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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實踐大學
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資料準備中

學系特色

大學部教育目標
目標一、培育具備基本法學知識與處理一般法律事務能力之基礎人才。
目標二、培育兼具基礎外語(以英文為主)、資訊處理能力之法律人。
目標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專業倫理、獨立思考及具服務熱忱之法律人。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培養多元專長能力,以強化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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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意涵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鑑於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產業日趨朝向跨領域整合發展,法律人的養成,不應再囿限於傳統法學,法律人才的職場,也不應該再侷限於司法官與律師。故,本系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開設「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三大專業跨領域選修課程學程,提供學生多元的畢業進路,為產業培育更多具跨領域專業能力之法律人才。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1.基礎資訊能力
2.基礎外文能力
3.自我學習及管理之能力
4.思考、組織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下載詳細資料

法律學系的學習需要大量的閱讀與思考,法律的學習並非只是背誦,而是需要理解立法背後的邏輯關係。基此,建議有興趣進入法律系學習的同學,可以培養良好的閱讀習慣,以及養成思考的習慣,對於未來進入法律領域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為打造一跨領域學習環境,以培養具跨領域能力之法律人,本系降低對學生最低必選修學分數之要求,讓學生擁有充分之選課自由,以進行跨領域學習,發展多元專長,進以增進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法律人才的職場,只能侷限於司法官、律師與公職?
本系畢業生的就業方向,相當多元。其除可選擇法律人傳統的就業管道外,也可以到國內各產業,擔任法務(遵)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師、法律研究人員,或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法律人的養成, 僅限於傳統法學的研習?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以培養學生多元的專長能力,提升其未來升學與就業競爭力。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本系位於實踐大學臺北校區,地處臺北市市中心,緊鄰國防部及內湖科技園區與南港軟體園區,10公里內可及之範圍有: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等中央政府,故宮博物院、臺北市美術館、當代藝術館、中正紀念堂、兩廳院、華山藝文專區、新舞臺等藝文機構,及信義金融商圈。捷運大直站與臺北松山機場站近在咫尺、臺鐵與高鐵站僅在15分鐘車程之遙、堤頂交流道僅10分鐘車程,大眾運輸方便,地理位置可稱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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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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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中華民國憲法(上)(下)
    • 民法總則(上)(下)
    • 刑法總則(上)(下)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民法物權(上)(下])
    • 刑法分則(上)(下)
    • 行政法(上)(下)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保險法
    • 法學英文
    • 民法債編各論(上)(下)
    • 民事訴訟法(上)(下)
    • 刑事訴訟法(上)(下)
    • 票據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
    • 憲法(二)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民法身分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一)
    • 刑法分則(二)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三必修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二)
    • 刑事訴訟法(一)
    • 刑事訴訟法(二)
  • 大四必修
    • 證券交易法
    • 法律倫理學
專業選修課程
  • 公法學
    • 包括基本權、法院組織法、地方自治法規、國際公法暨海洋法等
  • 民商法學
    • 包括勞動法、民事實例問題研究、著作權法、專利法、公平交易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租稅法規、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及電子商務法等
  • 刑法學
    • 包括犯罪學、刑事實例問題研究、少年事件處理法、金融刑事特別法等
  • 程序法學
    • 包括行政程序法、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破產法及債務清理條例等
  • 專業選修課程學程
    • 法學緒論、英美法導論、國際公法、勞動社會法、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法學德文、海商法、法理學、強制執行暨非訟事件法、國際私法、海洋法、司法書狀撰寫、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行政法實例研習、刑法實例研習、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民事法綜合研習、公法綜合研習、商事法綜合研習、法學研究與寫作等
  • 家庭與法律課程學程
    • 家庭概論、心理學、家庭與法律導論、兒童少年人權與法律、諮商理論與技術、高齡社會與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犯罪學、司法社會工作、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事件法
  • 創意時尚與法律課程學程
    • 時尚產業概論、時尚品牌、時尚與法律導論、時尚美學、著作權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國際貿易法
  • 人工智慧與法律課程學程
    • 人工智慧概論、人工智慧與法律導論、智慧物聯網概論、著作權法、資訊與法律、商標法、數位轉型與商業思維、專利法、電子商務與法律、營業秘密法、醫療法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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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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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人力資源主管

    協助企業或組織內部之人力資源業務規劃、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的管理工作,並確保員工召募任用、薪資獎酬、訓練發展、人事規章等功能之完備與合於法令規範。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不動產代書

    負責不動產各項產權登記、測量業務、繼承、贈與及遺產稅相關事項。
    此外,亦可從事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相關工作。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觀護人

    執行青少年輔導、保護管束,或是為拘禁中、緩刑中或假釋中的受刑人等,提供社會服務,提出行動建議協助其行為、生活、就業改善人員。


  • 司法社工

    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及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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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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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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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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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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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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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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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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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Complete
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Complet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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