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
校本部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具備完整法律系所體系,致力於成為培育理論與實務兼具,同時具備職業倫理、社會關懷能力及跨領域研究能力之法律專業系所。本系亦鼓勵學生養成國際觀,培養學生具備對外交流能力,拓展學習領域以及與國際接軌之能力。 現階段配合高教深耕計畫,除傳統法學、勞動法、社會法、國際法及基礎法學領域外,將強化南向、人工智慧與法律、工程與法律等特色領域人才培育,組織教師工作坊,開設課程培育學生。 |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我們有專業且教學熱忱之師資、優美的系館及充實的設備,多元的課程包含民事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公法學群、國際經貿法學群、科技法律學群,另外系上還提供實務實習機會及課後輔導,亦有法律相關的學生社團,例如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服務社,以培養學生適性多元發展為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系係研究國家自身、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之規範之學科。基礎領域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部分。本系近年致力於跨領域課程之建置,包含法律與資訊安全、人工智慧、醫療、商務、工程等。 |
除傳統法學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之訓練外,並開設多元化課程,如地政、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並舉辦多場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 |
學習方法 |
未上傳圖片 理論課程之閱讀與思考:由授課教師講授基礎知識、學生須閱讀相關文獻,思考並理解其內容。 未上傳圖片 案例研究之討論與書寫:以實際案例為專題,邀請實務人士座談,或由學生進行團體報告及分析書寫案例之法律關係。並訓練書狀書寫、國家考試解題書寫能力。少數課程會透過模擬法庭方式進行實際攻防。 未上傳圖片 服務學習(法律服務、社區服務)之人際溝通與社會觀察:包含了法律諮詢服務,由學生實際面對當事人,在教師與研究生帶領下,在校內或校外處理實際法律紛爭之案件;以及社區或機構服務,認識真實社會,觀察社會之運作與需求。 未上傳圖片 法院及律師事務所實習之法律綜合分析操作能力:培養學生將法律理論與實務結合之能力,了解法律之實際操作、法院業務之內容,體察民眾實際需求,預作法律生涯規劃等,本系特與台中律師公會合作,提供本系學生實習課程。教學方式包含律師事務所見習、模擬法庭,及近年重要社會法律案件分析討論。 |
課堂講授:由教授講述法學概念並結合實務案例分析,使學生清楚掌握法學意義,活用法律專業知識。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邏輯推理:循序漸進的規劃課程內容並透過案例分析,訓練學生具備獨立思考、邏輯推理以及認事用法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團隊學習:課程設計由學生分組討論報告,訓練學生蒐集中文法學、分析資料以及口語表達、溝通、團隊合作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請高中生留意相關的立法動向及社會重大的訴訟案件,或憲法法庭判決等,養成搜集追踪法律相關資料資訊及研讀之習慣. |
法學素養的培育,可從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法律相關報章雜誌或評判開始,透過實務的觀察,進而增加法學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一、財經法律學系:與法律系所學之法律知識幾乎全部一樣,財經法律系會多安排學分數不多之經濟學、初級會計等課程,這些課程法律系學生亦可選修。本系則有較多民事法、刑事法及公法選修課程,此外另有勞動法、社會法及國際法與基礎法學課程,法律專業領域的選擇較為多元。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不同,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排入學習課程。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只能考法官、律師公務員?大部分學生會以此為目標,但也可以立足於法律知識從事跨領域之工作,例如雙主修會計而從事財務規劃、稅務處理等業務;充實科技知識而考專利師。 |
