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東亞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
---|---|---|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政治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和平校區I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
三峽校區 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的教育目標為培育區域研究及應用之跨領域人才。以跨地域、多學科為目標,提供跨文化、跨領域的知識基礎。系上設有日語、韓語、越南語等第二外語課程,以及「國際關係與外交學分學程」,積極鼓勵學生赴東亞或歐美國家等姊妹校交換,以具備國際移動力及在地實踐力。 |
創系於1952年,前身為「中興法商學院法律系」,2000年改名「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與中興大學為不同學校。校區座落環境優美的新北市三峽區,搬遷迄今,校園週遭的交通及生活機能已日趨便捷。學士班設有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組。本系專任老師均有法學博士學位,留學國涵蓋德美英日法等國。學生在律師與司法官考試表現優異,素有公務員培訓搖籃之美譽。 下載詳細資料 |
學科意涵 |
本系屬於整合性的人文社會科學,課程架構兼具「政經與區域發展」、「文化與應用」兩大領域,提供學生東亞地區(包括東北亞、中國大陸、臺灣、東南亞等)的基本知識能力及視野。本系所屬領域雖在法政學群,但整體教育目標亦兼具跨領域學群特色。 下載詳細資料 |
法律課程,主要學習我國法律架構及內容(以我國法體系及內容為主)、認識各種法律下權利與義務關係,包括基礎法、公法、民事、刑事、財經法、勞動法及國際法等各領域,並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從課程中訓練法律思維、邏輯論證能力。另規劃實習課程,培養學生成為嫻熟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之多元化法律專業人才。 下載詳細資料 |
學習方法 |
1.政治經濟學與國際關係:提供政治學、經濟學及國際關係等認識,提供對於東亞政經局勢之了解,使同學了解東亞的連動與相互影響的關係。 圖解:外國學者與同學討論議題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2.歷史學及文化研究:探討東亞歷史與文化的共同性與差異性,包括漢學的傳播與影響、宗教文化、移民文化、文學與藝術等特色及其變遷。 圖解:本系課程安排至金門廈門考察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3.語言及其他應用方法:提供日本語、韓國語及越南語相關語言課,以及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文化觀光、文化產業、等規劃課程。 圖解:同學在韓語課的韓服體驗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
課堂講授及分組報告:課堂上除藉由老師講授方式,了解基礎法學知識,啟發同學對於特定法學領域之興趣外,在課程規劃上另以分組報告,或就特定議題方式進行探討,期以學生能透過自我學習,進而訓練獨立思考研究之能力,進而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以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圖解:課堂討論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實務培訓/雙師教學:學生需於合作單位完成24小時實習,透過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討論之過程,觀察法律如何運用在實際生活。另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技教師進行授課,將案例帶進課堂,從各種面向切入思考,幫助學生瞭解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俾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本系學生至士林地院參加實習前講習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課輔制度:為幫助大一同學建立法感及掌握學習要領,由碩博士班學生擔任課輔小老師,針對民總、刑總及憲法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輔導,於課後帶領同學複習及預習,以協助大一同學適應、調整讀書方法與心態,增加學習興趣。 圖解:課輔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讀書會:此為升上3、4年級學生之自發性組織,由碩博班學長姐或畢業系友指導,透過討論或案例演練方式,更能融會貫通。此為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悠久及優良之傳承,透過讀書與生涯規劃之指導,大家一起學習成長,並建立永久情誼。這項傳承一直是我們的驕傲,亦是他校系望塵莫及。 圖解:讀書會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論文寫作比賽:鼓勵學生進行學術研究及強化研究能力,舉辦「論文寫作比賽」,由教師指導學生完成論文寫作,邀請外部審查委員評分、學生進行成果發表,期使學生整合學習成果,培養對法律問題意識之掌握,並提出解決方案、表達研究成果之能力。 圖解:小論文頒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1.政治經濟學與國際關係: 廣泛閱讀與關心國內外時事,以利掌握對東亞地區政經之了解,並且能做出基本評論與分析。 |
與高中之前的基礎教育不同,在大學裡必須調整心態,學會主動學習,學習不能只是侷限在課堂裡、教科書中,建議同學多方面閱讀文章,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的想像力;多角度觀察社會,增進對社會現狀的同理能力。進一步若能對各種議題進行正反思辨,並試著將想法訴諸於文字及言語表達,亦有助於訓練自己的組織能力及邏輯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1.不同於一般的日文系、韓文系、中文系等,以單一國家為範圍的討論,而是以區域概念引介相關知識。 |
