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Go! 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校本部

111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學系特色

大學部教育目標
目標一、培育具備基本法學知識與處理一般法律事務能力之基礎人才。
目標二、培育兼具基礎外語(以英文為主)、資訊處理能力之法律人。
目標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專業倫理、獨立思考及具服務熱忱之法律人。

本系以訓練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自本系畢業除熟悉主要法律之內容外,並能掌握解釋與論述的實際操作方法,亦取得司律國家考試之應試資格,不論日後的生涯規劃是就業或繼續深造,均奠定足夠基礎;課程涵蓋國家考試科目及新興法律趨勢並擁有豐富且堅強的師資,另本系部分課程於延平分部(大新館)開課,鄰近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檢察署。

學科意涵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法律學系以培育法律專業與解決紛爭之人才為目標,是一種具有高度實用性的社會科學。透過系列課程養成法律思維、邏輯論證等能力。相關的課程包含傳統的民法、刑法、公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領域,亦有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勞動法令、金融監理等,並結合實務的訓練,以達前述之目標。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1.基礎資訊能力
2.基礎外文能力
3.自我學習及管理之能力
4.思考、組織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下載詳細資料

在高中階段最好的準備方式,你可以試著多閱讀各式題材的長篇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除培養對於文字的理解能力外,也可增進對於邏輯的訓練,如行有餘力時,也可嘗試撰寫長篇的閱後心得、書評等或對於自己有興趣事務的記錄,並試著從流水帳式的書寫,轉變為有邏輯、言之有物的闡述自己的想法或記錄,課餘時間更可多參與各種社會關懷活動,這並非只是為了升學所做,而是透過這些課外活動,讓自己接觸更多元的事物,從而發覺個人興趣與提升視野,這過程中還能建立各種人生技能,且於活動結束後,根據自身的參與,將這些學習到經驗與知識透過反思而加以分析與內化,進而構築成夠完整的自己。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課程包含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及程序法等領域。雖整體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惟本系同時開設多元新興法律課程,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動法及憲法訟訴法等,另亦有法律外文、經濟學及會計學等跨領域課程,提供有興趣的同學自行選修。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法律學系常被認為生涯的發展僅侷限在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政風人員等職務。事實上畢業後的選擇甚廣,除了各類公職特考(調查、移民、關務等)外,還有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選擇,另外非營利組織及民間企業也是選項之一,可以從事法務、法令遵循、人事、核保、研究員等職務,在各行各業時常可見法律人的身影。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學習法律重點
1.不在於背誦而是文字理解,更重要的是理解觀念以實務運用
2.不在於辯論而是邏輯分析,更重要的是整理事實以找出癥結
因此本系課程規劃,
一、二年級以基礎法科之講授為主,
三、四年級開設各類實務演練課程、法律外文課程,
一方面透過漸進式的學習增進學習的效果,
一方面也未將來做足準備。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本系還有
一、上課交通便利:城中校區-大新館,位於司法院後方,與西門町比鄰而居
二、豐富獎助學金:除校內、外的獎助學金外,華岡璞玉獎學金(優秀新生-最高36萬元)
三、多元國際交流:包含雙聯、交換及移地學習(澳洲邦德大學、西雪梨大學、日本香川大學等)
四、完善就業接軌:每年至少提供80個機會,單位涵蓋公部門、NGO、事務所、民間企業
五、歡迎至本系高中生專區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中華民國憲法(上)(下)
    • 民法總則(上)(下)
    • 刑法總則(上)(下)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民法物權(上)(下])
    • 刑法分則(上)(下)
    • 行政法(上)(下)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保險法
    • 法學英文
    • 民法債編各論(上)(下)
    • 民事訴訟法(上)(下)
    • 刑事訴訟法(上)(下)
    • 票據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一)
    • 民法債編(二)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公司法(一)
    • 行政法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二)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國際私法
    • 證券交易法
專業選修課程
  • 公法學
    • 包括基本權、法院組織法、地方自治法規、國際公法暨海洋法等
  • 民商法學
    • 包括勞動法、民事實例問題研究、著作權法、專利法、公平交易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租稅法規、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及電子商務法等
  • 刑法學
    • 包括犯罪學、刑事實例問題研究、少年事件處理法、金融刑事特別法等
  • 程序法學
    • 包括行政程序法、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破產法及債務清理條例等
  • 刑事法領域
    • 犯罪學、刑事處遇法規、刑事政策專題研究、刑法演練、刑事訴訟法案例演練、刑法案例綜合演練、刑事訴訟法案例綜合演練。
  • 公法、勞動法領域
    • 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罰法、公法各論、經濟行政法、勞動法、社會法、財稅法、憲法案例演練、行政法案例演練、勞動法案例演練、行政法案例演練。
  • 民法領域
    • 強制執行法、仲裁法、公證法、消費者保護法、破產暨債務清理法、土地法、土地登記實務、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濟相關法規、民法案例演練。
  • 財經法領域
    • 銀行法、信託法、票據法、洗錢防制法、營業秘密法、商業會計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金融機構整併法、金融法規、金融市場實務、金融市場規範與實務、證券交易法案例演練、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案例演練、企業法務實務、公平交易法、電子商務法律、保險監理法、商事法實例研究。
  • 國際法領域
    • 英美法總論、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組織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法案例演練、。
  • 基礎領域
    • 法學緒論、法律邏輯、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法學德文。
  • 職場及實習領域
    • 法律診所、職場體驗、法律專業試煉(實習)、法律專業實踐(實習)。
特色課程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人力資源主管

    協助企業或組織內部之人力資源業務規劃、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的管理工作,並確保員工召募任用、薪資獎酬、訓練發展、人事規章等功能之完備與合於法令規範。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不動產代書

    負責不動產各項產權登記、測量業務、繼承、贈與及遺產稅相關事項。
    此外,亦可從事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相關工作。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法遵人員

    協助企業建立內部控制、落實內部稽核並確保營運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令與規定。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系友生涯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Complete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Complete
2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Complete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20% Complete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Complete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Complete
15%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