一般而言對法律系之誤解在畢業後即擔任司法官、律師或在法院從事司法業務,但這些僅僅是法律系畢業之後的出路之一,法律專業的運用並不受限於法院,而是各行各業均有法律專業需求。尤其現為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及創作自由之年代,生活中時常有觸及法律專業的事情,而這些行業便迫切需要法律人提供專業知識。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一、念法律不等於背法條: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並非死背法條。司法官、律師等考試提供考生法條。 |
法律學習過程當中,重在邏輯思考及靈活運用所學,一昧背誦法條並非學習法律之正確方式。另外必須培養表達及溝通能力,並具備人倫關懷之精神,如此才能發揮良好之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讀好法律就能勝任法官、律師或公務員等職務嗎?不一定,好的法律學識只是基本能力,法官、律師或公務員承辦之案件或業務常涉及不同領域之知識,例如會計、財務、工程、資訊科技等,法律人應多充實跨領域之知識。 |
關懷社會與專業能力的培養,是本系的教育理念。本系自1980年創系至今,從大學部到研究所博士班,已成功地培育眾多法律人才,是中部地區最完整的法律教育學府。擁有德、日、英、美、法及本國博士學位的教授群,更是潛心研究、認真教學,傾曩相授。立足於東海法律學院的平台之上,將幫助各位開創更美好的法律人生涯。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核心課程地圖 |
|
|
專業選修課程 |
|
|
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法律實習本系與台中律師公會為有效整合學術與實務資源,共同推動學生於律師事務所之實務見習課程。該課程限法律學系四年級學生選修,每位同學分配至不同的律師事務所且由個別律師一對一指導,讓學生親身接觸法律實務工作。並辦理模擬法庭活動,使學生有機會將平日學校課堂所學知識化為實際操作,以提高學生未來法律職場上之競爭力。 法律服務法律服務課程係與法律服務社相結合,學期中每週在法學院提供民眾面談法律諮詢之服務,由研究生帶領大學部同學接受諮詢。每學年並安排至雲嘉南地區國小進行法律教育宣導活動,以及與律師事務所合作至雲嘉南地區鄉鎮出隊提供當地民眾法律諮詢,讓參與活動的學生有機會親身接觸一般民眾日常法律問題,進而培養實務經驗。 圖解:國小法治教育宣導活動 版權:法律服務社拍攝 法律倫理學近年本系修課人數最多之課程為「法律倫理學」。該課程是協助法律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務人員等)解決實際執行法律工作時可能面臨的道德難題。「法律倫理學」在法學教育中一直是被忽略的科目,在台灣社會對法律人(尤其是司法官、檢察官與律師) 有普遍誤解的今天,本課程更形重要。 圖解:法官倫理規範講座 版權:法律系拍攝 |
司法實習課程本校法律學院為使學生儘早學習法院實務操作,俾便畢業後投入職場能很快發揮能力,處理法律案件,特別開設「司法實習」課程,聘請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擔任授課教師,強調「學生在校期間先導課程」、「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並藉由法院民事、刑事以及非訟等實務案件之實習,增強學生司法實務經驗及學習效能。 法律扶助實習課程
為活化法律專業學習、鼓勵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學生與實際法律事件的接觸,特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之扶助律師擔任「法律扶助實習」課程之講師,於課堂上分享其辦案之實際案例,讓法律系學生進一步瞭解弱勢族群案件之特殊性及專業性,進而期許本校法律系學生將來能發揮其法律專長加入服務社會弱勢者之行列。 企業法律學程
致力於「企業運作」、「專業知識」與「法律技能」理論與實務之結合乃至於跨領域之整合,諸如與企管、資管、國貿、會計、統計、財務金融、經濟等...整合,強調「學群整合教學」、「案例式教學」與「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以期培育具備多方專業、多重視野,能分析、解決企業法律問題及擘劃策略能力之專業人才。 企業法律實習
本系與位於越南胡志明市的公準法律投資諮詢服務公司簽訂暑期合作計畫,提供學生海外實習機會。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適合從事工作 |
|
|