本系三組教學以厚植法律專業知識,了解法律實務運作,進而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培養宏觀國際視野為主。著重於司法官、律師以及企業經營所需法律專業人才應備之法學素養,輔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為主。未來若想以作研究為目標,可著重法學基礎理論之修習;若對財經領域有興趣,可選修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課程;若以司法服務為就業志向,可偏重實務案例演練課程之修習。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本系易被誤解僅能升學或任職於一般服務業。但本系課程設計有助於學生報考公職、擔任智庫研究人員、NGO企劃執行、跨國企業專業人才等,也包括文化產業等專業規劃人才。而跨領域及多語言的訓練,有助於跨國人才的養成。
|
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律師或司法官只是選項之一、非為必然。除司法實務(書記官、檢察事務官、法警等)及一般企業法務法遵及稅務外,尚有關務、警務、調查、政風人員等。法律素養培育,著重思考及口語表達,畢業生在職場上占有優勢,舉凡業務推廣、行政工作、甚至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法律系畢業生均佔有一席之地。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習內容:本系為人文社會科學的跨領域學科,易被誤解為單一科系,如政治、經濟、漢學文化等;或被誤解只引介中日韓研究,但事實上本系亦關注東南亞研究。學習方法:易被誤解偏重量化或質性研究;事實上本系兩者兼具。
|
法律的學習除法條背誦外,更重要的是法條的理解及適用。法律就如同工具般,所需要的不是記憶其有哪些功能,而是學習如何有效發揮其功能,仰賴的反而是邏輯推演及實際操作,將法律條文妥善適用於當事人個案事實中,隨著操作趨於熟練,條文便會深植在腦海及生活當中,自然省去痛苦的背誦過程。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1. 東亞學系一如人文社會科學跨領域的通才培育,提供學生打破國家疆界之外的政經、文化主題的區域之認識;同時,理論與實務兼備,讓同學得以成為未來的領袖。 |
選修課程劃分:公、民、刑、財及國際法,任一學群修畢18學分以上另取得證書。跨校系領域學分學程:國際外交事務、醫療科技暨法律、租稅行政救濟、智慧財產權、家事法與社會工作、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等..計10數個學程,各約15-20學分,修畢後另取得證書。期使選修多元化,在不增加額外修課負擔下,有助學生未來生涯規劃。其他影片介紹https://reurl.cc/kq7bvK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東亞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
---|---|---|
核心課程地圖 |
|
|
專業選修課程 |
|
|
特色課程 |
東北亞區域文化講述東北亞國家中的起源與文化互動與調融、衝突之過程,期讓學生能多了解東北亞民族的區域文化與歷史發展,從而引導學生從東亞的歷史視野與文化比較來思考台灣與東北亞的未來關係。 圖解:課堂不定期安排校外專家學者專題演講。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東南亞區域文化介紹東南亞各民族的基礎知識,並分析「東南亞」概念的形成、地域歷史、民族文化、宗教體系、以及與世界其他地區之文化交流。主要討論主題包括:東南亞地域的定義、宗教與民族文化對社會結構的影響;中華朝貢體系、印度文明、伊斯蘭文化對東南亞文化的影響;東南亞華人在殖民時期前之境況等。 圖解:課堂不定期安排校外專家學者專題演講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經濟力量與外交政策本課程將就經濟外交的內容與形式進行介紹,並將重點放在經濟制裁手段的探討。由於美國自冷戰時期以來一直是最為積極運用單邊經濟制裁的國家,因此本課程將透過其制裁對象的個案分析,探討此一策略的基本概念與成效,並兼論兩岸關係發展下,中國大陸對台灣實施經濟制裁的可能性與影響。 圖解:本系老師授課情形 版權:本系 東亞民主化東亞民主化課程探討的重點有四:(一)分析民主化過程之重要概念與內涵,包括威權體制、民主轉型、民主鞏固、民主深化(民主善治)等。(二)探討東亞主要國家民主化之經驗。(三)探究東亞民主化在全球民主化脈絡下之意涵,(四)分析東亞民主化之可能挑戰與未來發展。 圖解:課堂邀請學長姐分享實務經驗 版權: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
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著重課堂所學應與實務結合,開設「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課程,每學期均與相關單位合作(例如法扶、司改會、新北勞工局、消基會、新北地院訴訟輔導科等)要求學生於指定機關單位實習服務。同學藉由實務經驗學習,了解職場所需具備之能力與特質,俾未來工作順利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司改會實習說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法律個案研究本課程藉由本院法律服務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特色而開設,修課同學藉由實際上與當事人會晤過程,了解如何接待當事人及進退應對技巧,並從繁雜事實中整理分析法律關係,學習在緊湊時間內,妥當適用法條並向當事人說明,是門極具挑戰但收穫豐厚的一門課程。 圖解:法律諮詢 版權:法律服務社拍攝提供 未上傳圖片 司法書狀撰寫身為法律人,書狀撰寫極為重要,而如何撰寫出一份讓讀者能快速切入要點且極具說服力的書狀更是重中之重。本課程特別禮聘實務界享負盛名且實務經驗深厚的資深律師教學,指導同學書狀撰寫技巧,並透過實務個案模擬如何為當事人作最有利之陳述,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兼具。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鑒於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之需求與日俱增,本系整合國際經貿法律、國際談判、國際經濟、國際政治等跨領域課程,開設「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程」,學員們於修課期間需通過英文模擬談判演練與期末報告等要求,在校內外30位師資培育下,修課同學津津樂道。 圖解: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醫療科技暨法律跨校學分學程本系與臺北醫學大學合作開設,期能藉由醫學與法學跨域學習,產生絕佳的化學反應,學生習得生物、醫學相關知識,未來在適用法律上能更精準確切,有助於解決更多面向的問題。 圖解:參訪醫學中心模擬病房畫面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東亞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
