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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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壽豐校區 9743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
學系特色 |
本法律學系自108學年度成立,重在培育兼具法學素養與其他專業知識之優秀人才,課程設計導入國家考試法律課程學程化,開設相關跨領域學程的多元教學選擇,結合本校法律學系碩士班既有資源,提供在地司法單位及法律民間機構實務經驗。 |
大學部教育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學是社會科學中一門特殊的學科,研究法律此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規律。所有的秩序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例如自然規律、倫常、邏輯法則或美學,而法學就是研究法律的法則。 |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
學習方法 |
法律學系,主要探究人類社會實際運作中相關的法律、政治制度與行政管理等社會行為有關的相關知識;主要學習我國和其他國家的憲法基本法律、各種法律下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民事、刑事、行政法、財經法等相關法規。本校採跨領域學習,推動發展整合性教學研究,豐厚本校跨科際學術領域,課程選擇多元。 服務學習法律陪伴:因應本地特殊地理環境,結合在地地方資源深入社區以及部落執行服務學習以及法律陪伴課程。 圖解:原住民保留地宣導 實務實習:除了法學的基礎課程,推動在地機構實務實習課程,歷年來與在地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及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簽署協議,提供學生實務實習機會。 圖解:簽署協議 |
1.課堂授課:透過教師課堂上教學,輔以教科書或PPT學習 圖解:課堂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2案例實習:透過課堂上民刑事案例研究或各實習單位實務實習,驗證學習 圖解:實習法庭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3 TA教學:透過TA教學,演練實例題解題並強化國家考試解題技巧 圖解:TA教學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法政學群相關科系:自主學習、獨立思考與問題解決的能力,創新創意、跨領域整合與生涯規劃的能力,具多元文化視野、服務品德與社會責任的能力,培養自己對各種人生境遇豐富的想像力與同理能力。並實際增加生活經驗,進而觀察社會現狀,對於各類議題具有關懷、服務深刻之經驗與反思及實踐力,呈現多元文化視野,以及關懷特定族群與弱勢,展現服務熱忱並對公共事務有高度關懷與投入,並接納與人合作溝通等各項經驗。行有餘力可時常練習撰寫影評、樂評、遊記或社會評論,練習辯論與溝通。 |
1.基礎資訊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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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只能當律師司法官嗎?那麼難考...當然不只這樣。 |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千萬不要以為法律就是死板板的法條。 |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來國立東華大學走一趟,你會發現這裡是一個師生互動密切與相處融洽的大家庭,課程法學專業與實作兼顧,非常多元而活潑。本系乃在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法學知識及跨領域專業人才,課程設計採模組式學程制教學,結合本校環境暨海洋學院與原住民民族學院,開設跨學院跨領域跨科別課程,提供學生多元豐富的學習資源。 |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
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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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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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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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服務學習前往各社區以及部落參訪,法律陪伴,提供法律服務以及法律資源,協助社區部落解決法律相關問題。 圖解:前往國小原住民保留地宣導 法律倫理多元方式教學,以蘇格拉底式教學,和修課同學不斷辯證討論法律論點。 圖解:修復式轉型正義理念 專題講座邀請不同專長領域演講者前來分享在各領域的所見所學,同學反應熱烈。 圖解:太魯閣之殤專題講座 |
未上傳圖片 公平交易法
學養俱優的教授,透過幽默風趣的上課方式解析實例案件,廣受學生好評。名額 未上傳圖片 民事實例問題研究實務豐富經驗的教授,透過解析民事訴訟實例案件教學,內容實用,廣受學生好評。 未上傳圖片 刑事實例問題研究
執業律師多年的教授,帶領同學以專家角度解析實務發生之刑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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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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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湯文章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檢覆合格 人身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合格 地政士考試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第三十一期結業 大學、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地院、高院退休法官、審判長、庭長 東大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籃健銘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 元日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林忠熙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 元日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健弘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陳家偉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學程畢業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 丞民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圖解:陳蕙君 版權:銘傳大學法律學院
陳蕙君銘傳管理學院法律學系、銘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大學畢業後先後服務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總經理室資深法務多年後,回歸母校貢獻所學 未上傳圖片
林君美衛理女中畢業 89年銘傳大學第4屆法律系畢業 89年修畢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90年實習及 格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檢察事務官第4期) 92年初任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93年至100年任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現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兼組長 圖解:吳政洋 版權:I幸福‧愛屏東-屏東地檢署,萬巒郷佳佐社區_社區治安會議
吳政洋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非訟、訴訟輔導書記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總局、新竹分局政風室課員 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桃園分署行政執行官 於銘傳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即報考91年度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及格(全國第8名) 9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政風類科及格 97年司法特考第一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98年司法特考行政執行官考試及格(全國第5名) 100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01年司法特考司法官考試及格(全國第31名) 於擔任上開公職期間,表現良好,屢獲長官肯定。公餘不忘苦讀進修,力爭上游,終考取法律人最高志 |
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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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系統運作:評估與分析系統的運作方式、效能,考慮運作成本與效益,制定系統運作可改善或調整的方式。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空間定向:能覺察環境、物體與自己的相對位置,辨別出方向、維度,想像物體在移動或重新排列後的外觀。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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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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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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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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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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