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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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
城中校區 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學系特色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本系提供大陸法與英美法兩大法系的完整教學課程,為全國獨有。課程分為10大學術領域,包括民事法、財經法、刑事法、公法、英美法、大陸法、科技及智財法、國際法、基礎法,以及綜合領域,並透過建置課程地圖協助學生發展職涯進路所需知能。校區地處博愛特區,鄰近各大司法機關,地理位置優異,聘請著名律師、司法官、大法官及業界知名專家授課,激盪學生思考。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
法律學科為學習維持社會秩序、解決社會紛爭的實體及程序之法律專業課程,包括法律專業訓練、思維能力與實務技能的培養與宏觀的人文關懷等。相關課程及資格,包含民、商事法、刑事法、憲法、行政法、法理學、國際法、英美法等。 |
學習方法 |
1.課堂授課:透過教師課堂上教學,輔以教科書或PPT學習 圖解:課堂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2案例實習:透過課堂上民刑事案例研究或各實習單位實務實習,驗證學習 圖解:實習法庭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3 TA教學:透過TA教學,演練實例題解題並強化國家考試解題技巧 圖解:TA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
【課堂講授、閱讀教材】法律系課程包括法條及其應用的講授,以協助同學學習法律基本邏輯與思維、了解各法條的內涵與深意,並應用於實際案例中。另需透過閱讀法律專家學者之著作、期刊及論文,系統性學習法律規範與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提升自主學習及啟發思考。 【案例教學法】英美法課程採行哈佛法學院「案例教學」及「蘇格拉底問答式教學」,法律學生須先預習準備教師指定之英文案例,上課時經由教師問答直接參與討論,以激發學生主動之思辯與分析能力。 【實地演練】透過案例研習、服務學習課程或機關單位實習,實際運用法律理論以檢視所學成效,並學習有效率的溝通技巧。 【外語學習】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提升未來升學及就業競爭力。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1.基礎資訊能力 |
本系主要在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邏輯思辨能力,提升學生國際視野,對各項社會議題充滿法律研究興趣與熱忱。多方涉獵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知識的廣度與深度及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有助於日後進入本系學習各種法律規範內涵與運用。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本系為全國唯一有英美法與大陸法完整教學之學系,設有全國獨有之英美法全英班課程。大陸法課程開課多元,提供學生修習十大專長領域課程及各式實務學習與實習課程。在東吳法律學系五年法學教育中,提供多元的學習機會,同學亦可申請雙主修或輔系擴展跨域能力,規劃多彩多姿的大學生活,每學期均有各式演講座談活動,擁有全國一流師資、推動自主選擇學程制度,且有高於其他法學院之124個必修學分,給予同學扎實豐富的法學教育。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
除了司法官,亦有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等法律專業公職,亦有外交人員、國安人員等相關公職可以報考;除了律師這張專業證照,還有民間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多元選擇。另有民間企業多元發展,擔任法務人員及法令遵循人員等。在校期間多元學習,專精專長領域學習,繼續升學,亦可擔任教師等學術研究人員。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
一、讀法律就是要反覆背誦法條?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
除了上課,我們還有!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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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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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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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公平交易法
學養俱優的教授,透過幽默風趣的上課方式解析實例案件,廣受學生好評。名額 未上傳圖片 民事實例問題研究實務豐富經驗的教授,透過解析民事訴訟實例案件教學,內容實用,廣受學生好評。 未上傳圖片 刑事實例問題研究
執業律師多年的教授,帶領同學以專家角度解析實務發生之刑事案例。 |
【完整英美法課程】
1、全台最完整英美法律系列課程,設有五門英美法必修課程(英美法導讀、英美侵權法、英美契約法、美國憲法、美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及九門英美法選修課程,課程教授以小班教學為主。 【法律實務實習課程】開設實習課程,利用暑假期間前往實務機關,藉由實務案件的觀摩、學習與實做,深刻體會法律制度的實務內涵,使學生於本系畢業前,即能具備相當的實務觀。 【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開設各領域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舉辦「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辯論賽」,透過跨領域的命題、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交集、撰擬中英文法律意見書及中文司法書狀、向由律師扮演之模擬當事人進行簡報,以及在實任法官前進行辯論等活動,讓學生練習爭點分析、資料檢索、邏輯推理、問題解決等能力。 【學系學程課群】為培養學生就業能力與競爭力,並促進跨領域之多元學習目標本,除落實基礎必修課程外,尚開設各式專業選修課程,並提供諸多選修學程課群(如:民事實務專業、英美法、刑法、公法、財經法、科技法、國際經貿等課群),供本系學生依其興趣更有計畫地修讀課程,進一步發展成專長。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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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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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圖解:陳蕙君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陳蕙君銘傳管理學院法律學系、銘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大學畢業後先後服務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總經理室資深法務多年後,回歸母校貢獻所學 未上傳圖片
林君美衛理女中畢業 89年銘傳大學第4屆法律系畢業 89年修畢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90年實習及 格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檢察事務官第4期) 92年初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93年至100年任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現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 圖解:吳政洋 版權:I幸福‧愛屏東-屏東地檢署,萬巒郷佳佐社區_社區治安會議
吳政洋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非訟、訴訟輔導書記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總局、新竹分局政風室課員 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桃園分署行政執行官 於銘傳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即報考91年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全國第8名) 9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類科及格 97年司法特考第一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98年司法特考行政執行官考試及格(全國第5名) 100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01年司法特考司法官考試及格(全國第31名) 於擔任上開公職期間,表現良好,屢獲長官肯定。公餘不忘苦讀進修,力爭上游,終考取法律人最高志 |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念祖東吳大學第四屆傑出校友。 李念祖律師擔任全台最大之法律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曾參與戶籍法第八條(捺指紋換領身份證)釋憲、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服兵役聲請釋憲等案,為實現公平正義而努力,並應邀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長 蔡清祥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蔡清祥部長曾任檢察長、調查局局長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為我國司法行政工作及培育司法人才方面貢獻卓著。
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陳明堂次長長期擔任我國法律見解重要機構法務部次長一職,參與過無數重要法案的修正與討論,對我國法案修正上做出無數貢獻。
行政院政務委員 鄧振中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東吳大學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 鄧振中委員曾任經濟部長及多項公職,長年來於政府機關致力於外交、經濟和兩岸談判。曾協助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督導新南向產業經濟與商務貿易交流政策及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TP)。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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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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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程式設計:了解程式語法以及邏輯架構,撰寫、修改程式,開發並設計系統。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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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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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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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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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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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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