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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實踐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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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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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校區

校本部

111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資料準備中

學系特色

本系以訓練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自本系畢業除熟悉主要法律之內容外,並能掌握解釋與論述的實際操作方法,亦取得司律國家考試之應試資格,不論日後的生涯規劃是就業或繼續深造,均奠定足夠基礎;課程涵蓋國家考試科目及新興法律趨勢並擁有豐富且堅強的師資,另本系部分課程於延平分部(大新館)開課,鄰近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檢察署。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培養多元專長能力,以強化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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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以培育法律專業與解決紛爭之人才為目標,是一種具有高度實用性的社會科學。透過系列課程養成法律思維、邏輯論證等能力。相關的課程包含傳統的民法、刑法、公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領域,亦有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勞動法令、金融監理等,並結合實務的訓練,以達前述之目標。

鑑於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產業日趨朝向跨領域整合發展,法律人的養成,不應再囿限於傳統法學,法律人才的職場,也不應該再侷限於司法官與律師。故,本系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領域的辦學特色,開設「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三大專業跨領域選修課程學程,提供學生多元的畢業進路,為產業培育更多具跨領域專業能力之法律人才。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在高中階段最好的準備方式,你可以試著多閱讀各式題材的長篇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除培養對於文字的理解能力外,也可增進對於邏輯的訓練,如行有餘力時,也可嘗試撰寫長篇的閱後心得、書評等或對於自己有興趣事務的記錄,並試著從流水帳式的書寫,轉變為有邏輯、言之有物的闡述自己的想法或記錄,課餘時間更可多參與各種社會關懷活動,這並非只是為了升學所做,而是透過這些課外活動,讓自己接觸更多元的事物,從而發覺個人興趣與提升視野,這過程中還能建立各種人生技能,且於活動結束後,根據自身的參與,將這些學習到經驗與知識透過反思而加以分析與內化,進而構築成夠完整的自己。

法律學系的學習需要大量的閱讀與思考,法律的學習並非只是背誦,而是需要理解立法背後的邏輯關係。基此,建議有興趣進入法律系學習的同學,可以培養良好的閱讀習慣,以及養成思考的習慣,對於未來進入法律領域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課程包含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及程序法等領域。雖整體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惟本系同時開設多元新興法律課程,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動法及憲法訟訴法等,另亦有法律外文、經濟學及會計學等跨領域課程,提供有興趣的同學自行選修。

為打造一跨領域學習環境,以培養具跨領域能力之法律人,本系降低對學生最低必選修學分數之要求,讓學生擁有充分之選課自由,以進行跨領域學習,發展多元專長,進以增進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學系常被認為生涯的發展僅侷限在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政風人員等職務。事實上畢業後的選擇甚廣,除了各類公職特考(調查、移民、關務等)外,還有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選擇,另外非營利組織及民間企業也是選項之一,可以從事法務、法令遵循、人事、核保、研究員等職務,在各行各業時常可見法律人的身影。

法律人才的職場,只能侷限於司法官、律師與公職?
本系畢業生的就業方向,相當多元。其除可選擇法律人傳統的就業管道外,也可以到國內各產業,擔任法務(遵)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師、法律研究人員,或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學習法律重點
1.不在於背誦而是文字理解,更重要的是理解觀念以實務運用
2.不在於辯論而是邏輯分析,更重要的是整理事實以找出癥結
因此本系課程規劃,
一、二年級以基礎法科之講授為主,
三、四年級開設各類實務演練課程、法律外文課程,
一方面透過漸進式的學習增進學習的效果,
一方面也未將來做足準備。

法律人的養成, 僅限於傳統法學的研習?
本系除提供基礎的法學課程外,更結合本校的辦學特色,建置三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學分學程-「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以培養學生多元的專長能力,提升其未來升學與就業競爭力。

補充提醒與說明

本系還有
一、上課交通便利:城中校區-大新館,位於司法院後方,與西門町比鄰而居
二、豐富獎助學金:除校內、外的獎助學金外,華岡璞玉獎學金(優秀新生-最高36萬元)
三、多元國際交流:包含雙聯、交換及移地學習(澳洲邦德大學、西雪梨大學、日本香川大學等)
四、完善就業接軌:每年至少提供80個機會,單位涵蓋公部門、NGO、事務所、民間企業
五、歡迎至本系高中生專區