系友生涯 |
未上傳圖片
呂俊杰(法官)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新北地檢檢察官、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自中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對未來感到惶恐,而於退伍後決心苦讀,有幸考上中正大學民事法組,在恩師廖教授悉心指導及鼓勵下,同時通過律師高考及司法特考,受日劇HERO感動,至新北地檢擔任檢察官,偵辦電擊虐殺案、職棒簽賭案、砍警案、員警吸金案等重大刑案,因追求公平正義之渴望,於106年再轉任高雄地院刑事庭法官服務迄今。 圖解:擔任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館法律顧問 版權:劉韋廷律師
劉韋廷(律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臺灣大學高階管理碩士、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候選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台北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講師、高點文教機構教師。 大一成立溜冰社奠定開律師事務所的勇氣與管理能力;參與大學新生盃辯論賽得到全校亞軍與最佳辯士,能力獲得肯定。大二至電台廣播擔任DJ與聽眾互動,口條及反應都有很好的訓練;組隊參加全國法律系大法盃辯論賽獲得第四名與最佳辯士。大三白天參加國民黨、晚上民進黨的青年助選活動,增加人生歷練。大四考上司法官四等考試。 未上傳圖片
魏呈州(公務員)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臺南地方法院書記官。 因蕭文生教授的鼓勵,我才能趁在學校工作之餘,自我進修發展法律之外的興趣及專長,因此廣增我與不同領域,不同生活經驗的人士互動相處的經驗,這段經歷在我回歸法律工作後顯得格外重要;以非法律專業人士能理解的方式與非法律專業人士溝通法律專業,是我在職場上能獲得更多發展機會的憑藉,也是中正法律培養我最多的地方。 |
張瑋妤高中時期,我對法律沒有太多的想像,指考後,是人生意外的開始,在懞懂的狀況下,進入法學殿堂。回想大學時期,東海法律系的師長、學長姐們,非常盡心在照顧學生、學弟妹,甚至於課後撥出時間,為大家解決學業、生活問題,雖然大學生涯幾乎在圖書館中度過,但有系上的支持、陪伴,逐漸開始對法律產生興趣。 現今律師高考錄取率大約10%,殘酷的是,許多好不容易通過國考的準律師們,找不到實習機會,以取得正式律師資格。筆者很幸運在通過律師高考時,獲系上教授的肯定,於東海國際顧問公司順利覓得實習的機會,也於實習結束後留原事務所繼續擔任受僱律師。東海國際顧問公司的業務內容多元,我學習到很多。衷心感謝,為我個人職業生涯開啟了一扇窗。
劉承翰多數人對法律系的第一印象就是死背法條,抱著六法全書上無聊的科目。其實不盡然如此,更重要的學習內容是針對特定個案,適當的運用法律解決問題。就讀法律系讓我對各種議題學習自主思考的能力。無論是面對工作或生活上與他人討論公共議題時,都有可運用之處,故學習法律並非單調、無聊,反而係很實用之科目。 司法官待遇雖不低,但工作負荷並不輕鬆。實務工作與在校學習的最大差異,在於個案事實認定。國考及學科對於個案事實已明確,僅需研討法律適用;然實務工作上,認定事實相較於適用法律來得重要,評價各種證據,建構具體事實,反而是實務工作困難之處。法官工作壓力雖龐大,但面對各種問題,並解決之,是法官成就感的來源之一
陳聖鈞高中時期的暑假我參加國科會(現科技部)所舉辦的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旨在推廣人文及社會科學精神。在這場活動中奠定了我對社會科學的興趣,讓我在眾多的社會科學理論中發現,「法律」作為道德底線與社會規則,竟隱含著如此深厚的社會科學基礎,讓我愛上了法律,也讓我比其他法律人更多了一個不同解釋與運用法律的觸角 隨著東南亞國協對於本土經濟的日漸重視,我選擇越南作為提供專業顧問服務的主戰場,越南在日本的影響下逐漸具有現代法律制度的樣態與規模,加上在越南的台商數量很多,因此,我與夥伴在越南開設了「公準法律投資諮詢公司」提供台商法律服務、企業管理服務與公關服務,目前,已經成功幫助大量台商在越南當地站穩腳步。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法學組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
---|---|---|
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
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