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
---|---|---|
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111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
城中校區 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學系特色 |
本系以訓練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自本系畢業除熟悉主要法律之內容外,並能掌握解釋與論述的實際操作方法,亦取得司律國家考試之應試資格,不論日後的生涯規劃是就業或繼續深造,均奠定足夠基礎;課程涵蓋國家考試科目及新興法律趨勢並擁有豐富且堅強的師資,另本系部分課程於延平分部(大新館)開課,鄰近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檢察署。 |
本系提供大陸法與英美法兩大法系的完整教學課程,為全國獨有。課程分為10大學術領域,包括民事法、財經法、刑事法、公法、英美法、大陸法、科技及智財法、國際法、基礎法,以及綜合領域,並透過建置課程地圖協助學生發展職涯進路所需知能。校區地處博愛特區,鄰近各大司法機關,地理位置優異,聘請著名律師、司法官、大法官及業界知名專家授課,激盪學生思考。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系以培育法律專業與解決紛爭之人才為目標,是一種具有高度實用性的社會科學。透過系列課程養成法律思維、邏輯論證等能力。相關的課程包含傳統的民法、刑法、公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領域,亦有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勞動法令、金融監理等,並結合實務的訓練,以達前述之目標。 |
法律學科為學習維持社會秩序、解決社會紛爭的實體及程序之法律專業課程,包括法律專業訓練、思維能力與實務技能的培養與宏觀的人文關懷等。相關課程及資格,包含民、商事法、刑事法、憲法、行政法、法理學、國際法、英美法等。 |
學習方法 |
授課老師以課堂講授方式並在教科書及輔助資料的幫助之下,從介紹法規之共通原則及規範內容開始,使學生了解基礎法學知識。 圖解:課堂講授 針對實務上個案、現代社會問題或法律爭議的分析與討論,使學生能運用其所學到的理論及基礎,進一步進行法律解釋與適用。 圖解:案例演練 透過實習、服務學習及法律服務社等方式,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實務運作程序,使學生能觀察到法律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用,預備好未來進入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 圖解:實務實習 透過分組報告方式,鼓勵學生團隊合作,透過小組分工與共同討論模式,讓學生化被動為主動,就特定議題進行探討,以訓練學生透過自我學習、練習獨立思考分析能力、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性,並體驗共同解決問題之經驗。 圖解:團隊學習 |
【課堂講授、閱讀教材】法律系課程包括法條及其應用的講授,以協助同學學習法律基本邏輯與思維、了解各法條的內涵與深意,並應用於實際案例中。另需透過閱讀法律專家學者之著作、期刊及論文,系統性學習法律規範與內涵,補充授課時無法詳細說明之內容,提升自主學習及啟發思考。 【案例教學法】英美法課程採行哈佛法學院「案例教學」及「蘇格拉底問答式教學」,法律學生須先預習準備教師指定之英文案例,上課時經由教師問答直接參與討論,以激發學生主動之思辯與分析能力。 【實地演練】透過案例研習、服務學習課程或機關單位實習,實際運用法律理論以檢視所學成效,並學習有效率的溝通技巧。 【外語學習】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提升未來升學及就業競爭力。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在高中階段最好的準備方式,你可以試著多閱讀各式題材的長篇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除培養對於文字的理解能力外,也可增進對於邏輯的訓練,如行有餘力時,也可嘗試撰寫長篇的閱後心得、書評等或對於自己有興趣事務的記錄,並試著從流水帳式的書寫,轉變為有邏輯、言之有物的闡述自己的想法或記錄,課餘時間更可多參與各種社會關懷活動,這並非只是為了升學所做,而是透過這些課外活動,讓自己接觸更多元的事物,從而發覺個人興趣與提升視野,這過程中還能建立各種人生技能,且於活動結束後,根據自身的參與,將這些學習到經驗與知識透過反思而加以分析與內化,進而構築成夠完整的自己。 |
本系主要在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邏輯思辨能力,提升學生國際視野,對各項社會議題充滿法律研究興趣與熱忱。多方涉獵人文科學或是自然科學知識的廣度與深度及精進英文及第二外語學習,有助於日後進入本系學習各種法律規範內涵與運用。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課程包含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及程序法等領域。雖整體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惟本系同時開設多元新興法律課程,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動法及憲法訟訴法等,另亦有法律外文、經濟學及會計學等跨領域課程,提供有興趣的同學自行選修。 |
本系為全國唯一有英美法與大陸法完整教學之學系,設有全國獨有之英美法全英班課程。大陸法課程開課多元,提供學生修習十大專長領域課程及各式實務學習與實習課程。在東吳法律學系五年法學教育中,提供多元的學習機會,同學亦可申請雙主修或輔系擴展跨域能力,規劃多彩多姿的大學生活,每學期均有各式演講座談活動,擁有全國一流師資、推動自主選擇學程制度,且有高於其他法學院之124個必修學分,給予同學扎實豐富的法學教育。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學系常被認為生涯的發展僅侷限在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政風人員等職務。事實上畢業後的選擇甚廣,除了各類公職特考(調查、移民、關務等)外,還有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選擇,另外非營利組織及民間企業也是選項之一,可以從事法務、法令遵循、人事、核保、研究員等職務,在各行各業時常可見法律人的身影。 |
除了司法官,亦有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等法律專業公職,亦有外交人員、國安人員等相關公職可以報考;除了律師這張專業證照,還有民間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多元選擇。另有民間企業多元發展,擔任法務人員及法令遵循人員等。在校期間多元學習,專精專長領域學習,繼續升學,亦可擔任教師等學術研究人員。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習法律重點 |
一、讀法律就是要反覆背誦法條?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本系還有 |