---|---|---|
適合從事工作 |
|
|
系友生涯 |
圖解:趙芸-101級東亞系系友 版權:系友提供
趙芸101級東亞系系友,2012年東亞系畢業後赴韓進修碩士學位。 趙芸同學活躍於台韓交流活動,曾與台灣觀光局、釜山國際電影節合作。2015年研究所畢業後於韓國IT公司從事網路行銷工作,並將自己的旅外經驗、韓國職場觀察分享在臉書專頁「江南阿嘎洗Miss Gangnam」https://.facebook.com/missgangnam 圖解:尤文瀚同學於本系的新書分享會 版權:系友提供與本系系網活動花絮
尤文瀚102級東亞系系友,2013年6月自本系畢業,2014年進入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所就讀。 文瀚同學2016年展開為期一百天、三萬公里的摩托車環遊中國旅行,於2017年將環華經歷出版為《夢想,在路上》一書,是屬於自己、與自我對話的摩托車日記(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57356),同年以106天、7000公里完成單人自行車環日本騎行。個人第二本《日本一周:「菜籃車」環遊日本之旅》於2018年8月出版。 圖解:林宜諼-104級東亞系系友 版權:系友提供
林宜諼104級東亞系系友,2010年進入東亞系,2015年畢業後,2018年就讀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碩士班。 宜諼同學在本系就讀期間,曾於2013年赴巴黎高等政治學院(Sciences Po, Paris)交換留學;2014年參加美國布朗大學海峽尋新論壇(Strait Talk Brown)。畢業後,進入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就讀研究所。2017年擔任外交部亞太菁英領袖研習營輔導員,接待友邦貴賓。目前正在撰寫碩士學位論文,以世界銀行為題進行相關研究。 圖解:李庭碩-101東亞學系碩士班系友 版權:系友提供
李庭碩101年進入東亞學系碩士班政治與經濟組就讀,104年1月畢業。在學期間曾獲臺師大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及中華民國外交獎學金。 庭碩同學於105年考取臺師大政治所博士班、一般民政類組高普考雙榜第4名。目前服務於公部門,個人著作《印度太平洋時代:中共與印度戰略安全新關係》於107年8月出版。(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97280) 圖解:陳穆穎-102東亞學系碩士班系友 版權:系友提供
陳穆穎102年進入東亞學系碩士班漢學與文化組就讀,106年7月畢業。在學時曾擔任【近代菲律賓華僑華人社會文化網絡之變遷:以金門社群為中心】科技部計畫案助理,於2016年2月赴菲律賓進行約一個月左右的田野調查。2016年3月獲推薦赴日本關西學院大學交換留學。 穆穎同學2017年8月自本系畢業後,以在菲律賓移地研究為契機所撰寫之學位論文榮獲僑委會碩士論文獎(2017年12月受獎)。自2018年2月起成為正式員工,任職於大阪NPO非營利活動法人組織Logica Academy電腦補習班。 |
未上傳圖片
賴英照賴英照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校(現國立宜蘭大學)之後,即先後完成國立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 Louis Loss;深造回國後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 現任臺北大學講座教授,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 未上傳圖片
王榮周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 曾任元大金控董事長,華南金控公司董事長、兆豐金控公司暨兆豐銀行董事長、元大銀行獨立董事、副董事長暨總經理、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財政部常務次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財政部國庫署署長、以及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等職務。 未上傳圖片
蘇友辰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八期結業、曾任台中、台北、雲林檢察官、法官、庭長。 現為知名人權律師:1為平反蘇建和等司法冤案,擔任義務辯護律師奮鬥長達12年之久。2在前立委員謝啟大領導之下,與政大教授郭明政、檢察官李子春共同草擬「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因犯罪行為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予以適當補償,保障其應有權益。3推動制訂「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未上傳圖片
吳陳鐶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班及(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七期結業。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法務部常務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參事、法律事務司司長、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主任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未上傳圖片
黃璽君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彰化、桃園、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推事、律師高等考試及格、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東亞學系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
|
---|---|---|
多元能力 |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
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5%
|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5%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