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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701 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校本部

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學系特色

本系自1996年創辦迄今,已成為南部地區擁有學士至博士班完整法學教育體系的學府。秉承著國立成功大學創校九十年來所建立窮理致知的篤實學風,鼓勵跨域合作,兼具多元發展之原則。教學宗旨為紮根法學基礎研究,並強化本校綜合性大學與科際整合的特性,設計相關課程,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從事與經濟、貿易、勞工、環保與科技法律等相關法學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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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法律學系以培養專業、優秀、正直之法律人為基本任務,不僅傳授學生法學知識及養成專業能力,在我國法學發展、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上,長期以來均扮演重要地位。

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主要在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以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主要分為民法、公法、刑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體系。「法律」之重點不僅有規範內容,更強調法學素養、法律的思維以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法律學系主要研究我國基本之法律架構,及法律規範所延伸之各項問題、爭議。學科領域主要分為民事法、公法、刑事法、商事法、基礎法學等五大領域。「法律學」之重點不僅在於瞭解掌握現行法規範之架構及內容,認識法學解釋之方法論,更須對現行制度進行評析,強調法學素養、法律思維及人文關懷等,是一門培養思考方法的學門。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聆聽授課:本系課程,多由教授講授,並製作筆記,以利閱讀與學習。在課程中,保持專注,並製作出掌握核心重點的筆記,建議同學先從專注聆聽課程,並製作簡易筆記為練習。

閱讀教材:須具備大量閱讀文字的能力,可以從閱讀有興趣的法律白話文章培養對閱讀的專注力。

實地演練:建議參加法院旁聽及參訪活動,建立對法院的基本認識,可追蹤司法院,尋找有興趣的大法庭辯論,了解實務最新見解。

課外閱讀:除教科書外,應在法律學科之外的領域,有所關心,可從社會議題開始,注意生活周遭的事件。

小組討論:小組報告是法律系常有的報告模式,故應培養與同儕溝通並表達自己想法的能力。

法律學之學習,主要係透過聆聽授課及閱讀學習,需要基本語言(華語及外語)、邏輯與思維能力。法律學之運用,亦須透過文字或話語輸出,與他人協調溝通,即需要基本與社會交往、溝通之能力。法律學之發展,與我國民主改革及社會正義轉型等重大議題息息相關,具備一定之社會關懷亦為法律人所必須。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一)財經法律學系: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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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與許多社會科學都有密切關係,如政治系、經濟系與社會系等;財經法亦與管理學院會計與財金相關。不過法律是從廣泛的社會科學出發,具體化規範原則或法律條文的學問。比起其他社會科學,法律系更注重對現行法律架構的理解,並以對現狀的理解為基礎,研究如何改善。法律系較注重如何思考社會規範之「實然」與「應然」,且重視實際法律操作,而不僅學習理論或原則。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很多人以為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只能考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然而雖然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等業務;具備教育專業可從事公民教師,具備新聞專業可從事司法記者等工作。此外,成為公司內部的法務人員及金融業的法遵人員也是普遍的職涯選擇。

畢業之後一定要當律師或司法官。實際上,法律人可以從事之工作非常廣泛,包含商業金融活動、公司經營、國家文官、教授、立法委員等。
畢業之後只能留在台灣。實際上,有許多跨國界之法律工作。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一般人常誤認為法律的學習只是背誦法條,但其實法律系主要在培養學生法律邏輯概念,並不是單純死背法條而已,而是須經過學習法條的解釋與適用後進而去理解與融會貫通,光是死背法條,是無法妥善運用法律去解決實際生活中相關法律問題的。

法律系就是拿著六法全書背誦法條。
法律系一定要記憶力很好。
法律系一定要很會講話或吵架。
法律系不需要唸英文。
法律系只學台灣的法律。

補充提醒與說明

法律系重視跨領域之思考能力,不論是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多方涉獵有助於理解各種法律之規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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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民法債編總論
    • 刑法總則
    • 民法物權編
  • 大二必修
    • 刑法分則
    • 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
    • 行政法
    • 刑事訴訟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海商法
    • 票據法
    • 公司法
    • 保險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大二必修
    • 行政法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法身分法
    • 刑法分則
    • 國際公法
    • 法理學
    • 行政救濟法
    • 民法物權
    • 法律史
    • 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 大三必修
    • 勞動法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甲上
    • 民事訴訟法甲下
    • 刑事訴訟法
    • 公平交易法
    • 證券交易法
專業選修課程
  • 公法學群
    • 憲法訴訟法、法學緒論、稅捐稽徵法、行政法之解釋與適用、國際海洋法、稅法總論、國家學、行政法專題研究、中小企業法規調適實務與案例研習、再生能源法、實務與案例研習、歐盟法概論
  • 民事法學群
    • 破產法、家事事件法、醫事法與醫療疏失案例研究、工程與法律、勞動法、醫療與法律、醫事法、身分法理論與訴訟調解法律服務實務、同性婚姻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債法案例與訴訟實務、勞務契約與案例研討、勞務契約法、民法實例演習、英美契約法
  • 形事法學群
    • 刑事交互詰問、刑法基本問題研究、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究、刑事法與法社會學、犯罪學、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研究、刑法各罪解析、刑總爭議問題研究、刑法案例研習、進階刑法分則、判決實務與法律
  • 商法與科技智財法學群
    • 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金融法、公平交易法、保險法專題研究、事業商標管理實務、智慧財產權與案例研究、文化創意與著作權法、創新創業法律規劃、專利法實例研究、證券交易法專題研究
  • 共通
    •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專題研究、法律與文學、台南市政府法制業務實習、車輛行車事故法律與案例研究、律師專業實習、法律人與律師倫理、羅馬法、法理學、資訊社會與法律、大數據與人工智慧在法律的應用、東南亞文化特質與產業人才訓練、大數據在原住民教育與就業的AI分析與應用、英美法導論、美國法學名著選讀、法學德文
  • 基礎法學領域
    • 基礎法學導論、英美法導論、外文法學名著選讀、西方法治思想史、法律經濟分析、批判法律史、女性主義與法律
  • 公法領域
    • 國家責任法、 財稅法、稅捐法導論、環境法、所得稅法、集會遊行法、隱私權、言論自由
  • 民事法領域
    • 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醫事法律與實務、醫療民事法、身分法實例演習、英美契約法、非訟事件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
  • 刑事法領域
    • 刑事政策、少年事件法、監獄學、醫事刑法理論與實務
  • 國際法領域
    • 國際稅法、國際投資法與投資仲裁、國際海洋法、WTO法、國際私法
  • 商事法領域
    • 商標法、專利法、智慧財產權法導論、銀行法專題、著作權法、海商法
  • 實際演練
    • 刑事審判實務、法律實習、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冤罪救援實務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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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官

    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 檢察官

    從事偵查及執行追訴犯罪之人員。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行使國家公權力,分為追訴犯罪維持秩序之檢察官,以及擔任審判工作為法律爭議做出裁判之法官。


  •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研究法律理論,提出法律待改善處以及更好之方案,促進我國法學發展以及法制建構,並從事大專院校教學、研究與推廣的工作。


  • 立法工作者

    以法學專業投入法規制定會修改工作,使理論能落實到社會規範當中促進社會發展。


  • 經營管理主管

    運用法律系所學之思維方法以及溝通表達能力,在企業或公務體系中服務。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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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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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10% Complete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Complete
10%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Complete
5%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20% Complete
2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0% Complete
2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20% Complete
2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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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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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Complete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5% Complete
5%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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