除了上課,我們還有!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
---|---|---|
核心課程地圖 |
|
|
專業選修課程 |
|
|
特色課程 |
案例演練課程由教學經驗或實務經驗豐富的教授,藉由實務案例或考題爭點等進行延伸,帶領同學進行討論及演練,課程內容紮實外,也使同學有機會將理論及學說進行統整。 校外實習由系上與政府機關、事務所及企業簽屬實習協議,提供同學利用寒暑假或學期間前往實習,使同學有機會前往業界,了解實務的運作,達到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法律服務藉由華岡法律服務中心對外接案,由 另配合教育部法治教育計畫,透過劇場方式,將法律觀念傳遞給同學。 法學外文本系除傳統法學英文外,也開設法律學系外文文獻常用到法學德文及法學日文,提供同學英文以外的外文課程選擇。 |
【完整英美法課程】
1、全台最完整英美法律系列課程,設有五門英美法必修課程(英美法導讀、英美侵權法、英美契約法、美國憲法、美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及九門英美法選修課程,課程教授以小班教學為主。 【法律實務實習課程】開設實習課程,利用暑假期間前往實務機關,藉由實務案件的觀摩、學習與實做,深刻體會法律制度的實務內涵,使學生於本系畢業前,即能具備相當的實務觀。 【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開設各領域法律攻防實務演習課程,舉辦「模擬律師事務所暨模擬法庭辯論賽」,透過跨領域的命題、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交集、撰擬中英文法律意見書及中文司法書狀、向由律師扮演之模擬當事人進行簡報,以及在實任法官前進行辯論等活動,讓學生練習爭點分析、資料檢索、邏輯推理、問題解決等能力。 【學系學程課群】為培養學生就業能力與競爭力,並促進跨領域之多元學習目標本,除落實基礎必修課程外,尚開設各式專業選修課程,並提供諸多選修學程課群(如:民事實務專業、英美法、刑法、公法、財經法、科技法、國際經貿等課群),供本系學生依其興趣更有計畫地修讀課程,進一步發展成專長。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
---|---|---|
適合從事工作 |
|
|
系友生涯 |
周俊吉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周學長常以「該做的事說到做到,各位的工作人生才能走得長久,走得穩健,走得心安理得。」一語,作為勉勵的話語。 1981年創立信義房屋,秉持著「信義立業,止於至善」的理念,積極落實企業社會責任,1994年成為房仲業第一品牌。 版權:臺灣最高等檢察署官方網站
邢泰釗現任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法務部政務次長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雄、屏東、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臺北、士林、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桃園、彰化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 版權:臺灣高等檢察署官方網站
林錦村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檢察長。 法務部常務次長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臺灣臺南、屏東、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秘書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郭釧溥現任瑞興銀行董事長 瑞興銀行副總經理、董事長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台北國際商業銀行監察人 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股務代理部經理
李虹明現任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5年-2026年國泰建設董事 陀泰建設(股)公司、國泰建築經理(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國泰商旅(股)公司、國泰飯店管理顧問事業(股)公司、國泰餐飲事業(股)公司、 南港國際一(股)公司、南港國際二(股)公司董事長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國泰建設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 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 國泰人壽協理 台北金融大樓(股)公司(台北101)董事、監察人 |
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念祖東吳大學第四屆傑出校友。 李念祖律師擔任全台最大之法律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曾參與戶籍法第八條(捺指紋換領身份證)釋憲、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服兵役聲請釋憲等案,為實現公平正義而努力,並應邀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長 蔡清祥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蔡清祥部長曾任檢察長、調查局局長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為我國司法行政工作及培育司法人才方面貢獻卓著。
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陳明堂次長長期擔任我國法律見解重要機構法務部次長一職,參與過無數重要法案的修正與討論,對我國法案修正上做出無數貢獻。
行政院政務委員 鄧振中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東吳大學唐松章校友講座教授。 鄧振中委員曾任經濟部長及多項公職,長年來於政府機關致力於外交、經濟和兩岸談判。曾協助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督導新南向產業經濟與商務貿易交流政策及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TP)。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
|
---|---|---|
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程式設計:了解程式語法以及邏輯架構,撰寫、修改程式,開發並設計系統。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
性格特質 |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5%
|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