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Go! 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臺北校區

111臺北市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學系特色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我們有專業且教學熱忱之師資、優美的系館及充實的設備,多元的課程包含民事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公法學群、國際經貿法學群、科技法律學群,另外系上還提供實務實習機會及課後輔導,亦有法律相關的學生社團,例如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服務社,以培養學生適性多元發展為目標。

大學部教育目標
目標一、培育具備基本法學知識與處理一般法律事務能力之基礎人才。
目標二、培育兼具基礎外語(以英文為主)、資訊處理能力之法律人。
目標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專業倫理、獨立思考及具服務熱忱之法律人。

學科意涵

除傳統法學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之訓練外,並開設多元化課程,如地政、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並舉辦多場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
除此之外設有「企業法律學程」,致力於「企業運作」、「專業知識」與「法律技能」等跨領域之整合。

法律學係研究國家自身行政行為、國家與私人間及私人相互間規範之學科。主要分為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領域。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法學素養的培育,可從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法律相關報章雜誌或評判開始,透過實務的觀察,進而增加法學能力。

1.基礎資訊能力
2.基礎外文能力
3.自我學習及管理之能力
4.思考、組織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下載詳細資料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不同,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排入學習課程。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皆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在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等司法專業人員應備之法學基礎教學,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證券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財經法律系等學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課程排入學習。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一般而言對法律系之誤解在畢業後即擔任司法官、律師或在法院從事司法業務,但這些僅僅是法律系畢業之後的出路之一,法律專業的運用並不受限於法院,而是各行各業均有法律專業需求。尤其現為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及創作自由之年代,生活中時常有觸及法律專業的事情,而這些行業便迫切需要法律人提供專業知識。

國家考試很難考:司法特考或律師考試等國家考試,相較於過去,已增加錄取率。且法律人畢業後出路或生涯發展並不局限於司法官或律師,在企業服務或擔任其他公職,亦能有很專業優秀的生涯發展。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法律學習過程當中,重在邏輯思考及靈活運用所學,一昧背誦法條並非學習法律之正確方式。另外必須培養表達及溝通能力,並具備人倫關懷之精神,如此才能發揮良好之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

法律學習策重邏輯推理及理解應用,法條使用精熟後即能信手拈來,無須強背法條。學習過程中,背頌等記憶方式因人而易。法律有嚴密的邏輯架構組成,同學在學習過程中養成的以具體法律為據的推理思維,應用在一般生活中也能引經據典為立論依據。又因為見解不同卻皆能有條理的各抒己見,常誤為好辯。

補充提醒與說明

關懷社會與專業能力的培養,是本系的教育理念。本系自1980年創系至今,從大學部到研究所博士班,已成功地培育眾多法律人才,是中部地區最完整的法律教育學府。擁有德、日、英、美、法及本國博士學位的教授群,更是潛心研究、認真教學,傾曩相授。立足於東海法律學院的平台之上,將幫助各位開創更美好的法律人生涯。

本校法律系有多位權威級講座教授開課,且為協助同學準備國家考試,設有國考輔導班;二岸或國際交流機會多;加上位於台北士林校區,交通便利,歡迎同學選擇就讀。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大二必修
    • 民法物權
    • 民法債編總論
    • 行政法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四必修
    • 法律倫理
    • 國際私法
  • 大一必修
    • 中華民國憲法(上)(下)
    • 民法總則(上)(下)
    • 刑法總則(上)(下)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民法物權(上)(下])
    • 刑法分則(上)(下)
    • 行政法(上)(下)
  • 大三必修
    • 公司法
    • 保險法
    • 法學英文
    • 民法債編各論(上)(下)
    • 民事訴訟法(上)(下)
    • 刑事訴訟法(上)(下)
    • 票據法
專業選修課程
  • 民事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公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刑事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國際經貿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科技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公法學
    • 包括基本權、法院組織法、地方自治法規、國際公法暨海洋法等
  • 民商法學
    • 包括勞動法、民事實例問題研究、著作權法、專利法、公平交易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租稅法規、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及電子商務法等
  • 刑法學
    • 包括犯罪學、刑事實例問題研究、少年事件處理法、金融刑事特別法等
  • 程序法學
    • 包括行政程序法、強制執行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破產法及債務清理條例等
特色課程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人力資源主管

    協助企業或組織內部之人力資源業務規劃、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的管理工作,並確保員工召募任用、薪資獎酬、訓練發展、人事規章等功能之完備與合於法令規範。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不動產代書

    負責不動產各項產權登記、測量業務、繼承、贈與及遺產稅相關事項。
    此外,亦可從事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相關工作。


  • 法務/智財主管

    負責企業或組織內部智慧財產權管理作業及法務工作之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管制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系友生涯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台北校區)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Complete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Complete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5% Complete
1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5% Complete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Complete
15%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Complete
5%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Complete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2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Complete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Complete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Complete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