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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資料準備中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學系特色

財經法律學系11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修業五年,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並自114學年度起修業年限改為四年,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大一至大二修習基礎法律專業;財貿法組大三至大四強化金融法、國際經貿法、信託法或公平交易法等專業知識;科技法組修習智慧財產權法、醫療法、通訊傳播法、氣候變遷政策與環境法等科技法領域專業,並有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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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厚植學生民商法、刑事法及憲法與行政法之法律基礎,並增加對於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四大學群之專業學力。益有進者,提供選修國際商務法全英語、專利師、財經法律與會計資訊、以及財經法律與財務金融等四大學程之跨領域學習,培養跨界雙專長。

學科意涵

本系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結合法律課程與基礎財經與科技課程。基礎法律課程包含民、刑法與公法等課程,建立法律基本觀念、體系架構與方法。財貿法與科技法課程強化跨領域思維及法律回應社會變遷之能力。實習課程提供同學至法院、政府單位、公益團體與法律事務所實習機會。相關課程訊息請見本系官網:https://fel.cycu.edu.tw/

財經法律將基礎傳統法學科目例如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事法、民刑訴訟法、國際公法等基礎法學課程列為學士班必修科目,訓練學生基本法學專業,並作為進階課程之基礎。另將稅法總論、商標專利法、著作權法、行政救濟法、國際貿易法、金融法…等中階科目列為本系必修,為學生修習專業財經法學建立基礎。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大量閱讀與討論思辯是法律學習的基本方法。除此之外,本系亦採用翻轉教學、PBL與實習課程等。
財法系「財貿法組」著重財務金融、國際經貿法等專業知識,「科技法組」著重科技法(如:醫療、生科、公衛或通訊傳播等)、智慧財產權法等專業知識,適合理性思考、對跨領域法律研究以及結合理論與實作有興趣之學生。
與法律學習相關的核心素養包括系統性思考與解決問題、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道德實現與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等。有志於修讀法律系者,可透過建立閱讀與寫作習慣、廣泛涉獵多元公共議題及活動、觀察與分析等方式,培養相關能力。高中課程方面修習國文、英文、社會、自然科學與科技課程,與其相應之加深加廣選修課程。

本系招收關懷社會、經濟及財金之法律議題,對於民商法、財經法及財稅法領域有興趣,且熱愛跨國移動學習之學生,因此除了既有的高中課程自主學習之外,建議參加課外社團活動、服務學習...等,從參與的過程中,培養社會服務、領導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財經法律學系簡稱「財法系」隸屬於法學院,自114學年度起修業年限改為四年,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自112學年度起分設為「財貿法組」及「科技法組」,此學籍分組係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培養本系學生除參與國家考試應具備之學科能力外,另外具有符合時代所需之經貿金融法律及科技法律之另一種專業能力。

1.與財務金融學系不同於本系著重於法律相關知識,並涉略商法課程。
2.與法律系最大不同在於除了基礎之民商法、刑事法、憲法與行政法外,尚針對企業法、國際經貿法、智慧財產權法、以及財稅法有所涉獵。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財法系畢業生除得參加律師、司法官及其他各法律類科之國家考試,「財貿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稅務機關、貿易公司、會計師事務所之法律專業工作;「科技法組」之就業管道,包括高科技業、生物科技與醫療相關產業、製造業、文教資訊業、建築業、傳播媒體業、流通業等法律專業。

1.財經法律學系畢業就是要當律師。
2.當律師可以跟人吵架。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許多人誤解法律學習就是「背誦」跟「辯論」。實際上法律更需要閱讀、傾聽與思辯、創意等多元能力。

學生易混淆財經法律學系與財務金融之差異,財經法律學系主要以法律相關領域為主、財經相關與跨領域課程為輔。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校法學院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天普大學法學院及密蘇里大學堪薩斯校區法學院簽訂學碩與碩碩雙聯學位,與日本金澤大學簽訂交換生之契約書,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本系之服務與實習機會遍及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財團法人及民間企業等,分別以社團及實習課程等方式合作。
更多資訊請詳見系網頁:https://fel.cycu.edu.tw/
下載詳細資料

本系課程著重紮實法學訓練,兼顧理論與實務整合學習,側重企業暨國際經貿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及財稅法之教學,並鼓勵學生朝向多元跨領域學程學習。本系除培養財經法律專業人才、高考律師司法官及公務員、及企業法務為目標,並提供學生參與國際交流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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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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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經濟學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
    • 行政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會計學(財貿法組)
    • 科技趨勢與治理 (科技法組)
  • 大三必修
    • 刑事訴訟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財政學(財貿法組)
    • 科技與人權(科技法組)
    • 法學實證研究導論(科技法組)
  • 大四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證券交易法
    • 法律總合演習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總論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大三必修
    • 民法債編各論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商標法
    • 專利法
    • 法律倫理學
    • 行政救濟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四必修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金融法
    • 著作權法
    • 國際貿易法
專業選修課程
  • 財貿法組 金融法律 學程
    • 稅法總論、英美契約法、銀行法、信託法、消保實務與服務、消費者保護法、期貨交易法、經濟犯罪、投信投顧法規、金融科技法律、企業法律實務、仲裁法
  • 財貿法組 經濟法律 學程
    • 海商法、英美侵權行為法、經濟法概論、公平交易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勞社法、政府採購法、國際貿易法、法律經濟分析、國際商務爭端解決
  • 司法實務 學程
    • 法院組織法、行政程序法、法律服務/專題、司法實務與服務、犯罪學、行政救濟法、民、刑法、憲法及行政法案例研習、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刑訴案例研習、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性別平等法制、民刑事撰狀實務
  • 科技法組 智慧財產與競爭 學程
    • 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專題、公平交易法、英美契約實務、文創設計與法律、美國著作權法專題、營業秘密法、娛樂產業與法律、智財權與科技競爭、國際智慧財產權法、科技產業法專題
  • 科技法組 科技創新與永續 學程
    • 人工智慧與法律、環境法概論、個人資料保護法、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之法律、政策與治理、人工智慧與法律專題、醫療法、對話式環境法、國際貿易法、網際網路與法律、生命科技法律與倫理、通訊傳播法、電信法
  • 專業相對必修
    • 1.法學英文、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海商法、強制執行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應選4科8學分,若同時修有單科(一)(二)者,只承認2學分,惟多修之學分可列入專業選修或自由選修學分。 2.考量國考選考科目,提供學生多選擇性的相對必修課程。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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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稅務人員

    從事稅收、買賣契約及其他證件之檢查,以決定個人、企業應繳之稅務種類及其他金額等工作。


  • 法官

    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 檢察官

    從事偵查及執行追訴犯罪之人員。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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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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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30% Complete
3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5% Complete
2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遠觀細察:能在遠、近距離中能分辨、比較色彩差異,在不同光線強度下能觀察物體大小、距離、移動變化。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5% Complete
1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5% Complete
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5% Complete
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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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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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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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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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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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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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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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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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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