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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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校本部 4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
校本部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
學系特色 |
【課程】提供完整之法律基礎課程。 |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我們有專業且教學熱忱之師資、優美的系館及充實的設備,多元的課程包含民事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公法學群、國際經貿法學群、科技法律學群,另外系上還提供實務實習機會及課後輔導,亦有法律相關的學生社團,例如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服務社,以培養學生適性多元發展為目標。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系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
除傳統法學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之訓練外,並開設多元化課程,如地政、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並舉辦多場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 |
學習方法 |
未上傳圖片 【基礎法學】透過課堂講授建立基礎法學知識及邏輯思維,亦針對時事議題方式進行分組討論報告,進而訓練出學生獨立思考之能力。 未上傳圖片 【實例研習課程】憲法實例研習、行政法實例研習、犯罪學與修復式司法、刑法實例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身分法實例研習、民事法實例研習(一)(二)、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財產法實例研習、財經法實例研習(一)(二)、商事法實例研習、勞動社會法實例研習、勞動法實例研習 未上傳圖片 【實務課程】可至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律師事務所等參與見習累積實務經驗,使學生更能有學以致用之感覺。如:司法實務、行政法實務學習、刑事法律實務、民事法律實務、法律專業服務與學習。 未上傳圖片 【課輔制度】為幫助學士班學生更加掌握學習狀況,由碩士班學長姐擔任課輔,針對必修課等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課後輔導。 未上傳圖片 【讀書會】透過有意願自主學習的同學共同閱讀、分享及討論,提升學習成效,亦可激發新的思考與觀點。並可視讀書會主題,由由碩士班學長姐擔任讀書會指導。 |
課堂講授:由教授講述法學概念並結合實務案例分析,使學生清楚掌握法學意義,活用法律專業知識。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邏輯推理:循序漸進的規劃課程內容並透過案例分析,訓練學生具備獨立思考、邏輯推理以及認事用法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團隊學習:課程設計由學生分組討論報告,訓練學生蒐集中文法學、分析資料以及口語表達、溝通、團隊合作之能力。 版權:東海大學法律系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所有對於法律有興趣的同學,我們都歡迎同學的加入。 |
法學素養的培育,可從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法律相關報章雜誌或評判開始,透過實務的觀察,進而增加法學能力。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學系屬專業學系,學士班與研究所有各種基礎與不同專業的法律課程。本系師資上不僅法學研究與實務經驗兼備,且擁有本土與英美德日各種不同留學國別背景的師資。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不同,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排入學習課程。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畢業出路包含擔任司法官、檢察官及其他司法人員等。此外參加證照考試從事專門職業者,包含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地政士等。畢業後在私部門發展者,集中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保險公司,以及專利商標事務所等。亦可繼續至研究所進修,畢業後進入產學科研部門,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等單位服務。 |
一般而言對法律系之誤解在畢業後即擔任司法官、律師或在法院從事司法業務,但這些僅僅是法律系畢業之後的出路之一,法律專業的運用並不受限於法院,而是各行各業均有法律專業需求。尤其現為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及創作自由之年代,生活中時常有觸及法律專業的事情,而這些行業便迫切需要法律人提供專業知識。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念法律不等於死記背誦條文,法律重在推理思考過程以及對法條背後學理的理解。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司法考試均提供考生法條。 |
法律學習過程當中,重在邏輯思考及靈活運用所學,一昧背誦法條並非學習法律之正確方式。另外必須培養表達及溝通能力,並具備人倫關懷之精神,如此才能發揮良好之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 |
補充提醒與說明 |
跨領域人才培育:鼓勵學生修習雙主修或輔系,例如會計、財金、土木等學系,並接受外系或外校同學雙主修,讓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本校鼓勵學生跨校雙主修,合作學校包括中山醫學大學、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及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詳情可點選本校註冊組連結https://oaa.nchu.edu.tw/zh-tw/rs-student/page-list.2484) |
