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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所屬學群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法政學群
法律學類
所在校區

校本部

4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校本部

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

學系特色

【課程】提供完整之法律基礎課程。
【教學】傳統式教學、對話式教學、跨領域學習、合作型學習、標竿學習,專業實務學習、實地參訪等各種學習方式。
【在地連結與多元發展】開設實習訓練課程,讓學生從實作中獲得實務經驗。
【社會責任】教學與研究朝向社會勞工、食品安全、個人資料保護、環境保護等新興領域,關注國際人權、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等議題,實踐社會與人文關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我們有專業且教學熱忱之師資、優美的系館及充實的設備,多元的課程包含民事法學群、刑事法學群、公法學群、國際經貿法學群、科技法律學群,另外系上還提供實務實習機會及課後輔導,亦有法律相關的學生社團,例如法律服務中心及法律服務社,以培養學生適性多元發展為目標。

學科意涵

法律學系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除傳統法學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之訓練外,並開設多元化課程,如地政、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勞工法、公司財經法律、涉外民事法及國際法等,並舉辦多場學術研討會活動,以理論與實務並重。
除此之外設有「企業法律學程」,致力於「企業運作」、「專業知識」與「法律技能」等跨領域之整合。

學習方法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所有對於法律有興趣的同學,我們都歡迎同學的加入。
本系重視學生學習歷程、心得及能力呈現。
高中學習歷程反思:具體說明學習歷程與未來就讀本系之關聯性,例如:修習相關領域科目或課程之動機、理由及修課心得,或高中期間為就讀本系所做之準備。重視自我學習能力,具體陳述努力過程,反思啟發,提出自我學習能力之具體事蹟。
就讀動機:具體陳述對本系課程之學習興趣與申請動機,並說明您自身適合就讀本系之理由,例如:說明您的人格特質、興趣、強項能力如何適合本系;本系學習資源/課程特色/研究領域吸引您之處。並說明未來升學或就業

法學素養的培育,可從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法律相關報章雜誌或評判開始,透過實務的觀察,進而增加法學能力。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法律學系屬專業學系,學士班與研究所有各種基礎與不同專業的法律課程。本系師資上不僅法學研究與實務經驗兼備,且擁有本土與英美德日各種不同留學國別背景的師資。提供的主要課程是取得國家法律證照、政府公職或企業法務工作所需之法律基礎課程。凡有志於從事法律專業者,均可在本系完善的基礎法律教育下,獲得充分的邏輯思考訓練,更潛移默化將公平與正義理想內化於心靈中,並能以融會貫通的智慧解決各種繁難法律問題。

法律學系與財金法律系等學系不同,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必修課程,如憲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或程序法等領域皆有修習。惟法律學系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輔以同學自行選修各項感興趣的新興法律課程,如智慧財產權法、公平交易法等。至於財金法律系會將經濟學、會計學或管理學等跨領域排入學習課程。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畢業出路包含擔任司法官、檢察官及其他司法人員等。此外參加證照考試從事專門職業者,包含律師、民間公證人或地政士等。畢業後在私部門發展者,集中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保險公司,以及專利商標事務所等。亦可繼續至研究所進修,畢業後進入產學科研部門,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等單位服務。

一般而言對法律系之誤解在畢業後即擔任司法官、律師或在法院從事司法業務,但這些僅僅是法律系畢業之後的出路之一,法律專業的運用並不受限於法院,而是各行各業均有法律專業需求。尤其現為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及創作自由之年代,生活中時常有觸及法律專業的事情,而這些行業便迫切需要法律人提供專業知識。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念法律不等於死記背誦條文,法律重在推理思考過程以及對法條背後學理的理解。法律系學生學習法律之解釋與適用、體系與邏輯思考,司法考試均提供考生法條。

法律學習過程當中,重在邏輯思考及靈活運用所學,一昧背誦法條並非學習法律之正確方式。另外必須培養表達及溝通能力,並具備人倫關懷之精神,如此才能發揮良好之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

補充提醒與說明

跨領域人才培育:鼓勵學生修習雙主修或輔系,例如會計、財金、土木等學系,並接受外系或外校同學雙主修,讓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本校鼓勵學生跨校雙主修,合作學校包括中山醫學大學、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及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詳情可點選本校註冊組連結https://oaa.nchu.edu.tw/zh-tw/rs-student/page-list.2484)

