對於自己有興趣事務的記錄,並試著從流水帳式的書寫,轉變為有邏輯、言之有物的闡述自己的想法或記錄,課餘時間更可多參與各種社會關懷活動,這並非只是為了升學所做,而是透過這些課外活動,讓自己接觸更多元的事物,從而發覺個人興趣與提升視野,這過程中還能建立各種人生技能,且於活動結束後,根據自身的參與,將這些學習到經驗與知識透過反思而加以分析與內化,進而構築成夠完整的自己。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本系注重基礎法律課程及法律實務之處理能力,提供學生多元實務實習機會,另規劃跨領域學程「司法社會工作學程」、「企業暨金融法律學程」及「不動產管理學程」,增強對司法與社會工作等方面之專業知能;著重民營企業、金融領域與不動產管理之法律專業人才培育。相較國內財經法律、科技法律及政治法律相關學系,本系在課程規劃、實務連結與人才培育上更為全面性及實際性。 |
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課程包含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及程序法等領域。雖整體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惟本系同時開設多元新興法律課程,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動法及憲法訟訴法等,另亦有法律外文、經濟學及會計學等跨領域課程,提供有興趣的同學自行選修。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人的職涯發展不僅有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擔任公職,尚有多元發展,可擔任金融機構、科技產業或一般公司的法務師、民間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法律專業工作,如同時修習商管、理工課程,也可朝向專利師、會計師等專業工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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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常被認為生涯的發展僅侷限在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政風人員等職務。事實上畢業後的選擇甚廣,除了各類公職特考(調查、移民、關務等)外,還有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選擇,另外非營利組織及民間企業也是選項之一,可以從事法務、法令遵循、人事、核保、研究員等職務,在各行各業時常可見法律人的身影。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1. 掌握理念核心‧細緻法律內涵 |
學習法律重點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1. 本系將藉由校方411出國遊留學方案(四年間出國遊留學一次、出國見/實習一次),協助學生申請研修、交換、實習及參訪。現今,學生可至海外姊妹校(超過400所)、亞洲基督教大學聯盟(ACUCA)成員學校(共64所),甚而僅需繳本校學費及膳宿費,即可至國際學生交換計畫(ISEP)會員學校(共340所)進行研修或取得跨國雙學位。 |
本系還有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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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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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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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設計思考與實踐(法律培力)本課程主要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及「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提供學生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希望學生可以藉由實際參與,透過做中學了解法律實務工作,學習中除專業知識養成,更能培育職場倫理之教育理念,以培力法律系學生的法律專業服務力。 圖解:法律服務社至中小學進行法治教育宣導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法律服務學習本系提供全方位之法學課程及活動,奠定學生紮實的法學基礎,並秉持利他與關懷弱勢之精神,推展法律服務及深耕法治教育,藉由實務實習課程、專業及跨領域學程修習,結合理論及實務,實踐畢業即就業之目標。 圖解:系上教師拜訪實習機構,關心學生實習狀況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國民法官法以國民法官法為基礎,並介紹日本裁判員法、刑事訴訟法作為比較,以利學習過刑事訴訟法之學生,進一步認識國民法官法與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之不同,以及未來實務運作方式之改變,並搭配司法院在中部法院模擬法庭之場次,進行移地教學。 圖解:透過模擬法庭瞭解與學習實務運作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
案例演練課程由教學經驗或實務經驗豐富的教授,藉由實務案例或考題爭點等進行延伸,帶領同學進行討論及演練,課程內容紮實外,也使同學有機會將理論及學說進行統整。 校外實習由系上與政府機關、事務所及企業簽屬實習協議,提供同學利用寒暑假或學期間前往實習,使同學有機會前往業界,了解實務的運作,達到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法律服務藉由華岡法律服務中心對外接案,由 另配合教育部法治教育計畫,透過劇場方式,將法律觀念傳遞給同學。 法學外文本系除傳統法學英文外,也開設法律學系外文文獻常用到法學德文及法學日文,提供同學英文以外的外文課程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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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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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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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蕭仕庸檢察官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蕭仕庸檢察官現任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國高中時對於學習的科目並無太大的興趣,亦不滿國高中的填鴨式教育,因此荒廢了學業許久。直到就讀法律系後,覺得大學畢業後即將進入職場,再加上對於法律科目有濃厚的興趣,在就讀法律系不久後,就決定為自己設立一個目標:參加「司法官、律師」考試,除想證明自己即便是就讀非名校的法律系亦不比別人差之外,亦想測試自己學習法律的成果,同時想擴大自己的視野,瞭解實務的運作。 圖解:張方俞律師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張方俞律師現任員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靜宜大學法律顧問、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法律顧問 從法院書記官到執業律師,一路走來,除面臨角色轉換,工作時數亦有顯著的不同。從只有看戲心態,到須承擔勝敗責任;從朝九晚五,到加班為常態,這是律師界常見的現象,如此努力,無非是為了謀求當事人最大利益,並能兼顧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正常發展。 圖解:王晨運主任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王晨運主任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 在靜宜就讀研究所期間,參加了民間司改會的實習計畫,擔任志工協助個案申訴、冤案救援等,因此研究所畢業後,投入了民間司改會的工作,組織了許多對各類司法議題有共同理念的律師學者及學生志工,從法治教育、個案申訴、冤案救援到立法遊說等不同面向推動司法制度改革,在司改會的期間,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不單只是解決紛爭的途徑,更可以是助人的工具。 圖解:鄧幃仁專利師 版權:靜宜大學法律學系
鄧幃仁專利師112年錄取高考專利師 雖然靜宜法研並無像大學部一樣設有修習有學分數的實習課程,但實習機會並沒有排除碩士生──我在升碩三的暑假爭取至該事務所進行實習,此次實習對於準備專利師考試幫助甚多。實習期間師長與道長前輩不辭辛勞諄諄教導,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實際撰寫專利說明書、摘要、申請專利範圍等相關申請程序文件,也學習到撰寫舉發申請書、理由以及如何進行檢索與比對等事項,讓我備考期間對書本上所寫的理論更能融會貫通地去應試。 |
周俊吉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周學長常以「該做的事說到做到,各位的工作人生才能走得長久,走得穩健,走得心安理得。」一語,作為勉勵的話語。 1981年創立信義房屋,秉持著「信義立業,止於至善」的理念,積極落實企業社會責任,1994年成為房仲業第一品牌。 版權:臺灣最高等檢察署官方網站
邢泰釗現任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法務部政務次長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雄、屏東、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臺北、士林、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桃園、彰化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 版權:臺灣高等檢察署官方網站
林錦村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檢察長。 法務部常務次長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臺灣臺南、屏東、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秘書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郭釧溥現任瑞興銀行董事長 瑞興銀行副總經理、董事長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監察人 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股務代理部經理
李虹明現任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5年-2026年國泰建設董事 陀泰建設(股)公司、國泰建築經理(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國泰商旅(股)公司、國泰飯店管理顧問事業(股)公司、國泰餐飲事業(股)公司、 南港國際一(股)公司、南港國際二(股)公司董事長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國泰建設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 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 國泰人壽協理 台北金融大樓(股)公司(台北101)董事、監察人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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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4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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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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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2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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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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