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
校本部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
學系特色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我們有專業且教學熱忱之師資、優美的系館及充實的設備,多元的課程包含民事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公法學群、國際經貿法學群、科技法律學群,另外系上還提供實務實習機會及課後輔導,亦有法律相關的學生社團,例如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服務社,以培養學生適性多元發展為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
除傳統法學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之訓練外,並開設多元化課程,如地政、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並舉辦多場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 |
學習方法 |
1.課堂授課:透過教師課堂上教學,輔以教科書或PPT學習 圖解:課堂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2案例實習:透過課堂上民刑事案例研究或各實習單位實務實習,驗證學習 圖解:實習法庭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3 TA教學:透過TA教學,演練實例題解題並強化國家考試解題技巧 圖解:TA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
課堂講授:由教授講述法學概念並結合實務案例分析,使學生清楚掌握法學意義,活用法律專業知識。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邏輯推理:循序漸進的規劃課程內容並透過案例分析,訓練學生具備獨立思考、邏輯推理以及認事用法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團隊學習:課程設計由學生分組討論報告,訓練學生蒐集中文法學、分析資料以及口語表達、溝通、團隊合作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1.基礎資訊能力 |
法學素養的培育,可從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法律相關報章雜誌或評判開始,透過實務的觀察,進而增加法學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不同,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排入學習課程。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
一般而言對法律系之誤解在畢業後即擔任司法官、律師或在法院從事司法業務,但這些僅僅是法律系畢業之後的出路之一,法律專業的運用並不受限於法院,而是各行各業均有法律專業需求。尤其現為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及創作自由之年代,生活中時常有觸及法律專業的事情,而這些行業便迫切需要法律人提供專業知識。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
法律學習過程當中,重在邏輯思考及靈活運用所學,一昧背誦法條並非學習法律之正確方式。另外必須培養表達及溝通能力,並具備人倫關懷之精神,如此才能發揮良好之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
關懷社會與專業能力的培養,是本系的教育理念。本系自1980年創系至今,從大學部到研究所博士班,已成功地培育眾多法律人才,是中部地區最完整的法律教育學府。擁有德、日、英、美、法及本國博士學位的教授群,更是潛心研究、認真教學,傾曩相授。立足於東海法律學院的平台之上,將幫助各位開創更美好的法律人生涯。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核心課程地圖 |
|
|
專業選修課程 |
|
|
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公平交易法
學養俱優的教授,透過幽默風趣的上課方式解析實例案件,廣受學生好評。名額 未上傳圖片 民事實例問題研究實務豐富經驗的教授,透過解析民事訴訟實例案件教學,內容實用,廣受學生好評。 未上傳圖片 刑事實例問題研究
執業律師多年的教授,帶領同學以專家角度解析實務發生之刑事案例。 |
司法實習課程本校法律學院為使學生儘早學習法院實務操作,俾便畢業後投入職場能很快發揮能力,處理法律案件,特別開設「司法實習」課程,聘請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擔任授課教師,強調「學生在校期間先導課程」、「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並藉由法院民事、刑事以及非訟等實務案件之實習,增強學生司法實務經驗及學習效能。 法律扶助實習課程
為活化法律專業學習、鼓勵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學生與實際法律事件的接觸,特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之扶助律師擔任「法律扶助實習」課程之講師,於課堂上分享其辦案之實際案例,讓法律系學生進一步瞭解弱勢族群案件之特殊性及專業性,進而期許本校法律系學生將來能發揮其法律專長加入服務社會弱勢者之行列。 企業法律學程
致力於「企業運作」、「專業知識」與「法律技能」理論與實務之結合乃至於跨領域之整合,諸如與企管、資管、國貿、會計、統計、財務金融、經濟等...整合,強調「學群整合教學」、「案例式教學」與「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以期培育具備多方專業、多重視野,能分析、解決企業法律問題及擘劃策略能力之專業人才。 企業法律實習
本系與位於越南胡志明市的公準法律投資諮詢服務公司簽訂暑期合作計畫,提供學生海外實習機會。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適合從事工作 |
|
|
系友生涯 |
圖解:陳蕙君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陳蕙君銘傳管理學院法律學系、銘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大學畢業後先後服務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總經理室資深法務多年後,回歸母校貢獻所學 未上傳圖片
林君美衛理女中畢業 89年銘傳大學第4屆法律系畢業 89年修畢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90年實習及 格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檢察事務官第4期) 92年初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93年至100年任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現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 圖解:吳政洋 版權:I幸福‧愛屏東-屏東地檢署,萬巒郷佳佐社區_社區治安會議
吳政洋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非訟、訴訟輔導書記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總局、新竹分局政風室課員 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桃園分署行政執行官 於銘傳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即報考91年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全國第8名) 9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類科及格 97年司法特考第一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98年司法特考行政執行官考試及格(全國第5名) 100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01年司法特考司法官考試及格(全國第31名) 於擔任上開公職期間,表現良好,屢獲長官肯定。公餘不忘苦讀進修,力爭上游,終考取法律人最高志 |
張瑋妤高中時期,我對法律沒有太多的想像,指考後,是人生意外的開始,在懞懂的狀況下,進入法學殿堂。回想大學時期,東海法律系的師長、學長姐們,非常盡心在照顧學生、學弟妹,甚至於課後撥出時間,為大家解決學業、生活問題,雖然大學生涯幾乎在圖書館中度過,但有系上的支持、陪伴,逐漸開始對法律產生興趣。 現今律師高考錄取率大約10%,殘酷的是,許多好不容易通過國考的準律師們,找不到實習機會,以取得正式律師資格。筆者很幸運在通過律師高考時,獲系上教授的肯定,於東海國際顧問公司順利覓得實習的機會,也於實習結束後留原事務所繼續擔任受僱律師。東海國際顧問公司的業務內容多元,我學習到很多。衷心感謝,為我個人職業生涯開啟了一扇窗。
劉承翰多數人對法律系的第一印象就是死背法條,抱著六法全書上無聊的科目。其實不盡然如此,更重要的學習內容是針對特定個案,適當的運用法律解決問題。就讀法律系讓我對各種議題學習自主思考的能力。無論是面對工作或生活上與他人討論公共議題時,都有可運用之處,故學習法律並非單調、無聊,反而係很實用之科目。 司法官待遇雖不低,但工作負荷並不輕鬆。實務工作與在校學習的最大差異,在於個案事實認定。國考及學科對於個案事實已明確,僅需研討法律適用;然實務工作上,認定事實相較於適用法律來得重要,評價各種證據,建構具體事實,反而是實務工作困難之處。法官工作壓力雖龐大,但面對各種問題,並解決之,是法官成就感的來源之一
陳聖鈞高中時期的暑假我參加國科會(現科技部)所舉辦的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旨在推廣人文及社會科學精神。在這場活動中奠定了我對社會科學的興趣,讓我在眾多的社會科學理論中發現,「法律」作為道德底線與社會規則,竟隱含著如此深厚的社會科學基礎,讓我愛上了法律,也讓我比其他法律人更多了一個不同解釋與運用法律的觸角 隨著東南亞國協對於本土經濟的日漸重視,我選擇越南作為提供專業顧問服務的主戰場,越南在日本的影響下逐漸具有現代法律制度的樣態與規模,加上在越南的台商數量很多,因此,我與夥伴在越南開設了「公準法律投資諮詢公司」提供台商法律服務、企業管理服務與公關服務,目前,已經成功幫助大量台商在越南當地站穩腳步。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多元能力 |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
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