關懷社會與專業能力的培養,是本系的教育理念。本系自1980年創系至今,從大學部到研究所博士班,已成功地培育眾多法律人才,是中部地區最完整的法律教育學府。擁有德、日、英、美、法及本國博士學位的教授群,更是潛心研究、認真教學,傾曩相授。立足於東海法律學院的平台之上,將幫助各位開創更美好的法律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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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系
核心課程地圖
  • 大一必修
    • 憲法(一)(二)
    • 民法總則(一)(二)
    • 刑法總則(一)(二)
  • 大二必修
    • 民法債編總論(一)(二)
    • 民法物權(一)(二)
    • 民法親屬與繼承(一)(二)
    • 行政法(一)(二)
    • 公司法(一)(二)
    • 刑法分則(一)(二)
    • 國際公法
  • 大三必修
    • 法律倫理學
    • 民事訴訟法(一)(二)
    • 刑事訴訟法(一)(二)
    • 民法債編各論
    • 國際私法
    • 證券交易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大一必修
    • 民法總則
    • 刑法總則
    • 憲法
  • 大二必修
    • 民法物權
    • 民法債編總論
    • 行政法
    • 民法親屬
    • 民法繼承
    • 刑法分則
  • 大三必修
    • 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
    •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票據法
    • 保險法
    • 民法債編各論
  • 大四必修
    • 法律倫理
    • 國際私法
專業選修課程
  • 民事法
    • 替代紛爭解決機制、消費者保護法、英美契約法、英美契約實務寫作、強制執行法、非訟事件法、勞動基準法、集體勞動法、勞動法、家事事件法、公平交易法
  • 刑事法
    • 經濟刑法、刑事審判實務
  • 公法
    • 政府採購法、國家賠償法、行政罰法、行政救濟法、社會法、勞工保險法、環境法、 法院組織與文化、地方自治法、憲法訴訟法
  • 財經法
    • 智慧財產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國際經貿法、稅法總論、稅法各論、企業併購法、海商法、銀行法
  • 科技法
    • 資訊法律、科技與法律、能源經濟法、技術移轉契約法、AI與法律
  • 外國法、國際法
    • 英美法導論、聯合國與國際人道法、海洋法、美國民事訴訟法、美國財產法、英美侵權行為法
  • 基礎
    • 法學緒論、法制史、法理學、法律思辨學(一)(二)
  • 法學外文
    • 日本法學導論 、德國法學導論、法學日文(一)(二)、法學德文(一)(二) 、法學英文
  • 實務課程
    • 法律專業服務與學習、司法實務、刑事法律實務、行政法實務學習
  • 實例研習
    • 憲法實例研習、行政法實例研習、犯罪學與修復式司法、刑法實例研習、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身分法實例研習、民事法實例研習(一)(二)、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財產法實例研習、財經法實例研習(一)(二)、商事法實例研習、勞動社會法實例研習、勞動法實例研習
  • 民事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公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刑事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國際經貿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 科技法選修學群
    • 選修學群五擇二,詳細課程明細請參閱:https://reurl.cc/v6Lqbo
特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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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適合從事工作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民間公證人、地政士、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 其他

    經高普考試或特考任用為公務人員,例如法制人員、勞工行政、調查局與政風人員等。畢業生在私部門發展者,集中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與保險公司,以及專利商標事務所


  • 法律顧問人員

    從事法律資料的蒐集、整理及業主交辦的法律相關事務工作,並處理公司的法律問題。


  • 律師

    具有律師資格,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排難解紛,進行訴訟及擔任法庭辯護、進行談判等。


  • 法務人員

    協助企業或組織草擬、審查並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法律事件、保險簽約及其他財務交易事項。


  •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律師、法官、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以外之其他法律工作人員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屬之。


系友生涯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多元能力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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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Complete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Complete
10%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10% Complete
10%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10% Complete
1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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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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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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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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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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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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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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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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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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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10%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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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促進:收集、評估自己或他人的表現,提出可改善及調整的方法或採取行動。
5% Complete
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5% Complete
5%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5% Complete
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5% Complete
5%
資源管理:分配及運用可支配的資源,調配人力、物力、資源運作的合理性、平衡性,發揮預期效益。
5% Complete
5%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Complete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Complete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Complete
5%
同時多工:能同時接收多個訊息,切換心力在不同的訊息組合。
5% Complete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Complete
5%

性格特質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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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群敬業:總是表現活潑、傳遞熱情,主動參與活動,熱衷於與夥伴一同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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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0% Complete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Complete
1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0% Complete
10%
合作互助:總是願意優先關照、包容他人的需求,在不同意見中尋求最大的合作可能,優先尋求團體的共同價值,信任團體成員的指引。
10% Complete
10%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10% Complete
1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10% Complete
10%
探究冒險:常常樂於探索未知事物、能夠容忍陌生情境,樂於把困難視為一種挑戰,在探索、挑戰未知中偏好看見自己的成長。
10% Complete
1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Complete
10%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5% Complete
25%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2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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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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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Comp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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