本系位於實踐大學臺北校區,地處臺北市市中心,緊鄰國防部及內湖科技園區與南港軟體園區,10公里內可及之範圍有: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等中央政府,故宮博物院、臺北市美術館、當代藝術館、中正紀念堂、兩廳院、華山藝文專區、新舞臺等藝文機構,及信義金融商圈。捷運大直站與臺北松山機場站近在咫尺、臺鐵與高鐵站僅在15分鐘車程之遙、堤頂交流道僅10分鐘車程,大眾運輸方便,地理位置可稱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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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一)
    • 民法債編(二)
    • 民法物權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公司法(一)
    • 行政法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二)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國際私法
    • 證券交易法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
    • 憲法(二)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一)
    • 刑法總則(二)
    • 民法債編總論(一)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二)
    • 民法身分法
    • 民法物權
    • 刑法分則(一)
    • 刑法分則(二)
    • 行政法(一)
    • 行政法(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三必修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 保險法
    • 民事訴訟法(一)
    • 民事訴訟法(二)
    • 刑事訴訟法(一)
    • 刑事訴訟法(二)
  • 大四必修
    • 證券交易法
    • 法律倫理學
專業選修課程
  • 刑事法領域
    • 犯罪學、刑事處遇法規、刑事政策專題研究、刑法演練、刑事訴訟法案例演練、刑法案例綜合演練、刑事訴訟法案例綜合演練。
  • 公法、勞動法領域
    • 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罰法、公法各論、經濟行政法、勞動法、社會法、財稅法、憲法案例演練、行政法案例演練、勞動法案例演練、行政法案例演練。
  • 民法領域
    • 強制執行法、仲裁法、公證法、消費者保護法、破產暨債務清理法、土地法、土地登記實務、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濟相關法規、民法案例演練。
  • 財經法領域
    • 銀行法、信託法、票據法、洗錢防制法、營業秘密法、商業會計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金融機構整併法、金融法規、金融市場實務、金融市場規範與實務、證券交易法案例演練、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案例演練、企業法務實務、公平交易法、電子商務法律、保險監理法、商事法實例研究。
  • 國際法領域
    • 英美法總論、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國際組織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法案例演練、。
  • 基礎領域
    • 法學緒論、法律邏輯、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法學德文。
  • 職場及實習領域
    • 法律診所、職場體驗、法律專業試煉(實習)、法律專業實踐(實習)。
  • 專業選修課程學程
    • 法學緒論、英美法導論、國際公法、勞動社會法、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法學德文、海商法、法理學、強制執行暨非訟事件法、國際私法、海洋法、司法書狀撰寫、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行政法實例研習、刑法實例研習、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民事法綜合研習、公法綜合研習、商事法綜合研習、法學研究與寫作等
  • 家庭與法律課程學程
    • 家庭概論、心理學、家庭與法律導論、兒童少年人權與法律、諮商理論與技術、高齡社會與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犯罪學、司法社會工作、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事件法
  • 創意時尚與法律課程學程
    • 時尚產業概論、時尚品牌、時尚與法律導論、時尚美學、著作權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國際貿易法
  • 人工智慧與法律課程學程
    • 人工智慧概論、人工智慧與法律導論、智慧物聯網概論、著作權法、資訊與法律、商標法、數位轉型與商業思維、專利法、電子商務與法律、營業秘密法、醫療法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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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法遵人員

    協助企業建立內部控制、落實內部稽核並確保營運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令與規定。


  • 公家機關相關人員

    1.接受人民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2.依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 觀護人

    執行青少年輔導、保護管束,或是為拘禁中、緩刑中或假釋中的受刑人等,提供社會服務,提出行動建議協助其行為、生活、就業改善人員。


  • 司法社工

    從事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保護及性暴力防治等司法社會工作。


系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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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Complete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Complete
2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Complete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20% Complete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Complete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Complete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Complete
1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5% Complete
1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5% Complete
1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5% Complete
5%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Complet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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