關懷社會與專業能力的培養,是本系的教育理念。本系自1980年創系至今,從大學部到研究所博士班,已成功地培育眾多法律人才,是中部地區最完整的法律教育學府。擁有德、日、英、美、法及本國博士學位的教授群,更是潛心研究、認真教學,傾曩相授。立足於東海法律學院的平台之上,將幫助各位開創更美好的法律人生涯。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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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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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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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未上傳圖片 案例式實務講座本系舉辦一系列之案例式實務講座,邀請各法學領域之學者及富有實務經驗之業師,分別就不同法律領域之重要議題與案例進行演講,帶領已有理論基礎的學生實際學習案例導向思維,持續強化修課同學掌握個別案例的問題意識、重要爭點、構思解決方案結構等與參與國家考試有關的重要能力,以培育優秀之法律專業人才。 行政法實務學習
由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實習機會,修課學生將至各科室進行學習,包含行政科、法規審議科、行政救濟科、消費者服務中心等,學習各案件辦理流程及案例研析與實務研討。 版權:版權來源已確認為中興大學法政學院。 未上傳圖片 法律專業服務與學習由臺中律師公會所屬律師帶領及指導修課學生,認識法律實務運作與程序,從事個案的分析與處理、法律諮詢與服務,以及實習法庭的演辯。 未上傳圖片 司法實務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與臺中地方法院共同辦理,於大三升大四之暑假期間到法院實習。 未上傳圖片 刑事法律實務由法扶基金會提供實習機會並帶領修課學生接觸實際法律事件、法律諮詢或案件審查的聆聽與紀錄。 |
司法實習課程本校法律學院為使學生儘早學習法院實務操作,俾便畢業後投入職場能很快發揮能力,處理法律案件,特別開設「司法實習」課程,聘請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擔任授課教師,強調「學生在校期間先導課程」、「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並藉由法院民事、刑事以及非訟等實務案件之實習,增強學生司法實務經驗及學習效能。 法律扶助實習課程
為活化法律專業學習、鼓勵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學生與實際法律事件的接觸,特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之扶助律師擔任「法律扶助實習」課程之講師,於課堂上分享其辦案之實際案例,讓法律系學生進一步瞭解弱勢族群案件之特殊性及專業性,進而期許本校法律系學生將來能發揮其法律專長加入服務社會弱勢者之行列。 企業法律學程
致力於「企業運作」、「專業知識」與「法律技能」理論與實務之結合乃至於跨領域之整合,諸如與企管、資管、國貿、會計、統計、財務金融、經濟等...整合,強調「學群整合教學」、「案例式教學」與「理論與實務結合教學」,以期培育具備多方專業、多重視野,能分析、解決企業法律問題及擘劃策略能力之專業人才。 企業法律實習
本系與位於越南胡志明市的公準法律投資諮詢服務公司簽訂暑期合作計畫,提供學生海外實習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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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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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不便填答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不便填答 未上傳圖片
本系不評斷畢業生優秀與否或有無代表性不便填答 不便填答 |
張瑋妤高中時期,我對法律沒有太多的想像,指考後,是人生意外的開始,在懞懂的狀況下,進入法學殿堂。回想大學時期,東海法律系的師長、學長姐們,非常盡心在照顧學生、學弟妹,甚至於課後撥出時間,為大家解決學業、生活問題,雖然大學生涯幾乎在圖書館中度過,但有系上的支持、陪伴,逐漸開始對法律產生興趣。 現今律師高考錄取率大約10%,殘酷的是,許多好不容易通過國考的準律師們,找不到實習機會,以取得正式律師資格。筆者很幸運在通過律師高考時,獲系上教授的肯定,於東海國際顧問公司順利覓得實習的機會,也於實習結束後留原事務所繼續擔任受僱律師。東海國際顧問公司的業務內容多元,我學習到很多。衷心感謝,為我個人職業生涯開啟了一扇窗。
劉承翰多數人對法律系的第一印象就是死背法條,抱著六法全書上無聊的科目。其實不盡然如此,更重要的學習內容是針對特定個案,適當的運用法律解決問題。就讀法律系讓我對各種議題學習自主思考的能力。無論是面對工作或生活上與他人討論公共議題時,都有可運用之處,故學習法律並非單調、無聊,反而係很實用之科目。 司法官待遇雖不低,但工作負荷並不輕鬆。實務工作與在校學習的最大差異,在於個案事實認定。國考及學科對於個案事實已明確,僅需研討法律適用;然實務工作上,認定事實相較於適用法律來得重要,評價各種證據,建構具體事實,反而是實務工作困難之處。法官工作壓力雖龐大,但面對各種問題,並解決之,是法官成就感的來源之一
陳聖鈞高中時期的暑假我參加國科會(現科技部)所舉辦的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旨在推廣人文及社會科學精神。在這場活動中奠定了我對社會科學的興趣,讓我在眾多的社會科學理論中發現,「法律」作為道德底線與社會規則,竟隱含著如此深厚的社會科學基礎,讓我愛上了法律,也讓我比其他法律人更多了一個不同解釋與運用法律的觸角 隨著東南亞國協對於本土經濟的日漸重視,我選擇越南作為提供專業顧問服務的主戰場,越南在日本的影響下逐漸具有現代法律制度的樣態與規模,加上在越南的台商數量很多,因此,我與夥伴在越南開設了「公準法律投資諮詢公司」提供台商法律服務、企業管理服務與公關服務,目前,已經成功幫助大量台商在越南當地站穩腳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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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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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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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10%
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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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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